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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态势之一,在中国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迅速发展,而由于股权众筹"多人小额"的特征使其具有明显的涉众因素,在此背景下如何在现阶段制度框架下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采取经理人制的集合直接股东模式,将股权众筹投资者纳入现有消费者体系进行保护,并且鼓励众筹平台建立流程化管理机制被认为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最大化投资者保护的可行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