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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案件快审快裁、繁简分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设民事小额诉讼程序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在未对案件性质和种类作出限制的情况下,只以诉讼标的额来决定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根本无法实现其方便、快捷、对案件繁简分流、低成本地实现正义的司法目标。建议我国民事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宜采用"概括+列举+排除"为主,经验判断为辅的模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