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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企业开始向印度出口小型电站设备到现在中国大型电站设备在印度遍地开花,中国的电站设备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印度政府一种认可,而从印度的《India Boiler Regualtions-1950》这种印度政府强制标准在国外进口设备设计检查的执行,我们逐渐感觉到中国电站设备使用的中国材料也逐渐得到印度政府的认可,这也使我们更加有信心面对电力需求巨大的印度电力市场。
关键词:国产材料;EPC;IBR;CBB;CIB
自从2004年以来,印度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巨大,也越来越迫切,中国的承包商凭借低廉的价格将欧美国家淘汰出局逐渐进入到了印度市场。印度电站项目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在2002年到2010年短短8年的时间内,由135MW很快提高到600MW、660MW,现在已经开始建设800MW的项目。越来越多的中國电站设备进入了印度市场,而由于印度政府对中国电站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不了解,而且印度电站的业主也对中国材料持怀疑态度,尽管他们已经在中国的很多电厂进行了考察,但仍然要求进口到印度的中国设备要严格执行印度IBR-1950标准。虽然原则上,IBR-1950也允许使用ASME以外的材料,但要提供的中国材料可靠性的证明性材料太多。虽然ASEM材料与中国材料在价格上的差距还是相当大,在刚刚进入印度市场时,由于机组规模较小,使用的ASME材料的数量也较小,而且现场安装的工期较短,不值得为此在中国材料的使用上耗费很多的人力物力。但随着印度市场越来越大,机组规模不断扩大,在出口电站设备中采用中国材料成为控制成本最有效的方式。
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IBR,IBR就是《India Boiler Regualtions-1950》,中文为印度锅炉规程,简称IBR-1950,此规程适应于所有锅炉,包括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没有固定蒸汽和水管道的强制循环锅炉,主要对电站锅炉的设计、制造及现场安装到最后调试运行整个的过程监督和检验。1950年9月15日—中央锅炉管理局,依据1923年印度锅炉法(1923年第五号令)第28条授予的权力制订了以下规程,替代印度政府1936年10月27日颁发的第A470号通告。主要规范印度国内和进口到印度国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是一部安全性的规程,而不是标准性规程,类似于国内的“锅规和容规”进入印度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遵守IBR规程,与ASME及PED不存在互认关系。IBR的管理主要包括:
CBB: Central Boiler Board中央锅炉处-----主要负责规范解释、制定,项目审批、注册
CIB: Chief Inspector (Boilers) of the state地方锅炉处-----具体项目的执行,审批
印度经济发展很快,基础设施缺乏,特别是电力的缺口很大,印度主要以火
力发电为主。目前,国内工程公司在印度的项目主要以电解铝厂的自备电厂
为主,还有投资公司介入的方式。与压力容器相关的产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火电项目,工程公司EPC总承包
• 锅炉、汽轮机、电站辅助等直接出口
• 石化等用压力容器
• 阀门、管件等部件
• 钢管等原材料
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电力及压力容器行业的黄金时期必将过去,市场将会趋于饱和。而印度市场对中国已经全面开放,电力及压力容器行业的缺口很大,所以对中国企业来说,在以后几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印度市场都是一个很大的机会。针对印度的情况和IBR的特点,中国企业的优势如下
• 企业门槛较低:IBR对制造企业没有明确的认证要求
• 中国产品已经获得印度用户认可:高端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阀门等,底端的钢管原材料。
• 相对有竞争力的价格
在2002年我们公司承建了印度某4X135MW项目,虽然当时135MW的机组在国内已经到处都是,而中国材料在这些机组上使用的经验也非常成熟,但由于是第一次承建国外的EPC项目而且第一次进入印度市场对印度市场的了解不够,因此在进行设计时,在锅炉的受压元件及汽机中低压管道上面进行设计为ASME材料,只有少量疏水管道采用了中国材料。但即便是这样,也遭到了印度业主和当地锅炉检查官的强烈反对,在提供很多的证明性材料以后,才勉强获得了业主和当地锅炉检查官的认可,其中的审批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可见国外对中国材料的不认可程度。虽然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审批,也为我们中国材料迈进国际市场积累经验。对于国外材料,CIB/CBB的要求如下
• 承压部件接受ASME材料,但有时CIB要求出具与上述分类规定的材料对照
• 承压部件接受EN材料,但有时CIB要求出具与上述分类规定的材料对照
• CIB/CBB不推荐设备主体材料采用GB/JB材料,但对辅助设备没有明确要求不可用,前提条件是:“需要出具材料对照”
• 批量采用国产材料,最好提前取得CIB的确认
• 所有在主要设备上使用的国产材料需要提前取得CIB/CBB的确认,无论此种材料是否已经在CIB/CBB有过使用批复,case by case 原则
• CBB明确对我们提过,即使出具“材料对照”,他们对“材料对照”中国产材料的描述也无从考证。相对来说,他们对ASME和EN有充足的证据
• 钢材为平炉、电炉或碱性吹氧法炼制
我相信我们中国EPC承包商只有掌握了国际项目的国外法律法规后,按照他们的要求逐步推广中国电站设备和材料在国外项目上的应用,才能以更加有效的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占领国际市场。
关键词:国产材料;EPC;IBR;CBB;CIB
自从2004年以来,印度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巨大,也越来越迫切,中国的承包商凭借低廉的价格将欧美国家淘汰出局逐渐进入到了印度市场。印度电站项目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在2002年到2010年短短8年的时间内,由135MW很快提高到600MW、660MW,现在已经开始建设800MW的项目。越来越多的中國电站设备进入了印度市场,而由于印度政府对中国电站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不了解,而且印度电站的业主也对中国材料持怀疑态度,尽管他们已经在中国的很多电厂进行了考察,但仍然要求进口到印度的中国设备要严格执行印度IBR-1950标准。虽然原则上,IBR-1950也允许使用ASME以外的材料,但要提供的中国材料可靠性的证明性材料太多。虽然ASEM材料与中国材料在价格上的差距还是相当大,在刚刚进入印度市场时,由于机组规模较小,使用的ASME材料的数量也较小,而且现场安装的工期较短,不值得为此在中国材料的使用上耗费很多的人力物力。但随着印度市场越来越大,机组规模不断扩大,在出口电站设备中采用中国材料成为控制成本最有效的方式。
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IBR,IBR就是《India Boiler Regualtions-1950》,中文为印度锅炉规程,简称IBR-1950,此规程适应于所有锅炉,包括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没有固定蒸汽和水管道的强制循环锅炉,主要对电站锅炉的设计、制造及现场安装到最后调试运行整个的过程监督和检验。1950年9月15日—中央锅炉管理局,依据1923年印度锅炉法(1923年第五号令)第28条授予的权力制订了以下规程,替代印度政府1936年10月27日颁发的第A470号通告。主要规范印度国内和进口到印度国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是一部安全性的规程,而不是标准性规程,类似于国内的“锅规和容规”进入印度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遵守IBR规程,与ASME及PED不存在互认关系。IBR的管理主要包括:
CBB: Central Boiler Board中央锅炉处-----主要负责规范解释、制定,项目审批、注册
CIB: Chief Inspector (Boilers) of the state地方锅炉处-----具体项目的执行,审批
印度经济发展很快,基础设施缺乏,特别是电力的缺口很大,印度主要以火
力发电为主。目前,国内工程公司在印度的项目主要以电解铝厂的自备电厂
为主,还有投资公司介入的方式。与压力容器相关的产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火电项目,工程公司EPC总承包
• 锅炉、汽轮机、电站辅助等直接出口
• 石化等用压力容器
• 阀门、管件等部件
• 钢管等原材料
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电力及压力容器行业的黄金时期必将过去,市场将会趋于饱和。而印度市场对中国已经全面开放,电力及压力容器行业的缺口很大,所以对中国企业来说,在以后几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印度市场都是一个很大的机会。针对印度的情况和IBR的特点,中国企业的优势如下
• 企业门槛较低:IBR对制造企业没有明确的认证要求
• 中国产品已经获得印度用户认可:高端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阀门等,底端的钢管原材料。
• 相对有竞争力的价格
在2002年我们公司承建了印度某4X135MW项目,虽然当时135MW的机组在国内已经到处都是,而中国材料在这些机组上使用的经验也非常成熟,但由于是第一次承建国外的EPC项目而且第一次进入印度市场对印度市场的了解不够,因此在进行设计时,在锅炉的受压元件及汽机中低压管道上面进行设计为ASME材料,只有少量疏水管道采用了中国材料。但即便是这样,也遭到了印度业主和当地锅炉检查官的强烈反对,在提供很多的证明性材料以后,才勉强获得了业主和当地锅炉检查官的认可,其中的审批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可见国外对中国材料的不认可程度。虽然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审批,也为我们中国材料迈进国际市场积累经验。对于国外材料,CIB/CBB的要求如下
• 承压部件接受ASME材料,但有时CIB要求出具与上述分类规定的材料对照
• 承压部件接受EN材料,但有时CIB要求出具与上述分类规定的材料对照
• CIB/CBB不推荐设备主体材料采用GB/JB材料,但对辅助设备没有明确要求不可用,前提条件是:“需要出具材料对照”
• 批量采用国产材料,最好提前取得CIB的确认
• 所有在主要设备上使用的国产材料需要提前取得CIB/CBB的确认,无论此种材料是否已经在CIB/CBB有过使用批复,case by case 原则
• CBB明确对我们提过,即使出具“材料对照”,他们对“材料对照”中国产材料的描述也无从考证。相对来说,他们对ASME和EN有充足的证据
• 钢材为平炉、电炉或碱性吹氧法炼制
我相信我们中国EPC承包商只有掌握了国际项目的国外法律法规后,按照他们的要求逐步推广中国电站设备和材料在国外项目上的应用,才能以更加有效的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占领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