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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黄河流域水权转让模式单一、转让水量有限的问题,在对宁蒙地区一期水权转让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二期水权转让4种新的模式:现代农业节水水权转让、跨地市水权转让、国家投资节水项目水权转让和扬黄灌区水权转让。通过对4种水权转让模式的可行性分析,认为现代农业节水水权转让和跨地市水权转让的可行性较高,国家投资节水项目水权转让适宜于偿还区域超用水量,扬黄灌区的水权转让建议进一步讨论后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