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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此后,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赴东北三省就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行调研。
2003年
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思路。
6月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如何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和振兴问题。
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9月17—18日,省委召开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2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立。
2004年
2月22—27日,辽宁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批准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决议。
3月23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5月21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11月15日,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2005年
1月1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5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8月11日,国务院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
8月12日,国务院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原则同意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提出的《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6年
1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会议,听取中国工程院关于《东北地区有关水土资源配置、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战略问题研究》汇报。
3月13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提出2006年振兴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全面振兴这个主题,在加快改革开放中走出振兴的新路子,重点在信用体系环境建设、开放型经济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指出,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
3月15日,省政府发布《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
6月6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
6月12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2008年
12月12—1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辽宁考察工作。考察结束时,胡锦涛听取了辽宁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辽宁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2009年
3月20—22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辽宁调研时强调,国家实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奠定了坚实基础,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这一方针,发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标志辽宁沿海经济带开放开发已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7月6—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辽宁调研时强调,国务院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帶发展规划》,对于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8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10年
4月14—17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辽宁考察时指出,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8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与《关于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2011年
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力争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东部发达省份行列。
2012年
1月9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召开,讨论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3月4日,《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发布。
3月4日,国务院原则同意《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2013年
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
8月28—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辽宁考察工作。习近平强调,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国家既定战略,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增添原动力。
2014年
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办公厅赴辽宁回访调研组报告上对东北振兴作出重要批示,深刻指出,辽宁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东北地区其他省也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仍然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还要靠深化改革。
8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要求抓紧实施一批重大政策举措,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015年
7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7月20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17日在长春召开的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辽宁省贯彻落实意见。
10月24日,中共遼宁省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016年
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月15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研究部署辽宁省贯彻落实意见。
4月21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10月18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
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此后,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赴东北三省就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行调研。
2003年
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思路。
6月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如何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和振兴问题。
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9月17—18日,省委召开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2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立。
2004年
2月22—27日,辽宁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批准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决议。
3月23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5月21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11月15日,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2005年
1月1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5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8月11日,国务院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
8月12日,国务院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原则同意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提出的《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6年
1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会议,听取中国工程院关于《东北地区有关水土资源配置、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战略问题研究》汇报。
3月13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提出2006年振兴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全面振兴这个主题,在加快改革开放中走出振兴的新路子,重点在信用体系环境建设、开放型经济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指出,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
3月15日,省政府发布《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
6月6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
6月12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2008年
12月12—1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辽宁考察工作。考察结束时,胡锦涛听取了辽宁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辽宁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2009年
3月20—22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辽宁调研时强调,国家实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奠定了坚实基础,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这一方针,发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标志辽宁沿海经济带开放开发已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7月6—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辽宁调研时强调,国务院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帶发展规划》,对于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8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10年
4月14—17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辽宁考察时指出,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8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与《关于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2011年
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力争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东部发达省份行列。
2012年
1月9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召开,讨论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3月4日,《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发布。
3月4日,国务院原则同意《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2013年
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
8月28—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辽宁考察工作。习近平强调,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国家既定战略,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增添原动力。
2014年
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办公厅赴辽宁回访调研组报告上对东北振兴作出重要批示,深刻指出,辽宁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东北地区其他省也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仍然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还要靠深化改革。
8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要求抓紧实施一批重大政策举措,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015年
7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7月20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17日在长春召开的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辽宁省贯彻落实意见。
10月24日,中共遼宁省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016年
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月15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研究部署辽宁省贯彻落实意见。
4月21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10月18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