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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分析了温州市金融业现状、指出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溫州要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明晰“金融强市”战略,推进多元金融行业加速发展,提出引进和培育总部机构、加快产业集聚的相应政策建议。
[关键词] 温州;金融强市;总部型金融机构
(一)金融业发展整体向好,但对标先进城市仍有较大差距。2018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77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10.8%、占GDP比重6.28%,与“十二五”末相比,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2019年4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降至1.14%,为温州金改以来最低值。但与省内外兄弟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金融业增加值看,2018年温州市金融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67%;杭州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05亿元,占GDP比重8.9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1.5%;厦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24亿元,占GDP比重10.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7%;深圳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067亿元,占GDP比重12.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22%。另外,温州16.1%的贷款增速居全省第五位,与温州在省内“铁三角”位置并不匹配[1]。
(二)多元金融格局初步形成,但地方法人机构发展缓慢。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210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9家、保险业机构57家、证券业机构58家、期货机构20家。但从地方金融业发展现状看,存在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创新不足等问题。目前,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仅25家(温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农商银行11家、村镇银行8家、资金互助社1家、保险互助社1家、财务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2018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共计纳税22.6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16%,远低于杭州、宁波,也低于台州、绍兴等城市。
(三)新金融业态崭露头角,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8年末,温州累计开展“小贷险”业务22474笔,总保额达51.3亿元,促进银行贷款50.3亿元;信保基金累计为2970户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59.2亿元,承保余额30.95亿元;农民资产授托代管模式累计贷款53.8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34.8亿元,有效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但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仍然是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及农户获得资金支持的主要途径,2018年直接或间接从新型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累计约298.2亿元,仅占当年全市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总额的6.6%。同时,与杭州“钱塘江金融湾”“特色金融小镇”“科技金融中心”“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等特色小镇或集聚区相比,在聚集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金融、财富管理、科技金融、股权投资等新金融业态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等政策,但内容大多围绕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缺乏高质量金融人才引进、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发展等具体激励政策。特别是对比《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创新奖、金融总部落户奖励及办公用房资助等具体标准;《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落户、成长、技术等具体奖励及申请流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金融总部落户奖励及用地用房补贴、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扶持资金、高层次金融人才补贴;《嘉兴市支持人才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高端人才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人才扶持新政策,支持重点金融创新团队建设等政策,温州市扶持金融产业发展可操作性、可落地的针对性政策不足,一定程度限制了金融产业创新发展[2]。
(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速度仍需加强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金融业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对比其他金融业发展较好的城市,温州已经明显滞后。从地方法人机构税收占比看,2018年温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税收总计22.61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16%;台州市法人金融机构税收占比约7.5%;杭州市金融机构占比约18%;深圳市金融机构纳税占比约22%。从金融产业增加值来看,2018年温州市金融产业增加值377.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2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3.67%;杭州市金融产业增加值1205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8.9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11.5%;厦门金融产业增加值524.17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10.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7.7%;深圳市金融产业增加值3067.21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12.66%,对GDP增长的贡献率6.22%。从新批外商投资项目看,2018年温州仅35个,杭州744个,宁波623个,嘉兴350个,台州44个,差距十分明显。
(三)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不足导致民间资金外流
温州市民间资金历来十分充裕、活跃,而正规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却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多样性的需求,地方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不足,容易导致民间资金外流。一方面,温州地方法人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主体仍不健全,种类较不丰富,且无总部注册在本地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迟缓。温州市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发展仍不够平衡,且债券融资起步较晚,与周边金融较为发达的地方相比仍有差距。另一方面,在外温商群体具有庞大的经济体量和金融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在外温商创造的年度经济增加值相当于同期温州经济规模的2倍[3]。按我市目前1万亿的贷款规模测算,在外温商的融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按年6%的贷款利率计算,可产生利息收入600-700亿元,若这部分收入回流到本土金融机构,按12%税率计算可产生近70亿元左右的税收,地方金融业发展存在较大空间。
(一)完善多元金融格局体系
尽快出台涉及产业规划、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供应、风险补偿及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完善多元金融格局体系。
(1)大力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温州。积极吸引、支持境内外各类知名金融机构落户温州,尤其是功能性总部机构落户温州。
(2)全力支持本地法人机构做强做大。全面整合温州各类金融资源,大力支持地方法人机构登陆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后持续增资到地方金融机构;推进本土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上市、兼并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
(3)加快设立温州本地法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业机构,完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类型。加快推进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完善我市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4]。
(二)培育和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1)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积极发展担保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等,打造地方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高地。
(2)不断培育或引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第三方支付、保险公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组织,不断完善金融体系,保持机构数量和类型在浙南闽北的领先地位。
(三)加快形成金融集聚效应
(1)招引境内外总部型金融机构,实施区外企业“引凤工程”,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企业、跨国金融公司落户。
(2)推进金融集群发展,拓展金融产业链延伸,推进金融衍生发展。
(四)培养和吸引高端金融人才
(1)激活存量,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人才库建设和金融领军人才计划,每年遴选出优秀的中青年金融人才通过外派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
(2)优化增量,通过税收优惠、出入境与居留、租(购)房补贴、户籍、子女教育等措施,全面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所得税返还比例,全面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加盟温州的金融机构。
[1]试论温州金融改革的政策建议[J].姬桂莲.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2(24).
[2]温州,金融改革再起航[J].王丹容,尤成勇.今日浙江.2012(09).
[3]温州金融改革与民间金融的合法化[J].曹凤岐.中国市场.2012(37).
[4]温州金融改革的良好起步[J].徐恭信.经济师.2013(06).
温州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浙江 温州 325000
王凯,硕士研究生。职称: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地方金融监管,新兴金融业发展研究。
[关键词] 温州;金融强市;总部型金融机构
一、温州市金融业现状分析
(一)金融业发展整体向好,但对标先进城市仍有较大差距。2018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77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10.8%、占GDP比重6.28%,与“十二五”末相比,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2019年4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降至1.14%,为温州金改以来最低值。但与省内外兄弟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金融业增加值看,2018年温州市金融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67%;杭州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05亿元,占GDP比重8.9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1.5%;厦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24亿元,占GDP比重10.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7%;深圳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067亿元,占GDP比重12.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22%。另外,温州16.1%的贷款增速居全省第五位,与温州在省内“铁三角”位置并不匹配[1]。
(二)多元金融格局初步形成,但地方法人机构发展缓慢。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210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9家、保险业机构57家、证券业机构58家、期货机构20家。但从地方金融业发展现状看,存在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创新不足等问题。目前,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仅25家(温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农商银行11家、村镇银行8家、资金互助社1家、保险互助社1家、财务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2018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共计纳税22.6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16%,远低于杭州、宁波,也低于台州、绍兴等城市。
(三)新金融业态崭露头角,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8年末,温州累计开展“小贷险”业务22474笔,总保额达51.3亿元,促进银行贷款50.3亿元;信保基金累计为2970户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59.2亿元,承保余额30.95亿元;农民资产授托代管模式累计贷款53.8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34.8亿元,有效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但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仍然是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及农户获得资金支持的主要途径,2018年直接或间接从新型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累计约298.2亿元,仅占当年全市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总额的6.6%。同时,与杭州“钱塘江金融湾”“特色金融小镇”“科技金融中心”“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等特色小镇或集聚区相比,在聚集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金融、财富管理、科技金融、股权投资等新金融业态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温州市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等政策,但内容大多围绕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缺乏高质量金融人才引进、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发展等具体激励政策。特别是对比《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创新奖、金融总部落户奖励及办公用房资助等具体标准;《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落户、成长、技术等具体奖励及申请流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金融总部落户奖励及用地用房补贴、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扶持资金、高层次金融人才补贴;《嘉兴市支持人才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高端人才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人才扶持新政策,支持重点金融创新团队建设等政策,温州市扶持金融产业发展可操作性、可落地的针对性政策不足,一定程度限制了金融产业创新发展[2]。
(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速度仍需加强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金融业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对比其他金融业发展较好的城市,温州已经明显滞后。从地方法人机构税收占比看,2018年温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税收总计22.61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16%;台州市法人金融机构税收占比约7.5%;杭州市金融机构占比约18%;深圳市金融机构纳税占比约22%。从金融产业增加值来看,2018年温州市金融产业增加值377.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2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3.67%;杭州市金融产业增加值1205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8.9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11.5%;厦门金融产业增加值524.17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10.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7.7%;深圳市金融产业增加值3067.21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12.66%,对GDP增长的贡献率6.22%。从新批外商投资项目看,2018年温州仅35个,杭州744个,宁波623个,嘉兴350个,台州44个,差距十分明显。
(三)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不足导致民间资金外流
温州市民间资金历来十分充裕、活跃,而正规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却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多样性的需求,地方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不足,容易导致民间资金外流。一方面,温州地方法人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主体仍不健全,种类较不丰富,且无总部注册在本地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迟缓。温州市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发展仍不够平衡,且债券融资起步较晚,与周边金融较为发达的地方相比仍有差距。另一方面,在外温商群体具有庞大的经济体量和金融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在外温商创造的年度经济增加值相当于同期温州经济规模的2倍[3]。按我市目前1万亿的贷款规模测算,在外温商的融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按年6%的贷款利率计算,可产生利息收入600-700亿元,若这部分收入回流到本土金融机构,按12%税率计算可产生近70亿元左右的税收,地方金融业发展存在较大空间。
三、引进和培育总部机构的政策建議
(一)完善多元金融格局体系
尽快出台涉及产业规划、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供应、风险补偿及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完善多元金融格局体系。
(1)大力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温州。积极吸引、支持境内外各类知名金融机构落户温州,尤其是功能性总部机构落户温州。
(2)全力支持本地法人机构做强做大。全面整合温州各类金融资源,大力支持地方法人机构登陆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后持续增资到地方金融机构;推进本土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上市、兼并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
(3)加快设立温州本地法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业机构,完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类型。加快推进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完善我市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4]。
(二)培育和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1)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积极发展担保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等,打造地方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高地。
(2)不断培育或引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第三方支付、保险公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组织,不断完善金融体系,保持机构数量和类型在浙南闽北的领先地位。
(三)加快形成金融集聚效应
(1)招引境内外总部型金融机构,实施区外企业“引凤工程”,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企业、跨国金融公司落户。
(2)推进金融集群发展,拓展金融产业链延伸,推进金融衍生发展。
(四)培养和吸引高端金融人才
(1)激活存量,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人才库建设和金融领军人才计划,每年遴选出优秀的中青年金融人才通过外派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
(2)优化增量,通过税收优惠、出入境与居留、租(购)房补贴、户籍、子女教育等措施,全面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所得税返还比例,全面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加盟温州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试论温州金融改革的政策建议[J].姬桂莲.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2(24).
[2]温州,金融改革再起航[J].王丹容,尤成勇.今日浙江.2012(09).
[3]温州金融改革与民间金融的合法化[J].曹凤岐.中国市场.2012(37).
[4]温州金融改革的良好起步[J].徐恭信.经济师.2013(06).
[作者单位]
温州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浙江 温州 325000
[作者简介]
王凯,硕士研究生。职称: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地方金融监管,新兴金融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