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清史稿》中记述的最后一位清官王仁堪,是一位知行合一的爱国志士。其任职京城及地方期间,时刻践行着儒家的“忠于国”“忠于民”的爱国、民本思想,其公正廉明、为民谋福祉的行为,是对儒家精神的最佳诠释。王仁堪忠于国、民的儒家理念,可溯源自其儒家“孝义”思想。王仁堪在家庭生活中践行的“孝义”理念,亦是对儒家“百善孝为先”的典范诠释。正是王仁堪在言行中对儒家“忠”“孝”思想的良好实践,才使其能够成为青史流名、百姓传颂的晚清名流。
关键词: 王仁堪 晚清状元 清官 实践 儒家忠孝观
王仁堪(1848—1893),字可庄,福建闽县(今福州市)人,光绪三年(1877)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光绪十七年(1891)出任镇江知府。在任期间,王仁堪为政清廉,事必躬亲、殚精竭虑,造福一方,任满考绩全省第一,调任苏州知府,苏人欢欣。然因长期积劳成疾,王仁堪在苏州任上不到三个月便不幸英年早逝。消息传来,镇江人民“士废业,商罢市,野辍耕,无不唏嘘流涕,设位而祭”[1]278,镇江士民吁请两江总督刘坤一上闻朝廷,光绪帝亲自下诏“宣付史馆立传,以表循良”[2]13095。即使是数十百年后,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官府都没有忘记这位清官,民国年间编修的《清史稿》将其列为《循吏传》中最后一位清官,并评价称:“自光绪初定制,官吏殁后三十年,始得请祀名宦。……仁堪为不愧云。”[2]13095民国大总统徐世昌评价称:“古之传循吏者罕兼文苑。……吾师闽县王可庄,振藻辞林,殚心学府。”[3]342王仁堪身后留下了大量诗文、奏牍,民国年间,仁人志士将王仁堪的遗作、相关资料辑成《王苏州遗书》12卷及《补编》1卷。可见王仁堪在百姓的心中树立了不朽的丰碑。直到现在,著名文学大师金庸还曾专门造访镇江缅怀王仁堪与其祖父查文清留下的史迹,近来,有学者撰文评价称:“古人讲究‘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王仁堪应该为不愧了。”[4]王仁堪的一生,无论文才画艺还是为官德行都可圈可点,而最为人称道的是他为国家、为人民留下的无限福祉,究其本源则是传统儒家忠孝精神的体现。
一、爱国忠民——王仁堪的儒家忠义思想
《说文》曰:“忠,敬也。尽心曰忠。”《广韵》曰:“忠,无私也。”对于儒家士绅来说,“忠”可谓上忠于君国、下忠于百姓。而清官王仁堪为国谋权义,为民谋福祉的短暂一生正是儒家忠义观念的最好体现。
清朝后期,政治腐败,王仁堪为当时朝廷中主张革新时弊的“清流派”中的重要一员,他为官期间始终保持公而无畏的铮铮铁骨,恪尽职守,而不是对统治者献媚愚忠。光绪五年(1879),中国与俄罗斯更定条约,俄罗斯侵犯我国伊犁,贪得无厌,当时的使臣崇厚迫于沙皇的压力,擅自与沙俄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没有奉旨就回到京城。身为武英殿协修官的新科状元王仁堪便与前科状元曹鸿勋等二十四位官员上疏弹劾崇厚,要求朝廷治罪使臣崇厚,以谢国人,“明正典刑,内足以申国法,外足以折敌谋。请将崇厚立肆市朝,以彰宸断而更前约”[1]265。后清廷将崇厚下狱定斩监候,并拒绝批准条约。王仁堪慷慨陈词的直谏,得到了时论的一致嘉许。王仁堪对国家的一片忠心正是他心系国家存亡命运的写照。
光绪十四年(1888),慈禧太后为了筹备庆祝自己明年的六十寿辰大典,挪用建海军巨款拟建颐和园。这时,各省发生大水灾,京城地震、火灾,百姓处于饥寒交迫之中。王仁堪便借机,上书切谏,朝廷虽不动用正款,但是令各省进献钱款,实则“终是侵消小民之膏血”,“若不及时停止竭泽而渔,岂堪设想,请将此项工程停止”[1]271,并建议朝廷广开言路,“然后士气振,下情通,内治可成而外患可攘也”[1]271。尽管其措词非常委婉,但专横已惯的慈禧太后最不喜欢被人顶撞。加上多次直谏得罪了一些旧权贵,以及在朝的清流派内部又互相倾轧,王仁堪便于光绪十六年(1890)十一月被外放为江苏镇江府知府。消息一出,“同官相顾愕然”,然而王仁堪“领凭即行,不以为意”[1]272,心中没有丝毫愤懑不平,留下“圣明无弃才,中外不歧视”[1]272的诗句就立即走马上任。正如《论语》记载“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孔子评价称“忠矣”。[5]2474王仁堪既已尽忠于国家,践行了儒家所提倡的“臣事君以忠”,即使没有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认可,亦无所怨悔。
《论语》中记载孔子的言论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5]2507虽然丧失了尽忠于君的机会,但是王仁堪得到了可以尽忠于民的机缘。王仁堪在镇江府知府任内践行着廉政爱民、为民谋福祉的忠民之举,用三年考绩列江苏省第一的成绩诠释了他忠于百姓的儒家思想。
光绪十七年(1891),王仁堪刚到任镇江,便发生了“丹阳教案”。镇江丹阳县百姓发现教堂后林地埋葬婴孩尸首七十余具,育婴堂内也无一活婴,群情激愤,放火烧毁了县城天主教堂。这激起邻近诸县轰轰烈烈的反洋教斗争,此事轰动全国。英、法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列强深感震惊,给清廷施压。官府迅速派兵弹压,并勒令地方官缉捕涉案百姓。王仁堪与当时的丹阳知县查文清(金庸的祖父)目睹了帝国主义传教士的暴行,面对重重压力,毫不畏惧。二人一起踏勘现场,面对“纵横交错于地,或矐其目,或断其四肢,至惨酷无人理”[6]116的童尸乱葬地,王仁堪发出了“此其罪岂专在市民耶!”的感叹,二人心痛不已,竟相对痛哭流涕[6]116。王仁堪随后上奏认为教堂被焚“祸由自召”,并建言“请曲贷愚民之罪,以安众心;别给抚恤之费,以赡彼族。”[2]13094两江总督刘坤一虽迫于压力惩戒了罪犯,但也不满洋人洋教对国人的欺压剥削,钦佩知县查文清的为人,只是对查文清一肩扛下的“纵逸”的罪名,略施薄惩“甄别参革”。继而,王仁堪又上奏设定有关洋教事务的专门律令,“自后凡无业洋人,党私至各处为非兹事,亦照中国百姓科罪”[1]274。身为百姓父母官,王仁堪为民尽忠,把百姓安危视为头等大事,即使是洋人犯罪,亦毫不姑息,秉公处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王仁堪实实在在地做到了。王仁堪出任镇江知府后,正值大旱,他体恤民众疾苦,事事亲力亲为,甚至捐出自己的官饷为地方兴修水利急用。三年间,在镇江辖域先后开凿塘堰二千余处,沟渠闸坝数以百计,王仁堪修建的水利工程至今仍发挥效能。他还奏请截留漕米五万斛,救济饥民二十余万人,并募款二十多万为救灾善后,并将所收捐款的收支数目,全部公布于众。王仁堪还命所属各县设立义塾,普及民间教育,开启民智。王仁堪曾于郡府前亲手创办南泠学舍(今镇江中学前身),教孝教忠,敦化民风,泽惠至今。《清史稿》评价称:“在任两年,于教养诸端,尽力为之。”[2]13095
王仁堪任满调离镇江时,数千百姓自发随行相送,甚至掩面而泣,拦车挽留,不舍之情溢于言表。王仁堪去世后,镇江人为了感念王仁堪的恩德在王氏亲自疏浚的天下第一泉“中泠泉”边为其建祠祭祷,使其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只有真心为民做实事,谋福利,亲民爱民,才可谓尽忠于百姓,百姓也会对其感恩戴德。
二、德本于孝——王仁堪的儒家孝义思想
王仁堪爱国忠民、勤勉为官的杰出表现,追本溯源,与其所受到的儒家孝义教化有极深的渊源。《孝经》卷一《开宗明义章第一》: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5]2545强调孝为德之根本。王仁堪自幼深受儒家教育,在短暂的一生中真正做到了“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5]2545。
王仁堪出身于官宦之家,年幼时即受到了良好的儒家教育,七岁开蒙,先后师从吴心谷、陈石如等名师学习,文思大进,深受祖父王庆云喜爱。同治元年(1862),王仁堪十四岁时,祖父王庆云在山西汾州逝世,不久,祖母袁夫人也相继离世。一月之内,遭遇如此之大的变故,王仁堪的父亲王传璨“哀毁过甚,几不能成礼”[1]260。家中出现这样的不幸,一个年仅十几岁的少年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软弱和退缩,反而能够及时控制好自己的哀伤情绪并主动承担起责任,“处理大事如成人,井井有条,戚友称叹”[1]260。王仁堪已经能做到“丧尽礼,祭尽诚”[7]176,得到亲友们的赞誉。光绪五年(1879),王仁堪三十一岁时,父亲王传璨得了风痺病,半身几近瘫痪,急需人照料。王仁堪闻知,立即赶回照料,“调护扶持,弹竭心力”[1]264,昼夜侍奉在父亲床前,尽心竭力。当时的王仁堪在翰林院供职,政务繁忙,朝廷又传来中国与俄罗斯更定条约一事,在照顾好父亲的同时,又进谏弹劾崇厚丧权辱国的罪行,“慷慨陈词,时论嘉许”[1]265。王仁堪真正做到了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
光绪八年(1882)七月,王仁堪父亲去世,“闻讣乘骑奔丧,十四日路程,四昼夜驰至,以未能亲视殡殓为终身憾”[1]267。虽然王仁堪没能够亲见其父殡殓,但其拳拳孝心已为亲人所感知,后来,王仁堪还专门写了《先中宪公事略》一文作为对父亲的纪念。
王仁堪为会典馆纂修官期间,“黎明入值,寒暑无间”。每当年节时,便宴集朋友,以畅饮为快。但是其母周太淑人常常将放肆饮酒作为戒律,王仁堪“乃印‘慈命戒酒’四字环指上,遂不复饮”[1]270。正所谓“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7]172。官至上书房纂修官、年近不惑的王仁堪能坚持如此履行孝道,实属可贵。后来,王仁堪在《周太恭人六十征寿言启》中还表达了对母亲教诲的敬顺之情。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5]2545。王仁堪从事亲到事君、事民,最后立身于天下,清史流芳,百姓传颂,这中间始终贯穿着对于儒家忠孝的坚持。王仁堪的儒家忠孝思想可以说是以孝德为核心,以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原则,为国为民,奉献一生。王仁堪去世后,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唐邦治评价称:“然酬之以万姓之讴,歌永之以千秋之俎豆,公亦可无憾于冥漠矣。”[3]343王仁堪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是他留给后世的精神财富必将永存。
参考文献:
[1]王孝绳编.王苏州遗书[A].近代中国史料丛刊[C].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1973.
[2]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王孝绮编.王苏州遗书补编[A].清代诗文集汇编[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4]吴晓峰.古代勤政廉政的杰出代表——刚直不阿的镇江知府王仁堪[J].镇江高专学报,2013(3).
[5]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6]金建陵,张末梅.南社张素有关金庸祖父的两篇佚文[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1).
[7]弟子规[A].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C].合肥:黄山书社,2005.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310299040)、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立项省级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310299040Z)“晚清状元王仁堪镇江事迹调研”,江苏大学第12批大学生科研立项资助项目(编号:12C109)“晚清状元王仁堪镇江事迹研究”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吴晓峰、王勇。
关键词: 王仁堪 晚清状元 清官 实践 儒家忠孝观
王仁堪(1848—1893),字可庄,福建闽县(今福州市)人,光绪三年(1877)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光绪十七年(1891)出任镇江知府。在任期间,王仁堪为政清廉,事必躬亲、殚精竭虑,造福一方,任满考绩全省第一,调任苏州知府,苏人欢欣。然因长期积劳成疾,王仁堪在苏州任上不到三个月便不幸英年早逝。消息传来,镇江人民“士废业,商罢市,野辍耕,无不唏嘘流涕,设位而祭”[1]278,镇江士民吁请两江总督刘坤一上闻朝廷,光绪帝亲自下诏“宣付史馆立传,以表循良”[2]13095。即使是数十百年后,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官府都没有忘记这位清官,民国年间编修的《清史稿》将其列为《循吏传》中最后一位清官,并评价称:“自光绪初定制,官吏殁后三十年,始得请祀名宦。……仁堪为不愧云。”[2]13095民国大总统徐世昌评价称:“古之传循吏者罕兼文苑。……吾师闽县王可庄,振藻辞林,殚心学府。”[3]342王仁堪身后留下了大量诗文、奏牍,民国年间,仁人志士将王仁堪的遗作、相关资料辑成《王苏州遗书》12卷及《补编》1卷。可见王仁堪在百姓的心中树立了不朽的丰碑。直到现在,著名文学大师金庸还曾专门造访镇江缅怀王仁堪与其祖父查文清留下的史迹,近来,有学者撰文评价称:“古人讲究‘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王仁堪应该为不愧了。”[4]王仁堪的一生,无论文才画艺还是为官德行都可圈可点,而最为人称道的是他为国家、为人民留下的无限福祉,究其本源则是传统儒家忠孝精神的体现。
一、爱国忠民——王仁堪的儒家忠义思想
《说文》曰:“忠,敬也。尽心曰忠。”《广韵》曰:“忠,无私也。”对于儒家士绅来说,“忠”可谓上忠于君国、下忠于百姓。而清官王仁堪为国谋权义,为民谋福祉的短暂一生正是儒家忠义观念的最好体现。
清朝后期,政治腐败,王仁堪为当时朝廷中主张革新时弊的“清流派”中的重要一员,他为官期间始终保持公而无畏的铮铮铁骨,恪尽职守,而不是对统治者献媚愚忠。光绪五年(1879),中国与俄罗斯更定条约,俄罗斯侵犯我国伊犁,贪得无厌,当时的使臣崇厚迫于沙皇的压力,擅自与沙俄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没有奉旨就回到京城。身为武英殿协修官的新科状元王仁堪便与前科状元曹鸿勋等二十四位官员上疏弹劾崇厚,要求朝廷治罪使臣崇厚,以谢国人,“明正典刑,内足以申国法,外足以折敌谋。请将崇厚立肆市朝,以彰宸断而更前约”[1]265。后清廷将崇厚下狱定斩监候,并拒绝批准条约。王仁堪慷慨陈词的直谏,得到了时论的一致嘉许。王仁堪对国家的一片忠心正是他心系国家存亡命运的写照。
光绪十四年(1888),慈禧太后为了筹备庆祝自己明年的六十寿辰大典,挪用建海军巨款拟建颐和园。这时,各省发生大水灾,京城地震、火灾,百姓处于饥寒交迫之中。王仁堪便借机,上书切谏,朝廷虽不动用正款,但是令各省进献钱款,实则“终是侵消小民之膏血”,“若不及时停止竭泽而渔,岂堪设想,请将此项工程停止”[1]271,并建议朝廷广开言路,“然后士气振,下情通,内治可成而外患可攘也”[1]271。尽管其措词非常委婉,但专横已惯的慈禧太后最不喜欢被人顶撞。加上多次直谏得罪了一些旧权贵,以及在朝的清流派内部又互相倾轧,王仁堪便于光绪十六年(1890)十一月被外放为江苏镇江府知府。消息一出,“同官相顾愕然”,然而王仁堪“领凭即行,不以为意”[1]272,心中没有丝毫愤懑不平,留下“圣明无弃才,中外不歧视”[1]272的诗句就立即走马上任。正如《论语》记载“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孔子评价称“忠矣”。[5]2474王仁堪既已尽忠于国家,践行了儒家所提倡的“臣事君以忠”,即使没有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认可,亦无所怨悔。
《论语》中记载孔子的言论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5]2507虽然丧失了尽忠于君的机会,但是王仁堪得到了可以尽忠于民的机缘。王仁堪在镇江府知府任内践行着廉政爱民、为民谋福祉的忠民之举,用三年考绩列江苏省第一的成绩诠释了他忠于百姓的儒家思想。
光绪十七年(1891),王仁堪刚到任镇江,便发生了“丹阳教案”。镇江丹阳县百姓发现教堂后林地埋葬婴孩尸首七十余具,育婴堂内也无一活婴,群情激愤,放火烧毁了县城天主教堂。这激起邻近诸县轰轰烈烈的反洋教斗争,此事轰动全国。英、法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列强深感震惊,给清廷施压。官府迅速派兵弹压,并勒令地方官缉捕涉案百姓。王仁堪与当时的丹阳知县查文清(金庸的祖父)目睹了帝国主义传教士的暴行,面对重重压力,毫不畏惧。二人一起踏勘现场,面对“纵横交错于地,或矐其目,或断其四肢,至惨酷无人理”[6]116的童尸乱葬地,王仁堪发出了“此其罪岂专在市民耶!”的感叹,二人心痛不已,竟相对痛哭流涕[6]116。王仁堪随后上奏认为教堂被焚“祸由自召”,并建言“请曲贷愚民之罪,以安众心;别给抚恤之费,以赡彼族。”[2]13094两江总督刘坤一虽迫于压力惩戒了罪犯,但也不满洋人洋教对国人的欺压剥削,钦佩知县查文清的为人,只是对查文清一肩扛下的“纵逸”的罪名,略施薄惩“甄别参革”。继而,王仁堪又上奏设定有关洋教事务的专门律令,“自后凡无业洋人,党私至各处为非兹事,亦照中国百姓科罪”[1]274。身为百姓父母官,王仁堪为民尽忠,把百姓安危视为头等大事,即使是洋人犯罪,亦毫不姑息,秉公处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王仁堪实实在在地做到了。王仁堪出任镇江知府后,正值大旱,他体恤民众疾苦,事事亲力亲为,甚至捐出自己的官饷为地方兴修水利急用。三年间,在镇江辖域先后开凿塘堰二千余处,沟渠闸坝数以百计,王仁堪修建的水利工程至今仍发挥效能。他还奏请截留漕米五万斛,救济饥民二十余万人,并募款二十多万为救灾善后,并将所收捐款的收支数目,全部公布于众。王仁堪还命所属各县设立义塾,普及民间教育,开启民智。王仁堪曾于郡府前亲手创办南泠学舍(今镇江中学前身),教孝教忠,敦化民风,泽惠至今。《清史稿》评价称:“在任两年,于教养诸端,尽力为之。”[2]13095
王仁堪任满调离镇江时,数千百姓自发随行相送,甚至掩面而泣,拦车挽留,不舍之情溢于言表。王仁堪去世后,镇江人为了感念王仁堪的恩德在王氏亲自疏浚的天下第一泉“中泠泉”边为其建祠祭祷,使其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只有真心为民做实事,谋福利,亲民爱民,才可谓尽忠于百姓,百姓也会对其感恩戴德。
二、德本于孝——王仁堪的儒家孝义思想
王仁堪爱国忠民、勤勉为官的杰出表现,追本溯源,与其所受到的儒家孝义教化有极深的渊源。《孝经》卷一《开宗明义章第一》: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5]2545强调孝为德之根本。王仁堪自幼深受儒家教育,在短暂的一生中真正做到了“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5]2545。
王仁堪出身于官宦之家,年幼时即受到了良好的儒家教育,七岁开蒙,先后师从吴心谷、陈石如等名师学习,文思大进,深受祖父王庆云喜爱。同治元年(1862),王仁堪十四岁时,祖父王庆云在山西汾州逝世,不久,祖母袁夫人也相继离世。一月之内,遭遇如此之大的变故,王仁堪的父亲王传璨“哀毁过甚,几不能成礼”[1]260。家中出现这样的不幸,一个年仅十几岁的少年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软弱和退缩,反而能够及时控制好自己的哀伤情绪并主动承担起责任,“处理大事如成人,井井有条,戚友称叹”[1]260。王仁堪已经能做到“丧尽礼,祭尽诚”[7]176,得到亲友们的赞誉。光绪五年(1879),王仁堪三十一岁时,父亲王传璨得了风痺病,半身几近瘫痪,急需人照料。王仁堪闻知,立即赶回照料,“调护扶持,弹竭心力”[1]264,昼夜侍奉在父亲床前,尽心竭力。当时的王仁堪在翰林院供职,政务繁忙,朝廷又传来中国与俄罗斯更定条约一事,在照顾好父亲的同时,又进谏弹劾崇厚丧权辱国的罪行,“慷慨陈词,时论嘉许”[1]265。王仁堪真正做到了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
光绪八年(1882)七月,王仁堪父亲去世,“闻讣乘骑奔丧,十四日路程,四昼夜驰至,以未能亲视殡殓为终身憾”[1]267。虽然王仁堪没能够亲见其父殡殓,但其拳拳孝心已为亲人所感知,后来,王仁堪还专门写了《先中宪公事略》一文作为对父亲的纪念。
王仁堪为会典馆纂修官期间,“黎明入值,寒暑无间”。每当年节时,便宴集朋友,以畅饮为快。但是其母周太淑人常常将放肆饮酒作为戒律,王仁堪“乃印‘慈命戒酒’四字环指上,遂不复饮”[1]270。正所谓“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7]172。官至上书房纂修官、年近不惑的王仁堪能坚持如此履行孝道,实属可贵。后来,王仁堪在《周太恭人六十征寿言启》中还表达了对母亲教诲的敬顺之情。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5]2545。王仁堪从事亲到事君、事民,最后立身于天下,清史流芳,百姓传颂,这中间始终贯穿着对于儒家忠孝的坚持。王仁堪的儒家忠孝思想可以说是以孝德为核心,以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原则,为国为民,奉献一生。王仁堪去世后,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唐邦治评价称:“然酬之以万姓之讴,歌永之以千秋之俎豆,公亦可无憾于冥漠矣。”[3]343王仁堪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是他留给后世的精神财富必将永存。
参考文献:
[1]王孝绳编.王苏州遗书[A].近代中国史料丛刊[C].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1973.
[2]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王孝绮编.王苏州遗书补编[A].清代诗文集汇编[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4]吴晓峰.古代勤政廉政的杰出代表——刚直不阿的镇江知府王仁堪[J].镇江高专学报,2013(3).
[5]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6]金建陵,张末梅.南社张素有关金庸祖父的两篇佚文[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1).
[7]弟子规[A].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C].合肥:黄山书社,2005.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310299040)、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立项省级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310299040Z)“晚清状元王仁堪镇江事迹调研”,江苏大学第12批大学生科研立项资助项目(编号:12C109)“晚清状元王仁堪镇江事迹研究”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吴晓峰、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