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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管理在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强调了建筑行业中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合同管理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各种措施,以期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进而保障建筑市场秩序的稳定及良性、高效地发展。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23.1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指的是为了能够完成建筑工程目标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两者相互权利与义务加以明确地协议,并且对双方的责任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的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实施、开展,然而,就目前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没有从根本上正确的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机制没有得到健全等等,而这些无疑都直接的影响到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从而阻碍了建筑工程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的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进而结合自身工程的实际特点,积极的探索出适合的、科学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也才能够最大限度的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承、发包双方各自为政,最终导致合同纠纷。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投资巨大、涉及面广、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其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最终将导致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二、加強合同管理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越少,双方纠纷也就会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以便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很难做好的。
2.认真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要想控制好造价,只管好一个阶段是不够的,必须全过程实施合同控制管理。投资方要从投资项目一开始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并与之签订工程咨询合同;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编制好设计概算,这是控制设计和施工总造价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关键。
3.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施工合同的签订一般经过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并对照工程实际情况才能够做出承诺。
4.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的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工程实施进度及一系列后续问题。因此,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1)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做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2)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的现象,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台班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4)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的最终检验,所以要认真检查合同执行中对有关规定和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创造合同履行的良好外部环境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不管是业主或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企业信誉的核心,切不可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做出不诚信的行为,不但使国家、业主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加入WTO后,在我国各类工程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会由以前的“最低成本”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缺乏诚信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6.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可以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 全过程、 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基础, 加强合同签订后实施过程中管理是重点, 控制好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是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 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 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廖辉阳. 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 现代商业, 2011,(15) .
[2]杜承华,刘晓.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及防范措施[J].魅力中国,2009,(15).
[3]黄明德.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5).
[4]陈启红,丁志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 山西建筑, 2010,(24) .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23.1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指的是为了能够完成建筑工程目标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两者相互权利与义务加以明确地协议,并且对双方的责任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的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实施、开展,然而,就目前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没有从根本上正确的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机制没有得到健全等等,而这些无疑都直接的影响到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从而阻碍了建筑工程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的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进而结合自身工程的实际特点,积极的探索出适合的、科学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也才能够最大限度的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承、发包双方各自为政,最终导致合同纠纷。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投资巨大、涉及面广、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其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最终将导致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二、加強合同管理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越少,双方纠纷也就会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以便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很难做好的。
2.认真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要想控制好造价,只管好一个阶段是不够的,必须全过程实施合同控制管理。投资方要从投资项目一开始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并与之签订工程咨询合同;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编制好设计概算,这是控制设计和施工总造价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关键。
3.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施工合同的签订一般经过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并对照工程实际情况才能够做出承诺。
4.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的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工程实施进度及一系列后续问题。因此,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1)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做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2)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的现象,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台班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4)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的最终检验,所以要认真检查合同执行中对有关规定和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创造合同履行的良好外部环境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不管是业主或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企业信誉的核心,切不可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做出不诚信的行为,不但使国家、业主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加入WTO后,在我国各类工程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会由以前的“最低成本”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缺乏诚信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6.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可以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 全过程、 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基础, 加强合同签订后实施过程中管理是重点, 控制好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是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 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 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廖辉阳. 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 现代商业, 2011,(15) .
[2]杜承华,刘晓.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及防范措施[J].魅力中国,2009,(15).
[3]黄明德.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5).
[4]陈启红,丁志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 山西建筑, 20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