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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南苇荡营既是隶属江南河道总督属下“河标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黄淮运河防物料的种植、采割、运输,是一种准军事化组织,同时还指分布于清代江南省山阳、海州、安东、阜宁等地的沿海、沿黄、沿湖国家官方滩地,专门用来种植芦苇等河工物料,又是一种土地形式。清代苇荡营的设置、功能及裁撤,既反映了国家对漕运与河防的重视,同时也突出体现了河道部门内部利益的争夺与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