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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为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四个严格”,形成正确用人导向
一是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在明确规定并公布竞争上岗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资格的基础上,对报名者进行严格初审。整个竞争上岗过程中始终贯穿了资格审查工作。
二是严格竞争程序。每次组织竞争上岗都经过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基本程序。
三是严格组织考察。在考察人员上,规定应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考察内容上,要求必须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在考察范围上,规定必须达到85%以上的考察面;在考察方法上,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在考察制度上,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四是严格竞争纪律。每次组织竞争上岗必先严明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2002年下半年在组织全省县(市、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和基层工商分局局长竞争上岗工作中,规定了“六项纪律要求”,特别强调要从严掌握竞争上岗对象的范围、条件和资格,不得变通处理,不得上交矛盾,不得承诺他人: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走后门跑领导、闹资格,不得串门子跑试题、拉选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试题等。
由于坚持“四个严格”,从而真正做到了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真正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二、落实“四种权力”,营造良好竞争氛围
一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知情权。竞争上岗工作开展前,充分进行宣传动员,分别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开竞争职位、条件、资格,公开竞争上岗工作步骤和程序。在竞争上岗工作的每个阶段都进行公告(公示)。省局机关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中还运用局域网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进行有关公示。竞争上岗工作结束时,及时公开宣布最终结果。这样增强了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把群众的“知情权”落到了实处,使群众满意认可。
二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参与权。省工商局党组在每次竞争上岗工作中,号召和鼓励符合条件、资格的同志踊跃参与竞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挑选,引导大家克服“三怕”思想顾虑,即:怕被看作是伸手要官争待遇;怕竞争不上丢面子;怕与竞争对手形成隔阂日后不好相处,从而形成了浓厚的竞争气氛。同时,教育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同志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积极参与推荐、参与测评、参与监督等,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参与权。每次竞争上岗群众参与程度都很高,全局上下、系统内外说竞争、谈考试、评演讲、议选拔,竞争上岗成为干部群众的热门话题。
三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选择权。首先落实竞争者的选择权,做到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更不搞“暗箱操作”。一方面,积极支持竞争者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竞争职位。另一方面,为报名竞争者创造条件,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保持良好心态并有时间做好竞争准备。其次落实参与者对竞争者的选择权。民主测评中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让参与者独立、充分地行使自己的神圣投票权。
四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监督权。我们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竞争方案的制定到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纳群众的合理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还采取设立意见箱、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定竞争上岗工作纪律、评委守则等形式,广开监督渠道。每次竞争上岗都形成了领导者、竞争者、参与者和其他干部职工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格局,体现了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的结合。2004年10月,在组织省工商局空缺的三名副处长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中,全程实行“五公开”,把职位、条件、程序、成绩、结果全部公开,使选拔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并设立了由监察、人事、机关党委相关处室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并抽调业务处室普通干部作义务监督员,加强了对整个竞争上岗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三、实行“四个延伸”,全面推行竞争上岗
为加大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省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在具体组织工作中做到“四个延伸”:一是由省局机关向基层工商所延伸;二是由正处级职位向科、股级职位延伸;三是由公务员岗位向事业岗位延伸;四是由领导职务向非领导职务延伸。全省工商系统近几年实行“四个延伸”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组织竞争上岗工作的设区市工商局有11个,县(市、区)工商局有99个,基层工商所(分局)有829个。通过竞争上岗的干部共有1089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078人。2002年全省县(市、区)工商局直属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共198个职位、基层工商所所长(分局长)共829个职位,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
通过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工作,有力地加强了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业务结构,综合素质得到改善和提升;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队伍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加强。
责任编辑 吴 凡
一、坚持“四个严格”,形成正确用人导向
一是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在明确规定并公布竞争上岗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资格的基础上,对报名者进行严格初审。整个竞争上岗过程中始终贯穿了资格审查工作。
二是严格竞争程序。每次组织竞争上岗都经过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基本程序。
三是严格组织考察。在考察人员上,规定应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考察内容上,要求必须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在考察范围上,规定必须达到85%以上的考察面;在考察方法上,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在考察制度上,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四是严格竞争纪律。每次组织竞争上岗必先严明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2002年下半年在组织全省县(市、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和基层工商分局局长竞争上岗工作中,规定了“六项纪律要求”,特别强调要从严掌握竞争上岗对象的范围、条件和资格,不得变通处理,不得上交矛盾,不得承诺他人: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走后门跑领导、闹资格,不得串门子跑试题、拉选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试题等。
由于坚持“四个严格”,从而真正做到了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真正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二、落实“四种权力”,营造良好竞争氛围
一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知情权。竞争上岗工作开展前,充分进行宣传动员,分别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开竞争职位、条件、资格,公开竞争上岗工作步骤和程序。在竞争上岗工作的每个阶段都进行公告(公示)。省局机关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中还运用局域网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进行有关公示。竞争上岗工作结束时,及时公开宣布最终结果。这样增强了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把群众的“知情权”落到了实处,使群众满意认可。
二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参与权。省工商局党组在每次竞争上岗工作中,号召和鼓励符合条件、资格的同志踊跃参与竞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挑选,引导大家克服“三怕”思想顾虑,即:怕被看作是伸手要官争待遇;怕竞争不上丢面子;怕与竞争对手形成隔阂日后不好相处,从而形成了浓厚的竞争气氛。同时,教育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同志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积极参与推荐、参与测评、参与监督等,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参与权。每次竞争上岗群众参与程度都很高,全局上下、系统内外说竞争、谈考试、评演讲、议选拔,竞争上岗成为干部群众的热门话题。
三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选择权。首先落实竞争者的选择权,做到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更不搞“暗箱操作”。一方面,积极支持竞争者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竞争职位。另一方面,为报名竞争者创造条件,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保持良好心态并有时间做好竞争准备。其次落实参与者对竞争者的选择权。民主测评中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让参与者独立、充分地行使自己的神圣投票权。
四是落实群众对竞争上岗的监督权。我们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竞争方案的制定到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纳群众的合理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还采取设立意见箱、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定竞争上岗工作纪律、评委守则等形式,广开监督渠道。每次竞争上岗都形成了领导者、竞争者、参与者和其他干部职工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格局,体现了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的结合。2004年10月,在组织省工商局空缺的三名副处长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中,全程实行“五公开”,把职位、条件、程序、成绩、结果全部公开,使选拔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并设立了由监察、人事、机关党委相关处室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并抽调业务处室普通干部作义务监督员,加强了对整个竞争上岗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三、实行“四个延伸”,全面推行竞争上岗
为加大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省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在具体组织工作中做到“四个延伸”:一是由省局机关向基层工商所延伸;二是由正处级职位向科、股级职位延伸;三是由公务员岗位向事业岗位延伸;四是由领导职务向非领导职务延伸。全省工商系统近几年实行“四个延伸”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组织竞争上岗工作的设区市工商局有11个,县(市、区)工商局有99个,基层工商所(分局)有829个。通过竞争上岗的干部共有1089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078人。2002年全省县(市、区)工商局直属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共198个职位、基层工商所所长(分局长)共829个职位,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
通过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工作,有力地加强了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业务结构,综合素质得到改善和提升;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队伍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加强。
责任编辑 吴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