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建设监理制推行于1988年,初衷是让专长于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为业主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管理。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监理制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直困扰业界的一个问题:监理对安全事故该不该负责任,从法理上讲监理无责任,但安全应成为监理行业的追求目标。文章希望能使这个具有争议性难题明朗化,进一步也提出了推行安全监理的必要性,为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