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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功能性角度分析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税制结构现状选择出五大主体税种,使用目前最新的要素收入分配测算方法测算税前与税后要素收入分配,以这些数据为基础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五大主体税种对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收入分配影响,最后分析模型结果得出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税收政策建议。
关键词:主体税种;税前要素收入;税后要素收入
一、主体税种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基础
早在亚当·斯密《国富论》中,就指出公平原则是税收的重要原则。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则提出了税收的社会公平原则,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纳税义务,并且纳税人应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承担税收。而哈维·S·罗森在《财政学》里直接通俗提出,现代经济学家对税收的研究就是怎样征税以实现提高经济效率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目前税收有财政收入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这三大原则已成为共识,与此对应的是税收的三大职能,即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调节资源配置。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就是税收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基础。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分析就属于功能性角度,只有从要素根源上分析我国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才能深层次探讨我国税收对收入分配不公平影响的的形成原因,从而以此为基础提出有益的税收政策建议。
二、主体税种选择
根据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税收数据,可以明显看出流转税类与所得税类收入之和约占到总税收收入的90%。因此,本项目选取的主体税种是流转税类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与所得税类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选择这五大主体税种,作为本项目税收研究对象,不仅可以代表我国税收来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进行分析,而且研究成果会更加集中。
三、实证研究
(一)模型架构
经过对主体税种的测算,最终确定增值税VAT、消费税CT、营业税BT、个人所得税IIT和企业所得税EIT五大主体税种,根据吕冰洋、郭庆旺(2012)对要素收入分配的测算,我们把五大主体税种在总税收中占比的多少作为自变量,而我们要确定各主体税种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程度,于是假设有如下多元线性模型:
L1=c+a1L0+a2+VAT+a3CT+a4BT+a5IIT+a6EIT+(1)
K1=c+β1K0+β2VAT+β3CT+β4BT+β5IIT+β6EIT+v (2)
其中L1表示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L0表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 表示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K1表示税前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VAT表示增值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CT表示消费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BT表示营业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IIT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EIT表示企业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v表示随机变量。各系数分别表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和各主体税种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增加*1%。各系数分别表示税前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和各主体税种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增加*1%。
(二)数据整理和说明
本文搜集了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从2000年到2009年的资金流量表,核算出了税前各要素收入分配所占比例,如表1。
同时,核算出了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税后各要素收入分配占比,如表3。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到2010年公布的各项税收收入情况,计算出各主体税占总税收中的比例,如表4。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根据模型假设和取得的数据,我们利用eviews软件对其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模型整体F统计量通过检验,拟合优度R也达到了0.999,并且从系数看,税前劳动要素、增值税、消费税对被解释变量起正方向的作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被解释变量起负方向的作用,但是有t检验统计量来看,从90%的置信度来看,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被解释变量没有显著影响,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模型的设定是否合理。
经过以上分析,采用逐步回归方法对模型进行修正,得到如下表所示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模型整體通过了F统计量的检验,说明模型的有效性,同时拟合优度R-squared达到了0.999,相当高的程度,说明模型整体很好,由t统计量可以看出,在显著水平为11%的情况下,模型中各系数都通过检验,即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只是D-W统计量为2.913,偏离2有些距离,不太容易判断其是否具有自相关性,故使用其残差进行LM检验,得到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接受原假设,即各阶系数为0,无自相关。由此可以看出,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具有很好的有效性。即可得模型公式如下:
L1=-0.035+1.109L0-0.065VAT+0.196BT-0.462IIT+(3)
同理,利用eviews软件使用已搜集到的数据对(2)式进行模型估计,采用逐步回归的方式,得到最优模型组合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中F统计量,R-squared的数据,t统计量等等可以看出,该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并且D-W值也位于2附近,说明其无自相关,则该模型效果较好,得到模型公式如下:
(4)
由(3)式可以看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L0和营业税BT对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具有促进作用,并且税前劳动要素收入每增加1%,则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增加1.109%;营业税占比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增加0.196%;而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IIT对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具有负作用,即增值税占比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减少0.065%;个人所得税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减少0.462%。而根据Atkinson(2000)指出,个人收入来源于财产收入和劳动收入,对处于收入分布中较高位置的个体,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财产收入,收入分布中处于较低位置的个体,收入来源主要是劳动收入。因此,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当劳动份额上升时,一般会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而根据以上分析,我国政府如果想通过税收调节劳动要素收入分配从而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话,得增加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和营业税所占比例,减少增值税所占比例或者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制,改善主要对工薪阶层征税的税制设计,从而提高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表明营业税征收的可以缩小劳动税前税后要素收入分配,而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则会扩大税前税后要素收入分配。从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角度考虑,建议政府作出相应调整。
由(4)式可以看出,五大主体税的其他税对税后资本要素收入无显著影响,而税前资本要素收入促进税后资本要素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少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其中税前资本要素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增加0.796%;企业所得税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减少0.068%,同理,如果政府想通过减少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占比的话可以通过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故企业所得税具有很大的征收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税务学会课题组,税收如何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税务研究2003(10)
[2] 郭庆旺、吕冰洋,论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经济研究2011(6)
[3]李绍荣、耿莹,中国的税收结构、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经济研究2005(5)
作者简介:禹文颂(女),1990年05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关键词:主体税种;税前要素收入;税后要素收入
一、主体税种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基础
早在亚当·斯密《国富论》中,就指出公平原则是税收的重要原则。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则提出了税收的社会公平原则,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纳税义务,并且纳税人应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承担税收。而哈维·S·罗森在《财政学》里直接通俗提出,现代经济学家对税收的研究就是怎样征税以实现提高经济效率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目前税收有财政收入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这三大原则已成为共识,与此对应的是税收的三大职能,即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调节资源配置。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就是税收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基础。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分析就属于功能性角度,只有从要素根源上分析我国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才能深层次探讨我国税收对收入分配不公平影响的的形成原因,从而以此为基础提出有益的税收政策建议。
二、主体税种选择
根据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税收数据,可以明显看出流转税类与所得税类收入之和约占到总税收收入的90%。因此,本项目选取的主体税种是流转税类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与所得税类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选择这五大主体税种,作为本项目税收研究对象,不仅可以代表我国税收来对要素收入分配影响进行分析,而且研究成果会更加集中。
三、实证研究
(一)模型架构
经过对主体税种的测算,最终确定增值税VAT、消费税CT、营业税BT、个人所得税IIT和企业所得税EIT五大主体税种,根据吕冰洋、郭庆旺(2012)对要素收入分配的测算,我们把五大主体税种在总税收中占比的多少作为自变量,而我们要确定各主体税种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程度,于是假设有如下多元线性模型:
L1=c+a1L0+a2+VAT+a3CT+a4BT+a5IIT+a6EIT+(1)
K1=c+β1K0+β2VAT+β3CT+β4BT+β5IIT+β6EIT+v (2)
其中L1表示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L0表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 表示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K1表示税前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VAT表示增值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CT表示消费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BT表示营业税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IIT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EIT表示企业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v表示随机变量。各系数分别表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和各主体税种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增加*1%。各系数分别表示税前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和各主体税种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在总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增加*1%。
(二)数据整理和说明
本文搜集了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从2000年到2009年的资金流量表,核算出了税前各要素收入分配所占比例,如表1。
同时,核算出了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税后各要素收入分配占比,如表3。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到2010年公布的各项税收收入情况,计算出各主体税占总税收中的比例,如表4。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根据模型假设和取得的数据,我们利用eviews软件对其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模型整体F统计量通过检验,拟合优度R也达到了0.999,并且从系数看,税前劳动要素、增值税、消费税对被解释变量起正方向的作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被解释变量起负方向的作用,但是有t检验统计量来看,从90%的置信度来看,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被解释变量没有显著影响,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模型的设定是否合理。
经过以上分析,采用逐步回归方法对模型进行修正,得到如下表所示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模型整體通过了F统计量的检验,说明模型的有效性,同时拟合优度R-squared达到了0.999,相当高的程度,说明模型整体很好,由t统计量可以看出,在显著水平为11%的情况下,模型中各系数都通过检验,即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只是D-W统计量为2.913,偏离2有些距离,不太容易判断其是否具有自相关性,故使用其残差进行LM检验,得到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接受原假设,即各阶系数为0,无自相关。由此可以看出,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具有很好的有效性。即可得模型公式如下:
L1=-0.035+1.109L0-0.065VAT+0.196BT-0.462IIT+(3)
同理,利用eviews软件使用已搜集到的数据对(2)式进行模型估计,采用逐步回归的方式,得到最优模型组合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中F统计量,R-squared的数据,t统计量等等可以看出,该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并且D-W值也位于2附近,说明其无自相关,则该模型效果较好,得到模型公式如下:
(4)
由(3)式可以看出,税前劳动要素收入L0和营业税BT对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具有促进作用,并且税前劳动要素收入每增加1%,则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增加1.109%;营业税占比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增加0.196%;而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IIT对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具有负作用,即增值税占比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减少0.065%;个人所得税每增加1%,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减少0.462%。而根据Atkinson(2000)指出,个人收入来源于财产收入和劳动收入,对处于收入分布中较高位置的个体,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财产收入,收入分布中处于较低位置的个体,收入来源主要是劳动收入。因此,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当劳动份额上升时,一般会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而根据以上分析,我国政府如果想通过税收调节劳动要素收入分配从而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话,得增加税前劳动要素收入和营业税所占比例,减少增值税所占比例或者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制,改善主要对工薪阶层征税的税制设计,从而提高税后劳动要素收入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表明营业税征收的可以缩小劳动税前税后要素收入分配,而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则会扩大税前税后要素收入分配。从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角度考虑,建议政府作出相应调整。
由(4)式可以看出,五大主体税的其他税对税后资本要素收入无显著影响,而税前资本要素收入促进税后资本要素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少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其中税前资本要素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增加0.796%;企业所得税每增加1%,税后资本要素减少0.068%,同理,如果政府想通过减少税后资本要素收入占比的话可以通过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故企业所得税具有很大的征收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税务学会课题组,税收如何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税务研究2003(10)
[2] 郭庆旺、吕冰洋,论税收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经济研究2011(6)
[3]李绍荣、耿莹,中国的税收结构、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经济研究2005(5)
作者简介:禹文颂(女),1990年05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