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通过介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出现的问题和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具体以河南省湛河区政府为例,阐述了我国目前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 土地权 土地流转制度 改革 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土地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召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更是我国政府努力发展的方向,这点从我国政府颁布的政策方面不难看出。因此研究土地权与流转制度的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加深对土地流转的认识
土地流转是指在家庭承包制度基础上实施土地经营流转权,将原有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融入现代化的经营思想,使农村建设工作跟上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步伐,实现现代化、经济化农村建设。
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主要有:土地拥有人(承包人)通过入股的方式将自有的土地转让、出租或委托给其他人。通过这种方式入股转让、出租、委托的土地必须为国家认定的经营性土地的建设用地,凡符合政府总体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合法拥有土地权的均可采用以出租、转让的方式获得供给他方土地有偿使用权和以宅基地换商品房、社保等形式的流转。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主要归农业部门和国家土地部门管理,属于农业用地的流转归农业部门集中管理,非农业性质的土地流转则归国家土地部门管理。
二、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而我国亦是人口大国,地大物博说的是总体面积,分摊到每个人身上则变成了人多地少,所以我国农民压力大、责任重。
以我国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大面积的集中土地用以农用来响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短期内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需要因地适宜,集合当地的发展形势、民风民俗,根据当地人们的思想观念,选择适宜的地区通过引导指引当地农民依法自愿流转土地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知道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不仅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我们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将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做到既能应召国家的响应,又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与现代农业化大生产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行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的同时,在实践中探求方法,探索出一条多元化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既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布局又能满足农民需求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土地承包入股问题
一切投资活动都伴随着风险,土地流转制度是将原有的家庭承包制度融入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思想,结合企业股份制度的管理,将土地以入股的方式出租、转让给他人,这就意味着农民也将承担一部分经营风险,如果经营亏损农民很有可能失去土地所有权。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专门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可以将自有的土地以入股的形式以出租等方式租借给他人经营,如果经营失败农民可以收回自己的土地,不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保证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但法规也规定农民不得将土地用作风险投资,钻国家法规的漏洞谋取暴利,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农民群众不失去土地。
四、正确认识工商企业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土地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还在探索和发展的阶段,首先一批入驻的企业大都是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他们自身拥有着雄厚的经济资本、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先进生产的技术和稳定的市场供求关系……这些都可以为农产品的供销带来保障,为农民带来了更多收益,同时带动了当地的发展。
所以我们要把这种良好的双赢协作关系长期的维持下去,并推广开来,因此工商企业在进入农村一定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1)坚持实行农民自愿化,企业在和农民进行商讨的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愿流转,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2)坚持维护家庭承包制度,充分尊重农民自身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有自主发言、决定的权利。(3)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企业在与农民进行商讨的过程中要确实考虑农民的根本利益,目的在于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不改变土地用途,只改变经营管理方式,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五、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作用
政府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起着引导监督的作用。制定土地流转改革制度,使土地流转标准化、力度化;大力宣传土地流转制度,实施优惠政策,号召更多的企业入驻农村,带动农村发展;对进入农村发展的企业进行监管督查工作,确保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使农民真正受益。
以河南省为例,湛河区政府在土地流转方面做得就很好,为企业、农民做好了引导服务工作。湛河区彭庄村目前正在引进外资,做大型家庭农场的工作,政府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做到国家提出的要求,农户每亩地每年可领取900斤小麦或等值现金;经营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按市场行情招聘本村及附近农民到田里工作。既提高了农民受益,又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当地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六、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速度表现出了严重的差异,城市发展飞速,而农村却发展缓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是是否能实现农村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益的关键所在。我们应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坚决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工商企业依法入驻农村,实现农村适度经营规模建设。□
(作者: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于同军.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几个问题的探讨.民革太原市委员会宣传处.2009.4.27.
[2]温铁军.农村土地制度笔谈.农业经济研究.2009(5).
关键词 土地权 土地流转制度 改革 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土地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召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更是我国政府努力发展的方向,这点从我国政府颁布的政策方面不难看出。因此研究土地权与流转制度的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加深对土地流转的认识
土地流转是指在家庭承包制度基础上实施土地经营流转权,将原有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融入现代化的经营思想,使农村建设工作跟上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步伐,实现现代化、经济化农村建设。
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主要有:土地拥有人(承包人)通过入股的方式将自有的土地转让、出租或委托给其他人。通过这种方式入股转让、出租、委托的土地必须为国家认定的经营性土地的建设用地,凡符合政府总体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合法拥有土地权的均可采用以出租、转让的方式获得供给他方土地有偿使用权和以宅基地换商品房、社保等形式的流转。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主要归农业部门和国家土地部门管理,属于农业用地的流转归农业部门集中管理,非农业性质的土地流转则归国家土地部门管理。
二、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而我国亦是人口大国,地大物博说的是总体面积,分摊到每个人身上则变成了人多地少,所以我国农民压力大、责任重。
以我国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大面积的集中土地用以农用来响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短期内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需要因地适宜,集合当地的发展形势、民风民俗,根据当地人们的思想观念,选择适宜的地区通过引导指引当地农民依法自愿流转土地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知道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不仅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我们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将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做到既能应召国家的响应,又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与现代农业化大生产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行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的同时,在实践中探求方法,探索出一条多元化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既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布局又能满足农民需求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土地承包入股问题
一切投资活动都伴随着风险,土地流转制度是将原有的家庭承包制度融入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思想,结合企业股份制度的管理,将土地以入股的方式出租、转让给他人,这就意味着农民也将承担一部分经营风险,如果经营亏损农民很有可能失去土地所有权。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专门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可以将自有的土地以入股的形式以出租等方式租借给他人经营,如果经营失败农民可以收回自己的土地,不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保证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但法规也规定农民不得将土地用作风险投资,钻国家法规的漏洞谋取暴利,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农民群众不失去土地。
四、正确认识工商企业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土地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还在探索和发展的阶段,首先一批入驻的企业大都是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他们自身拥有着雄厚的经济资本、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先进生产的技术和稳定的市场供求关系……这些都可以为农产品的供销带来保障,为农民带来了更多收益,同时带动了当地的发展。
所以我们要把这种良好的双赢协作关系长期的维持下去,并推广开来,因此工商企业在进入农村一定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1)坚持实行农民自愿化,企业在和农民进行商讨的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愿流转,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2)坚持维护家庭承包制度,充分尊重农民自身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有自主发言、决定的权利。(3)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企业在与农民进行商讨的过程中要确实考虑农民的根本利益,目的在于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不改变土地用途,只改变经营管理方式,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五、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作用
政府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起着引导监督的作用。制定土地流转改革制度,使土地流转标准化、力度化;大力宣传土地流转制度,实施优惠政策,号召更多的企业入驻农村,带动农村发展;对进入农村发展的企业进行监管督查工作,确保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使农民真正受益。
以河南省为例,湛河区政府在土地流转方面做得就很好,为企业、农民做好了引导服务工作。湛河区彭庄村目前正在引进外资,做大型家庭农场的工作,政府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做到国家提出的要求,农户每亩地每年可领取900斤小麦或等值现金;经营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按市场行情招聘本村及附近农民到田里工作。既提高了农民受益,又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当地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六、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速度表现出了严重的差异,城市发展飞速,而农村却发展缓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是是否能实现农村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益的关键所在。我们应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坚决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工商企业依法入驻农村,实现农村适度经营规模建设。□
(作者: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于同军.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几个问题的探讨.民革太原市委员会宣传处.2009.4.27.
[2]温铁军.农村土地制度笔谈.农业经济研究.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