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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以英文写就,于1937年在美国出版,曾连上畅销书榜首达五十二周之久。他在“自序”里说,此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是写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经验。他说本想用“抒情的哲学”冠作书名,但又觉得它似乎太美,不如现名来得自然。其中一段友草木、亲土壤的心扉之言,发布了他的生活艺术宣言:
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然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天堂一般。
没有草木土地,哪有生活;没有生活,哪有性灵;没有性灵,哪来艺术,这便是生活的逻辑也是艺术的逻辑。林语堂讴歌快乐享受、追求悠闲舒适、倡导富有情爱性灵的生活理想。虽然他自认为与白居易、苏东坡和晚明清初的才子及小品文有着精神的内合,但最为推崇的还是庄子和陶渊明,“我不当他们是我精神上的同志,而当他们是我的先生”。书中将他俩列为最会享受人生的人,大赞庄子的淡泊和陶渊明的闲适,让人感觉有向西人宣扬闲逸空灵而美妙的中国传统文化之意图。
在林语堂那里,享受人生,不拘一格,不管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同等重要,抑或根本就不分哪是物质哪是精神,而是“心物合一”、“灵肉一体”。这种打破物质和精神的二分法,从而给感性、理性以更合乎人性的界定的看法,奠下了林语堂人生哲学的底色。
说到感性,那么重“情”便是林语堂的书中应有之意了。“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这句语出十七世纪诗人张潮《幽梦影》中的话,被林语堂反复吟诵:
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人生的出发点。情是生命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的韵律,花草的欢欣,飞禽的羽毛,女子的艳色,和学问的生命。
“情”在此书中是Passion(热情),也是Sentiment(情感),有时包含Sensibility(敏感性)的意思。“情”是与“理”相对应的。说到情与理的矛盾,很容易使人想起十八世纪的西方哲人,如果说休谟以对理性的限定走向了怀疑主义,卢梭以情感构筑他的思想学说从而走向了浪漫主义,那么林语堂则以一“情”字,走向了“玩世主义”。“情”在卢梭那里更多的是与善良、道德、仁义之手、天良神论相联系,呈现的是一种主动态;而在林语堂这里则取向于趣味、闲适、淡泊的内涵,介于主动与被动之间,而呈现一种相对主动态。所谓“玩世主义”是指一种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的自然放浪者的哲学,一种摆脱由于功名利禄的欲望而带来的过于繁忙,而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及行为方式。在林语堂看来,艺术、诗歌和宗教的存在,其目的,就在于辅助人们恢复新鲜的视觉,激励富于感情的吸引力和一种更健全的人生意识。
不过他认为中国人并未真正服膺道家的“玩世主义”,所谓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从来都是,一半道家主义,一半儒家主义,每每那些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歌颂看似道家实为儒家,这样便回到了中庸,即道家的消极人生观念与儒家的积极观念配合起来而得到的一种中庸哲学,这种哲学是最近人情的。
在林语堂看来,中庸哲学的近情是基于个人主义内涵的。正是基于个人主义之上的情感,才是判断取舍的重要依据,而集体脾性和民族性格则是由各个个人的情感汇聚形成的。天才并非像中世纪神学的“灵魂”那样一个神话实物,而仅仅是一个比喻;国家天才不过是它的行为的一种性质和做事的方法罢了,天才的作用不过是在国家危急时的选择与取舍倾向,决定着国家的最后行动途径:
旧式历史学家往往跟黑格尔一样,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仅是观念在机械的必然性下的一种发展,然而较微妙而现实的历史观念却以为这大概是机缘的问题。每当一个危急的时期,国家即做一次选择,在选择的时候我们看见相反的势力和相互冲突的欲望在战斗着,情感的多寡,既决定天秤的倾侧。国家在危急中表现的所谓天才,即是那个国家所做的取舍决定。每个国家总依着自己的意思去取舍他们喜欢的而排斥所不能容忍的东西。这种选择是根据于思想的潮流、一些道德观念和社会的成见。
历史机缘论可谓是林语堂近情哲学的副产品。而他的主旨在于说,孔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指的是人人修身而非人人成圣,它看重的是私人生活品质的培养,而不是作为一种治国的方略。如此,林语堂揭示出儒家学说的个人主义基础倒像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将西方思维照进了中国历史。这样近情的哲学,若再加上悠哉游哉,那该有多少享受啊。
写到这里,也许该去喝杯玉露甘醇的香茗了,林语堂生活艺术的哲学理论为何全凭一“情”字奠基,至此已露出了眉目,接下来该由尽情尽兴的生活本身出场了。首先是中国式家庭生活,对照西方的独身主义;然后将中西方进行种种比照。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饮酒品茶、食品药补、服装习俗、房屋摆设、游览鉴赏、读书与写作,一应俱全,且处处富有情趣。书中推崇中国“悠悠万事,无后为大”、孝悌、妇道、躬亲侍奉的家庭伦理,与孤独公寓中的美国老人形成对照。在生活享受中,更是推崇中餐中袍中国茶,中桌中椅中式床,而对西餐西服西药西礼,则不时揶揄。让人感觉中国的月亮格外圆。诚然,享受生活得有智识上的鉴别力。一个真有学问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善于辨别是非者。而有了鉴别力,则雅韵随即而生。因此,教育、求知、读书、写作等便都成为一种文化享受。他说,学校教育并无所谓必修科目,无必读之书。读书如同婚姻,是由因缘和命运所决定。寻求知识完全是自己的事,而和旁人无干。只有如此,教育方能成为一种快乐,并趋于积极。
丰子恺曾说过人生三层楼,物质、精神和宗教。虽然林语堂将精神与物质不加区分,但宗教这层楼却是也不例外,《生活的艺术》中专列一章谈与上帝的关系。在林语堂那里,宗教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宗教作为个人经验和道德范畴的事情是应加以肯定的。这与五四时期许多新派知识分子形成对比:
信仰是一种真正的美感的经验,而这个美感经验是属于个人的,这个经验很类似看着夕阳向山林的背后落下去。对这个人来说,宗教是感知上最后的归宿,这种美感经验是很近于诗意的。
《生活的艺术》其基本精神就是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与共处。家庭伦理、游览交友、穿衣品茶等生活方式是如此;哲学、诗歌、宗教等文化智识也是如此。天人合一,方能其乐融融。它像一首交响乐的主题曲,循环往复,贯穿始终。全书最后一章“思想的艺术”,回应了这个主题,并将它推向了高潮。林语堂从思维方式、精神气质的根本之处,总结并揭示了中西方文化差别的实质所在:
思想是一种艺术,而不是一种科学。中国的和西方的学问之间,最大的对比就是:西方太多专门知识,而太少近于人情的知识;至于中国则富于对生活问题的关切,而欠于专门的科学。我们眼见在西方科学思想侵入了近于人情的知识领域,其中的特点就是:十分专门化,和无处不引用科学的半科学的名词。这里,我所谓“科学”的思想,是指它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而尚不是真正的科学思想,因为真正的科学思想是不能从常识和幻想分析开来的。在一般意义上,这种科学思想是严格的、合于逻辑的、客观的、十分专门化的,并在方式和幻想的景物中是“原子式”的。这东西两种形式的学问,其对比终还是归结于逻辑和常识的冲突。逻辑如若剥去了常识,它便成为不近人情;而常识如若剥去了逻辑,它便不能够深入大自然的神秘境界。
在林语堂那里,人类文化最高的、最合理的理想就是近情精神。近情的国家将生活在和平之中,近情的夫妻能生活在快乐之中,近情的生活是享受快乐的生活。近情精神是中国所能贡献给西方的一件最好的礼物。在西方人,凡是只须合于健全逻辑的,便认为是很充足的,但在中国人虽然在逻辑上已是很对时,也还不能认为很充足,同时还须求其近于人情:
“近情”在实际上比合于逻辑更为所重视。Reasonableness这个字,中文译做“情理”,其中包含着“人情”和“天理”两个元素。“情”代表着可以活动的人性元素,而“理”则代表着宇宙之万古不移的定律。
近情是相对西方乏情的逻辑而言的,近情是不能完全用逻辑推导出来的,尽管有“天理”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以常识、感悟的方式来表现,“这里没有一个康德或一个黑格尔,而只有文章家、警语作家、佛家禅语和道家譬喻的拟议者”。若问近情如何得来,靠悟性而来,悟性从何而来,那便完全依赖生活的体验了。最上乘的闲适,便是一个开释而地道的玩世主义者了。如果说“一个有教养的人就是一个洞悉人心和天理的人”,那么兼有西方的逻辑思维,再加上东方的近情气质,可望成就一个完美的人。由此看来,这种自然和近情精神使得过艺术的生活成为一种可能。
(林语堂著、越裔泽译:《生活的艺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然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天堂一般。
没有草木土地,哪有生活;没有生活,哪有性灵;没有性灵,哪来艺术,这便是生活的逻辑也是艺术的逻辑。林语堂讴歌快乐享受、追求悠闲舒适、倡导富有情爱性灵的生活理想。虽然他自认为与白居易、苏东坡和晚明清初的才子及小品文有着精神的内合,但最为推崇的还是庄子和陶渊明,“我不当他们是我精神上的同志,而当他们是我的先生”。书中将他俩列为最会享受人生的人,大赞庄子的淡泊和陶渊明的闲适,让人感觉有向西人宣扬闲逸空灵而美妙的中国传统文化之意图。
在林语堂那里,享受人生,不拘一格,不管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同等重要,抑或根本就不分哪是物质哪是精神,而是“心物合一”、“灵肉一体”。这种打破物质和精神的二分法,从而给感性、理性以更合乎人性的界定的看法,奠下了林语堂人生哲学的底色。
说到感性,那么重“情”便是林语堂的书中应有之意了。“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这句语出十七世纪诗人张潮《幽梦影》中的话,被林语堂反复吟诵:
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人生的出发点。情是生命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的韵律,花草的欢欣,飞禽的羽毛,女子的艳色,和学问的生命。
“情”在此书中是Passion(热情),也是Sentiment(情感),有时包含Sensibility(敏感性)的意思。“情”是与“理”相对应的。说到情与理的矛盾,很容易使人想起十八世纪的西方哲人,如果说休谟以对理性的限定走向了怀疑主义,卢梭以情感构筑他的思想学说从而走向了浪漫主义,那么林语堂则以一“情”字,走向了“玩世主义”。“情”在卢梭那里更多的是与善良、道德、仁义之手、天良神论相联系,呈现的是一种主动态;而在林语堂这里则取向于趣味、闲适、淡泊的内涵,介于主动与被动之间,而呈现一种相对主动态。所谓“玩世主义”是指一种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的自然放浪者的哲学,一种摆脱由于功名利禄的欲望而带来的过于繁忙,而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及行为方式。在林语堂看来,艺术、诗歌和宗教的存在,其目的,就在于辅助人们恢复新鲜的视觉,激励富于感情的吸引力和一种更健全的人生意识。
不过他认为中国人并未真正服膺道家的“玩世主义”,所谓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从来都是,一半道家主义,一半儒家主义,每每那些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歌颂看似道家实为儒家,这样便回到了中庸,即道家的消极人生观念与儒家的积极观念配合起来而得到的一种中庸哲学,这种哲学是最近人情的。
在林语堂看来,中庸哲学的近情是基于个人主义内涵的。正是基于个人主义之上的情感,才是判断取舍的重要依据,而集体脾性和民族性格则是由各个个人的情感汇聚形成的。天才并非像中世纪神学的“灵魂”那样一个神话实物,而仅仅是一个比喻;国家天才不过是它的行为的一种性质和做事的方法罢了,天才的作用不过是在国家危急时的选择与取舍倾向,决定着国家的最后行动途径:
旧式历史学家往往跟黑格尔一样,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仅是观念在机械的必然性下的一种发展,然而较微妙而现实的历史观念却以为这大概是机缘的问题。每当一个危急的时期,国家即做一次选择,在选择的时候我们看见相反的势力和相互冲突的欲望在战斗着,情感的多寡,既决定天秤的倾侧。国家在危急中表现的所谓天才,即是那个国家所做的取舍决定。每个国家总依着自己的意思去取舍他们喜欢的而排斥所不能容忍的东西。这种选择是根据于思想的潮流、一些道德观念和社会的成见。
历史机缘论可谓是林语堂近情哲学的副产品。而他的主旨在于说,孔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指的是人人修身而非人人成圣,它看重的是私人生活品质的培养,而不是作为一种治国的方略。如此,林语堂揭示出儒家学说的个人主义基础倒像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将西方思维照进了中国历史。这样近情的哲学,若再加上悠哉游哉,那该有多少享受啊。
写到这里,也许该去喝杯玉露甘醇的香茗了,林语堂生活艺术的哲学理论为何全凭一“情”字奠基,至此已露出了眉目,接下来该由尽情尽兴的生活本身出场了。首先是中国式家庭生活,对照西方的独身主义;然后将中西方进行种种比照。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饮酒品茶、食品药补、服装习俗、房屋摆设、游览鉴赏、读书与写作,一应俱全,且处处富有情趣。书中推崇中国“悠悠万事,无后为大”、孝悌、妇道、躬亲侍奉的家庭伦理,与孤独公寓中的美国老人形成对照。在生活享受中,更是推崇中餐中袍中国茶,中桌中椅中式床,而对西餐西服西药西礼,则不时揶揄。让人感觉中国的月亮格外圆。诚然,享受生活得有智识上的鉴别力。一个真有学问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善于辨别是非者。而有了鉴别力,则雅韵随即而生。因此,教育、求知、读书、写作等便都成为一种文化享受。他说,学校教育并无所谓必修科目,无必读之书。读书如同婚姻,是由因缘和命运所决定。寻求知识完全是自己的事,而和旁人无干。只有如此,教育方能成为一种快乐,并趋于积极。
丰子恺曾说过人生三层楼,物质、精神和宗教。虽然林语堂将精神与物质不加区分,但宗教这层楼却是也不例外,《生活的艺术》中专列一章谈与上帝的关系。在林语堂那里,宗教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宗教作为个人经验和道德范畴的事情是应加以肯定的。这与五四时期许多新派知识分子形成对比:
信仰是一种真正的美感的经验,而这个美感经验是属于个人的,这个经验很类似看着夕阳向山林的背后落下去。对这个人来说,宗教是感知上最后的归宿,这种美感经验是很近于诗意的。
《生活的艺术》其基本精神就是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与共处。家庭伦理、游览交友、穿衣品茶等生活方式是如此;哲学、诗歌、宗教等文化智识也是如此。天人合一,方能其乐融融。它像一首交响乐的主题曲,循环往复,贯穿始终。全书最后一章“思想的艺术”,回应了这个主题,并将它推向了高潮。林语堂从思维方式、精神气质的根本之处,总结并揭示了中西方文化差别的实质所在:
思想是一种艺术,而不是一种科学。中国的和西方的学问之间,最大的对比就是:西方太多专门知识,而太少近于人情的知识;至于中国则富于对生活问题的关切,而欠于专门的科学。我们眼见在西方科学思想侵入了近于人情的知识领域,其中的特点就是:十分专门化,和无处不引用科学的半科学的名词。这里,我所谓“科学”的思想,是指它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而尚不是真正的科学思想,因为真正的科学思想是不能从常识和幻想分析开来的。在一般意义上,这种科学思想是严格的、合于逻辑的、客观的、十分专门化的,并在方式和幻想的景物中是“原子式”的。这东西两种形式的学问,其对比终还是归结于逻辑和常识的冲突。逻辑如若剥去了常识,它便成为不近人情;而常识如若剥去了逻辑,它便不能够深入大自然的神秘境界。
在林语堂那里,人类文化最高的、最合理的理想就是近情精神。近情的国家将生活在和平之中,近情的夫妻能生活在快乐之中,近情的生活是享受快乐的生活。近情精神是中国所能贡献给西方的一件最好的礼物。在西方人,凡是只须合于健全逻辑的,便认为是很充足的,但在中国人虽然在逻辑上已是很对时,也还不能认为很充足,同时还须求其近于人情:
“近情”在实际上比合于逻辑更为所重视。Reasonableness这个字,中文译做“情理”,其中包含着“人情”和“天理”两个元素。“情”代表着可以活动的人性元素,而“理”则代表着宇宙之万古不移的定律。
近情是相对西方乏情的逻辑而言的,近情是不能完全用逻辑推导出来的,尽管有“天理”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以常识、感悟的方式来表现,“这里没有一个康德或一个黑格尔,而只有文章家、警语作家、佛家禅语和道家譬喻的拟议者”。若问近情如何得来,靠悟性而来,悟性从何而来,那便完全依赖生活的体验了。最上乘的闲适,便是一个开释而地道的玩世主义者了。如果说“一个有教养的人就是一个洞悉人心和天理的人”,那么兼有西方的逻辑思维,再加上东方的近情气质,可望成就一个完美的人。由此看来,这种自然和近情精神使得过艺术的生活成为一种可能。
(林语堂著、越裔泽译:《生活的艺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