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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版精神是出版人价值导向、理想信仰、道德追求的统一。出版精神作为一种伦理精神,源于出版的伦理式实践,又指导着出版人的伦理追求。出版人应承担起发展出版精神的历史使命,实现出版物品质与个人品质、自我精神和出版精神的同步提升。
[摘要]出版精神;价值;理想;实践
[作者单位]赵保全,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学院;潘丽梅,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基金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大学道德维度和大学精神培育研究”(CXZZ12-0921)。
出版是有精神的。出版以独特的文化形式存在,通过出版物的品质凝聚出版人的品格,传递出版人的价值导向、精神追求。从精神生产、知识传播、文明传承的角度而言,出版活动不仅能启迪思想、传递文化、形塑道德,还有助于出版人与社会进行精神性交流。
关于出版精神的研究,散见于业界人士的论述。综合主要观点,有聂震宁的“七体说”,即出版精神内涵包括文化精神、科学精神、服务精神、商业精神、学习精神、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1]。肖启明首次把“大学出版精神”概括为:文化建设承担精神、求真与超越精神、打造特色品牌与企业经营服务精神。此外,时世平认为出版精神是“树立决不敷衍的认真态度;做到在耐得住寂寞中持守,在甘于奉献中担当;要有积极面对无限展开的编辑工作的学习精神。”[2]郑卫东认为出版精神是出版文化的精髓、核心和出版之魂,是出版人的“出版理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及行为活动” [3]。上述研究,既有依据出版活动的特性提出的品质要求,亦有依据出版历史提出的价值性概括。
笔者认为,出版因知识而求“道”,因生活而求“德”,“道”“德”相生,为构建伦理的生活提供知识与智慧的支持。出版精神应该阐述为“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人独有的价值取向、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经过抽象和提升成为出版行业的“类人化品格”。其中,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出版精神的具化,而基于服务生发的文化理想、文化精神、社会责任,则内化为出版精神的核心。因此,出版应追求伦理性和超越性的生活,“伦理”是出版的精神核心所在,也是出版行业赢得世人敬重的根源。
一、出版精神源于出版的文化属性
出版是文化性活动。出版具有文化属性,或者说出版具有文化和经济双重属性,作为共识毋庸置疑。出版伦理精神,基于发展传承人类文明以及人类文化生活的精神性而产生。出版精神应是教育精神、文化精神和商业精神的统一体。有学者认为,出版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文化积累、知识传播和思想创新的重要载体。出版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所承载的文化责任与历史使命。出版文化横亘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个领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桥梁[4]。
出版的文化性与知识密切相关。出版存在的合法性,在于人们把探索和满足知识、文化、精神需要的部分权利让渡给了出版人,出版人应以优秀作品服务于国家、社会和人类。出版因为知识与理性内在的关系,具有价值导向、精神传递、文化塑造的能力。在人类文化史上,出版甚至与大学、宗教一起被视为延续最久的伟大事业之一,出版的作用可以媲美学校和专业教育。比如,沙俄出版家绥青被认为“对俄国社会有重大贡献”,法国伽利玛出版社被视为法国文学的同义词。出版以特殊方式延伸了知识分子履行的文化使命。
进一步而言,出版是精神活动,带有显著的精神属性。出版和阅读传承了出版人的精神追求和生活态度,体现着出版人的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和精神品格。出版活动的精神性源于出版的文化关怀。编辑、作者、读者以出版物为媒介进行交往,通过负载出版内容的语言进行交流,进行思想和文化的交锋互动,并以书籍为依托构建一个反思性的“内向世界”。文字作为复杂的表意系统,克服了口头语言的“在场性”“共时性”弊端,实现了人类的知识、经验、智慧的空间性拓展,对人类精神思维的历练具有重大作用。李约瑟指出,“没有能比纸与印刷的发展这个对所有人类文化史上更重要的题目。”[5]文字的意向性相对于广播电视等媒介符号,更容易“保魅”,实现人们心灵深处的满足。语言的意向性和蕴含的深刻性,赋予出版“可以言说的内容”和“不可言说的精神”。知识和语言的深刻蕴涵,是出版存在的根基所在。出版精神亦是出版人的意识,以及非同寻常的职业品质。
从上述可知,出版精神蕴含在出版交往互动中,通过出版人的追求和出版物的品质予以体现。基于知识与理性、道德品质的内在关联,出版活动具有鲜明的精神属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精神世界的丰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一个丰富的物质世界,而出版事业努力参与和构建精神世界,推动人们由被支配性的生活向自主性生活进发。学者把世界分为三个维度,即物质世界、理性世界和精神世界。知识、思想是帮助人超越物质世界、进入理性世界、追求精神世界的重要方式。无论是知识还是思想,都是人在实践中自我意识作用的效果。由于知识和意识、文化和精神的相近性,出版工作具有天然的精神追求动力。出版活动建构了一个“精神世界”,搭建了共享知识、增长智慧、精神历练的场域,通过分享阅读扩大了知识和理性作用的领域,通过共享的意义系统进行文化塑造,也是进行观念、情感和思想交流与传播的过程。因出版阅读产生的互动、交流、共鸣等活动,带有精神消费性、隐藏性、超越性以及作用的非即时性。
二是自我教育能力的增强。教育和出版是保持和发展人类文明的重要方式。由于知识生产的特性,教育与出版密不可分。从知识的传承和精神的培育方面来看,出版不仅被视作教育的一个重要链条,而且通过传播延长教育的链条,成为连接教育与社会的重要载体。仅从隐性教育的方式和成效而言,出版已经继承和附载了教育的部分功能,成为广义的“自我教育”“他者教育”的重要媒介。
三是对伦理道德的坚守。出版活动可分为编辑的个体活动和整体性活动,构成了编辑个体、编辑群体(含出版社)、国家出版活动等三个层级。每个层级因为精神追求的差异,在出版活动中被赋予不同的精神内涵。比如:编辑的职业道德,出版社(集团)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国家出版活动对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推动作用。法国出版家罗贝尔·拉封说过,“出版业是赌博业,出版工作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也得不到”,其意思是出版不能获利,却对于知识和文化,对于人的教养具有伟大意义,能够得到“对自身乃至读者公众最有价值的德性和修养”[6]。 四是伦理精神的实化。出版精神作为伦理精神,是从守卫人的道德、守护出版的文化特性、守持精神的效用而言。出版伦理精神来自出版人的精神追求和出版理念,以作品来负载人类真善美的追求,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人自我建构的理想境界,以精神乌托邦激励出版人努力前行,鼓舞出版人从具体编辑工作中获得超越感,为出版社(集团)乃至整个国家文化事业树立了发展愿景。出版精神的实体化,转化为出版伦理规范及出版人的品质坚守,并以个性化追求赋予作品以生命,成为出版品牌的天然标签。
二、出版伦理与出版人的品质追求
书的品质是由出版品质决定的,而出版品质则由出版人的品格与追求最终决定。审视出版精神,实质是强化出版的文化本质,考查编辑的精神追求对出版、社会和人生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出版人不仅仅是时代的感应者、被动者,同时也是时代文化的创造者、激荡者。出版人的道德追求决定出版伦理的维度。出版人的自我认知应具有高阶性,不能把出版仅作为职业看待,应将其当作崇高的事业,承担起应有的历史使命。
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以“哲学式生活”来实践人生智慧的体现,“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凝聚着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通过出版活动,编辑的精神和出版的精神提升为文化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出版人应对文化和出版充满热爱和憧憬之情,以文化和理想为至上追求。他们还应有承担启迪时代精神的社会责任感,有将文化的圣火通过自身的活动散播到更广大的民众中去的雄心与抱负;应敏锐地捕捉到创意洞见,催生有价值的思想和真理,并广为传播[6]。传统哲学认为,“道”“德”“得”相承,精神的丰富和愉悦可以超越世俗物质追求。出版的意义在于以文化方式求得人生大“道”。出版工作以阅读和体悟为介,为编辑、作者与读者的互动做了精神性铺垫。因此,编辑首要任务在于培育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进行自身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体系和人文精神的提升。一言以概之,即当好编辑、出好作品,服务更多读者。
出版作为超越性的活动,决定了出版物具有超越性的精神需求,以及出版人精神追求的崇高性和个人品质塑造的可能性。出版人的品性来自作为“书迷”与“书痴”的热情,爱书胜过一切,形成出版好作品的文化自觉。阅读的层次和兴趣影响着出版的品位,以及出版工作者的知识性、精神定位。“文品即人品”,出版人的品行对作品质量至关重要。好作品体现了编辑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能够让读者享受到精神的愉悦与丰富。编辑追求的精神高度,决定了出版物的品质。邹韬奋认为,编辑要具有“敏锐的眼光、深切的注意和真挚的同情”,“推母爱以爱我民族与人群”的大爱之心与诚意。出版人通过出版伦理追求,体现了知识分子守持社会责任、维持文化精血的独立价值、人生境界追求,以阅读和出版推进了个人之德、行业之气、民族精神的结合,并使之不再虚浮。
出版人的品性因实践历练而提升。从书籍产品的效果来看,编辑的出版追求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可称之为“传世之作”的精品,或高价值的精神性产品,是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的完美结合,编辑通过出版活动努力向出版家、名编辑发展。第二层次,可称之为合格的产品,出版的书籍能够符合公民和社会当前的需求,能够满足人们的部分需要,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品质,体现为实用性、生活性的结合。第三个层次,可称之为不屑之作或逐风之作,注重迎合世俗性和大众化的需求,在资本与利益的双重驱动之下,迎合低端、低级需求,精神价值不大。因此,优秀的出版人,除了要具备相应的从业学历和能力,关键要树立“把出版当作事业来做”的精神,“以爱书、出书的痴迷来传播知识”,通过编辑实践提升自我追求、形塑自我精神、培养道德素质,以出版家为职业模范,具备“完人之要”。编辑的精神培育和发展要经过两个过程,即精神的“内化”和“外化”两个阶段。内化于心,就是要把对待出版工作的热爱和崇敬,转化于岗位要求和职业精神,把出版当作“立人之事”“立世之作”,而非单纯的“谋生之事”“出书之举”,要以“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精神,为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出版物的品质决定了出版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和人们的精神需求对出版具有导向性作用。好作品反映时代的精华,亦是出版人对时代要求的恰当反馈。文化需求有多层次、多角度。出版的文化本质及其在国家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出版人要关注主流需求、高阶需求,不可能覆盖和满足所有的需求。出版伦理精神从“天上之城”落到“地上之城”的必然路径,服务“时代需要”和“国家需要”,解答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是要以知识为根,对知识存在的形态进行加工或提升,把知识予以系统化表达,或把知识蕴涵的动力发挥出来,作用于物质生产、社会秩序维护、伦理道德和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目前,“知识的经济化”和“经济的知识化”两种趋势的合流,形成了当今的知识经济[7]。“知识的分化”与“知识的联合生产”,已经超越了作为个体的出版人的力量,迫切需要出版人树立“大编辑、大视野、大时代”观念,以共同体方式打造出版品牌效应,实现好作品、好编辑、好生活的统一。
三、出版精神的培育与实践路径
出版人的实践理念和理想,决定了处理出版问题的原则,也是培育出版精神的重要方式。
首先,出版界要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处理好资本与出版的关系。“言商仍向儒”是出版家的品质。出版人要坚持“器”与“术”论,善于利用资本,而不是被资本所控。文化追求是出版的终极目标,商业价值只是实现文化目的的手段。相较“保持思想和书籍的尊严”而言,“赚钱和利润不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要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文化追求放在中心地位,要更加关注作品蕴含的文化力量。当下,产业资本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作用范围无所不及,“资本控制”的“经济利益”已经触及出版的底线,出版作品粗制滥造等现象令人心惊。拒绝平庸、偷惰与低俗,拒绝向贸易投降,做码洋的俘虏,是摆在今天出版人眼前一道严峻的考题。文化工业化、产业化,造成了庸俗产品的泛滥,大众文化的过度张扬,出版的精神追求被消弭、淡化。“现代知识分子危机不是来自物质而是来自精神,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我,自陷庸人的巢穴而不知。”这是一个资本和技术至上的年代,更是一个思想至上的年代,相对于资本的作用,思想更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提高出版水平,还公众予以科学认识、批判现实、追求超越性生活的能力是历史必然。 出版通过文化的方式,作用于国民素质的提高、精神的提升,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上层建筑的推动力。经济活动要服务和服从于出版工作,作为保障出版目的实现的一种方式,不能异化成为出版的工具,出版工作不能被资本、技术深度绑架。出版人面对资本的深度控制、科技异化的操作、世俗快乐的冲击,要以“时代精华的标准”和“民族的文化灵魂”来对待所从事的出版工作,以文化理性、理想信念来应对经济理性、资本的批判,进行出版人精神理性的彰显。市场并不是文化生产的“灵丹妙药”,还需要“世俗的良心”和“崇高的道德”来引导市场的走向,出版要善于“驾驭市场”,而不是“被资本和市场绑架”。这就是出版精神的精要。
出版精神的发展,就是在实施出版活动的过程中,出版人要理性地对待经济和文化关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来处理经济手段和精神产品之间的矛盾。出版面对的关系既简单又复杂。说是复杂,是因出版工作与外界的关系千丝万缕,有与国家、民族、社会和公民的直接联系,有与资本、市场、文化政策的内在联系,与出版单位、作者、读者之间的关系。说是简单,是因出版的标准之一是以文化为核心,不以赚钱为目的。经济利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服从人们的精神追求。张扬出版精神的精神属性或理想追求,不是否认出版活动的经济属性或者是出版活动的经济效益追求。好的作品能够适应和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何愁销路?我们要认识到,现在不是缺书,而是缺好书;不是没有市场,而且是缺乏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市场动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好作品自然有价值,自然会有好的市场,精品之作终究不会被市场埋没。人们往往看到资本的逐利性,却忽视了资本对好作品的推动作用,好作品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才能赢得资本的长期关注,实现合作共赢。
其次,出版界要面临的必要问题,是如何发挥出版精神对出版发展的动力作用。出版文化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苏尔坎普精神”闻名出版界,在于它对国家和民族的卓越贡献。英国出版家艾伦·莱恩创立的企鹅书屋,以“明心见性”为宗旨,把出版当作启迪民智、开化愚昧、推进社会进步、文明传承的有效途径。高品质的读物有助于拓宽读者的眼界和知识,提升大众的精神品位。发现读者、培养读者是出版人的重要职责,也是作品蕴含的思想传递的过程。读者的需求固然是书籍质量提高的动力,但是书籍的品质和格调也会塑造读者,影响读者阅读品位的高低。用出版精神指导出版人的精神建构,形成了两个维度:一是对个体精神世界的培育,通过编辑出版活动,在与市场、社会、读者、作者交往的过程中,出版人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信念理想、行为规范和道德伦理,即编辑出版作品的过程与自我精神提升具有同一性。编辑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导向,通过出版物巧妙地呈现给读者,通过影响读者实现思想传递的交流与传递。二是出版人的精神外射过程,也是出版人以作品反观世界的过程。精神的含量决定着出版的品牌。“内化”和“外化”是一体两面的,作品的品质决定了精神作用的效果。编辑人员的水平和道德视野与作者一起共同作用于读者,决定着作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此而言,出版精神的“内化”和“外化”,也可以理解为出版人“精神涵化自我”与“精神的外射”的双向作用。
[1]聂震宁.培育出版的精神[J].中国编辑,2006(1):294-302.
[2]时世平.实现“中国梦”我们需要积极的出版精神[J].出版发行研究,2013(9):99-101.
[3]郑卫东.出版精神刍议[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6):67-70.
[4]李新宇.传承创新出版文化的使命与担当[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1-19.
[5]张秀明.张秀明印刷史论文集[M].北京:印刷工业出版社,1988:267.
[6]贺圣遂等.出版的品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7]范军等.出版文化与产业专题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
[摘要]出版精神;价值;理想;实践
[作者单位]赵保全,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学院;潘丽梅,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基金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大学道德维度和大学精神培育研究”(CXZZ12-0921)。
出版是有精神的。出版以独特的文化形式存在,通过出版物的品质凝聚出版人的品格,传递出版人的价值导向、精神追求。从精神生产、知识传播、文明传承的角度而言,出版活动不仅能启迪思想、传递文化、形塑道德,还有助于出版人与社会进行精神性交流。
关于出版精神的研究,散见于业界人士的论述。综合主要观点,有聂震宁的“七体说”,即出版精神内涵包括文化精神、科学精神、服务精神、商业精神、学习精神、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1]。肖启明首次把“大学出版精神”概括为:文化建设承担精神、求真与超越精神、打造特色品牌与企业经营服务精神。此外,时世平认为出版精神是“树立决不敷衍的认真态度;做到在耐得住寂寞中持守,在甘于奉献中担当;要有积极面对无限展开的编辑工作的学习精神。”[2]郑卫东认为出版精神是出版文化的精髓、核心和出版之魂,是出版人的“出版理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及行为活动” [3]。上述研究,既有依据出版活动的特性提出的品质要求,亦有依据出版历史提出的价值性概括。
笔者认为,出版因知识而求“道”,因生活而求“德”,“道”“德”相生,为构建伦理的生活提供知识与智慧的支持。出版精神应该阐述为“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人独有的价值取向、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经过抽象和提升成为出版行业的“类人化品格”。其中,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出版精神的具化,而基于服务生发的文化理想、文化精神、社会责任,则内化为出版精神的核心。因此,出版应追求伦理性和超越性的生活,“伦理”是出版的精神核心所在,也是出版行业赢得世人敬重的根源。
一、出版精神源于出版的文化属性
出版是文化性活动。出版具有文化属性,或者说出版具有文化和经济双重属性,作为共识毋庸置疑。出版伦理精神,基于发展传承人类文明以及人类文化生活的精神性而产生。出版精神应是教育精神、文化精神和商业精神的统一体。有学者认为,出版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文化积累、知识传播和思想创新的重要载体。出版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所承载的文化责任与历史使命。出版文化横亘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个领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桥梁[4]。
出版的文化性与知识密切相关。出版存在的合法性,在于人们把探索和满足知识、文化、精神需要的部分权利让渡给了出版人,出版人应以优秀作品服务于国家、社会和人类。出版因为知识与理性内在的关系,具有价值导向、精神传递、文化塑造的能力。在人类文化史上,出版甚至与大学、宗教一起被视为延续最久的伟大事业之一,出版的作用可以媲美学校和专业教育。比如,沙俄出版家绥青被认为“对俄国社会有重大贡献”,法国伽利玛出版社被视为法国文学的同义词。出版以特殊方式延伸了知识分子履行的文化使命。
进一步而言,出版是精神活动,带有显著的精神属性。出版和阅读传承了出版人的精神追求和生活态度,体现着出版人的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和精神品格。出版活动的精神性源于出版的文化关怀。编辑、作者、读者以出版物为媒介进行交往,通过负载出版内容的语言进行交流,进行思想和文化的交锋互动,并以书籍为依托构建一个反思性的“内向世界”。文字作为复杂的表意系统,克服了口头语言的“在场性”“共时性”弊端,实现了人类的知识、经验、智慧的空间性拓展,对人类精神思维的历练具有重大作用。李约瑟指出,“没有能比纸与印刷的发展这个对所有人类文化史上更重要的题目。”[5]文字的意向性相对于广播电视等媒介符号,更容易“保魅”,实现人们心灵深处的满足。语言的意向性和蕴含的深刻性,赋予出版“可以言说的内容”和“不可言说的精神”。知识和语言的深刻蕴涵,是出版存在的根基所在。出版精神亦是出版人的意识,以及非同寻常的职业品质。
从上述可知,出版精神蕴含在出版交往互动中,通过出版人的追求和出版物的品质予以体现。基于知识与理性、道德品质的内在关联,出版活动具有鲜明的精神属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精神世界的丰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一个丰富的物质世界,而出版事业努力参与和构建精神世界,推动人们由被支配性的生活向自主性生活进发。学者把世界分为三个维度,即物质世界、理性世界和精神世界。知识、思想是帮助人超越物质世界、进入理性世界、追求精神世界的重要方式。无论是知识还是思想,都是人在实践中自我意识作用的效果。由于知识和意识、文化和精神的相近性,出版工作具有天然的精神追求动力。出版活动建构了一个“精神世界”,搭建了共享知识、增长智慧、精神历练的场域,通过分享阅读扩大了知识和理性作用的领域,通过共享的意义系统进行文化塑造,也是进行观念、情感和思想交流与传播的过程。因出版阅读产生的互动、交流、共鸣等活动,带有精神消费性、隐藏性、超越性以及作用的非即时性。
二是自我教育能力的增强。教育和出版是保持和发展人类文明的重要方式。由于知识生产的特性,教育与出版密不可分。从知识的传承和精神的培育方面来看,出版不仅被视作教育的一个重要链条,而且通过传播延长教育的链条,成为连接教育与社会的重要载体。仅从隐性教育的方式和成效而言,出版已经继承和附载了教育的部分功能,成为广义的“自我教育”“他者教育”的重要媒介。
三是对伦理道德的坚守。出版活动可分为编辑的个体活动和整体性活动,构成了编辑个体、编辑群体(含出版社)、国家出版活动等三个层级。每个层级因为精神追求的差异,在出版活动中被赋予不同的精神内涵。比如:编辑的职业道德,出版社(集团)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国家出版活动对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推动作用。法国出版家罗贝尔·拉封说过,“出版业是赌博业,出版工作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也得不到”,其意思是出版不能获利,却对于知识和文化,对于人的教养具有伟大意义,能够得到“对自身乃至读者公众最有价值的德性和修养”[6]。 四是伦理精神的实化。出版精神作为伦理精神,是从守卫人的道德、守护出版的文化特性、守持精神的效用而言。出版伦理精神来自出版人的精神追求和出版理念,以作品来负载人类真善美的追求,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人自我建构的理想境界,以精神乌托邦激励出版人努力前行,鼓舞出版人从具体编辑工作中获得超越感,为出版社(集团)乃至整个国家文化事业树立了发展愿景。出版精神的实体化,转化为出版伦理规范及出版人的品质坚守,并以个性化追求赋予作品以生命,成为出版品牌的天然标签。
二、出版伦理与出版人的品质追求
书的品质是由出版品质决定的,而出版品质则由出版人的品格与追求最终决定。审视出版精神,实质是强化出版的文化本质,考查编辑的精神追求对出版、社会和人生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出版人不仅仅是时代的感应者、被动者,同时也是时代文化的创造者、激荡者。出版人的道德追求决定出版伦理的维度。出版人的自我认知应具有高阶性,不能把出版仅作为职业看待,应将其当作崇高的事业,承担起应有的历史使命。
出版伦理精神是出版以“哲学式生活”来实践人生智慧的体现,“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凝聚着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通过出版活动,编辑的精神和出版的精神提升为文化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出版人应对文化和出版充满热爱和憧憬之情,以文化和理想为至上追求。他们还应有承担启迪时代精神的社会责任感,有将文化的圣火通过自身的活动散播到更广大的民众中去的雄心与抱负;应敏锐地捕捉到创意洞见,催生有价值的思想和真理,并广为传播[6]。传统哲学认为,“道”“德”“得”相承,精神的丰富和愉悦可以超越世俗物质追求。出版的意义在于以文化方式求得人生大“道”。出版工作以阅读和体悟为介,为编辑、作者与读者的互动做了精神性铺垫。因此,编辑首要任务在于培育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进行自身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体系和人文精神的提升。一言以概之,即当好编辑、出好作品,服务更多读者。
出版作为超越性的活动,决定了出版物具有超越性的精神需求,以及出版人精神追求的崇高性和个人品质塑造的可能性。出版人的品性来自作为“书迷”与“书痴”的热情,爱书胜过一切,形成出版好作品的文化自觉。阅读的层次和兴趣影响着出版的品位,以及出版工作者的知识性、精神定位。“文品即人品”,出版人的品行对作品质量至关重要。好作品体现了编辑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能够让读者享受到精神的愉悦与丰富。编辑追求的精神高度,决定了出版物的品质。邹韬奋认为,编辑要具有“敏锐的眼光、深切的注意和真挚的同情”,“推母爱以爱我民族与人群”的大爱之心与诚意。出版人通过出版伦理追求,体现了知识分子守持社会责任、维持文化精血的独立价值、人生境界追求,以阅读和出版推进了个人之德、行业之气、民族精神的结合,并使之不再虚浮。
出版人的品性因实践历练而提升。从书籍产品的效果来看,编辑的出版追求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可称之为“传世之作”的精品,或高价值的精神性产品,是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的完美结合,编辑通过出版活动努力向出版家、名编辑发展。第二层次,可称之为合格的产品,出版的书籍能够符合公民和社会当前的需求,能够满足人们的部分需要,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品质,体现为实用性、生活性的结合。第三个层次,可称之为不屑之作或逐风之作,注重迎合世俗性和大众化的需求,在资本与利益的双重驱动之下,迎合低端、低级需求,精神价值不大。因此,优秀的出版人,除了要具备相应的从业学历和能力,关键要树立“把出版当作事业来做”的精神,“以爱书、出书的痴迷来传播知识”,通过编辑实践提升自我追求、形塑自我精神、培养道德素质,以出版家为职业模范,具备“完人之要”。编辑的精神培育和发展要经过两个过程,即精神的“内化”和“外化”两个阶段。内化于心,就是要把对待出版工作的热爱和崇敬,转化于岗位要求和职业精神,把出版当作“立人之事”“立世之作”,而非单纯的“谋生之事”“出书之举”,要以“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精神,为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出版物的品质决定了出版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和人们的精神需求对出版具有导向性作用。好作品反映时代的精华,亦是出版人对时代要求的恰当反馈。文化需求有多层次、多角度。出版的文化本质及其在国家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出版人要关注主流需求、高阶需求,不可能覆盖和满足所有的需求。出版伦理精神从“天上之城”落到“地上之城”的必然路径,服务“时代需要”和“国家需要”,解答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是要以知识为根,对知识存在的形态进行加工或提升,把知识予以系统化表达,或把知识蕴涵的动力发挥出来,作用于物质生产、社会秩序维护、伦理道德和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目前,“知识的经济化”和“经济的知识化”两种趋势的合流,形成了当今的知识经济[7]。“知识的分化”与“知识的联合生产”,已经超越了作为个体的出版人的力量,迫切需要出版人树立“大编辑、大视野、大时代”观念,以共同体方式打造出版品牌效应,实现好作品、好编辑、好生活的统一。
三、出版精神的培育与实践路径
出版人的实践理念和理想,决定了处理出版问题的原则,也是培育出版精神的重要方式。
首先,出版界要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处理好资本与出版的关系。“言商仍向儒”是出版家的品质。出版人要坚持“器”与“术”论,善于利用资本,而不是被资本所控。文化追求是出版的终极目标,商业价值只是实现文化目的的手段。相较“保持思想和书籍的尊严”而言,“赚钱和利润不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要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文化追求放在中心地位,要更加关注作品蕴含的文化力量。当下,产业资本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作用范围无所不及,“资本控制”的“经济利益”已经触及出版的底线,出版作品粗制滥造等现象令人心惊。拒绝平庸、偷惰与低俗,拒绝向贸易投降,做码洋的俘虏,是摆在今天出版人眼前一道严峻的考题。文化工业化、产业化,造成了庸俗产品的泛滥,大众文化的过度张扬,出版的精神追求被消弭、淡化。“现代知识分子危机不是来自物质而是来自精神,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我,自陷庸人的巢穴而不知。”这是一个资本和技术至上的年代,更是一个思想至上的年代,相对于资本的作用,思想更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提高出版水平,还公众予以科学认识、批判现实、追求超越性生活的能力是历史必然。 出版通过文化的方式,作用于国民素质的提高、精神的提升,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上层建筑的推动力。经济活动要服务和服从于出版工作,作为保障出版目的实现的一种方式,不能异化成为出版的工具,出版工作不能被资本、技术深度绑架。出版人面对资本的深度控制、科技异化的操作、世俗快乐的冲击,要以“时代精华的标准”和“民族的文化灵魂”来对待所从事的出版工作,以文化理性、理想信念来应对经济理性、资本的批判,进行出版人精神理性的彰显。市场并不是文化生产的“灵丹妙药”,还需要“世俗的良心”和“崇高的道德”来引导市场的走向,出版要善于“驾驭市场”,而不是“被资本和市场绑架”。这就是出版精神的精要。
出版精神的发展,就是在实施出版活动的过程中,出版人要理性地对待经济和文化关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来处理经济手段和精神产品之间的矛盾。出版面对的关系既简单又复杂。说是复杂,是因出版工作与外界的关系千丝万缕,有与国家、民族、社会和公民的直接联系,有与资本、市场、文化政策的内在联系,与出版单位、作者、读者之间的关系。说是简单,是因出版的标准之一是以文化为核心,不以赚钱为目的。经济利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服从人们的精神追求。张扬出版精神的精神属性或理想追求,不是否认出版活动的经济属性或者是出版活动的经济效益追求。好的作品能够适应和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何愁销路?我们要认识到,现在不是缺书,而是缺好书;不是没有市场,而且是缺乏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市场动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好作品自然有价值,自然会有好的市场,精品之作终究不会被市场埋没。人们往往看到资本的逐利性,却忽视了资本对好作品的推动作用,好作品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才能赢得资本的长期关注,实现合作共赢。
其次,出版界要面临的必要问题,是如何发挥出版精神对出版发展的动力作用。出版文化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苏尔坎普精神”闻名出版界,在于它对国家和民族的卓越贡献。英国出版家艾伦·莱恩创立的企鹅书屋,以“明心见性”为宗旨,把出版当作启迪民智、开化愚昧、推进社会进步、文明传承的有效途径。高品质的读物有助于拓宽读者的眼界和知识,提升大众的精神品位。发现读者、培养读者是出版人的重要职责,也是作品蕴含的思想传递的过程。读者的需求固然是书籍质量提高的动力,但是书籍的品质和格调也会塑造读者,影响读者阅读品位的高低。用出版精神指导出版人的精神建构,形成了两个维度:一是对个体精神世界的培育,通过编辑出版活动,在与市场、社会、读者、作者交往的过程中,出版人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信念理想、行为规范和道德伦理,即编辑出版作品的过程与自我精神提升具有同一性。编辑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导向,通过出版物巧妙地呈现给读者,通过影响读者实现思想传递的交流与传递。二是出版人的精神外射过程,也是出版人以作品反观世界的过程。精神的含量决定着出版的品牌。“内化”和“外化”是一体两面的,作品的品质决定了精神作用的效果。编辑人员的水平和道德视野与作者一起共同作用于读者,决定着作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此而言,出版精神的“内化”和“外化”,也可以理解为出版人“精神涵化自我”与“精神的外射”的双向作用。
[1]聂震宁.培育出版的精神[J].中国编辑,2006(1):294-302.
[2]时世平.实现“中国梦”我们需要积极的出版精神[J].出版发行研究,2013(9):99-101.
[3]郑卫东.出版精神刍议[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6):67-70.
[4]李新宇.传承创新出版文化的使命与担当[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1-19.
[5]张秀明.张秀明印刷史论文集[M].北京:印刷工业出版社,1988:267.
[6]贺圣遂等.出版的品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7]范军等.出版文化与产业专题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