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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以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严峻问题,正如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指出的:“严峻形势.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 ”③特别是目前治理这一社会问题存在“明显短板”.因此,这一社会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势必会成为21世纪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负,甚至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严重制约因素. 因而,中央提出建立更加完善的“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的“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和更加友好的“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这一体系的建立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尚待探索性的社会实践问题.在人类学视阈下,如何看待老人及其形成的养老制度是一种文化现象,特定的养老制度总是内嵌在特定的文化体系之中的,没有超越特定文化模式的“超验的养老制度”;离开特定文化的养老制度就是一个制度的空壳,犹如身体没有灵魂. 因此,特定文化总是它的养老制度的“活水源头”,激活内在精神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必定是该养老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精神动力. 因此,笔者以为,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体系在我国这样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存在城乡差别和文化上多元一体格局的社会中,其体系的建立必然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同模式”. 本文研究的社会公益组织——HK养老服务中心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它作为一个现代公益组织根植在当地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之中,在“政府+公益组织+家庭”的基本模式背后是民族文化的内在支撑力、凝聚力和精神供给,尽管它地处尚未脱贫的、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化水平不高的边地社会,但它在养老模式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已经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影响力却有口皆碑,成为值得学术聚焦的典型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