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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证据概述rn电子证据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从其字面含义分析,可解释为电子形式的数据信息.电子数据实质上是依托于电、磁、光等介质而存在,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的现代化高科技证据.电子证据具有海量存储性、高速流转性及自动生成性.例如存储在微机中的数据量,比介质是纸张的普通证据数据量,差异巨大,有数十万倍之多;它可以光速传输,有模拟与数字信号都具有的特点,网络证据,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电子证据有很强的智能性,因此电子证据自然和以往普通证据的属性区别很大,电子证据的特性决定相关法律规则体系也具有它不同于普通证据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