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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底,朱镕基总理主持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草案)>,决定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下旬,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列入议程,按程序初审职业病防治法.历经数年酝酿研制的这部职业卫生法律的出台已是指日可待.积极准备迎接由全国人大立法的我国第九部卫生法律问世,进而开创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