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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之间并非完全独立,二者在规范上可以接轨。宪法介入民事裁判主要源于私法自治的不足需要公法的协助,宪法的效力延伸至私人关系领域,以及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负担着保障人权的义务。江苏无锡"遗赠无效案"暴露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该案作为切入,有助于展开方法论上的反思与建构。合宪性解释是宪法间接地介入民事裁判的主要方法。开展合宪性解释须把握时机,在说理部分依照宪法解释民事法律,在判决部分不直接援引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