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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9年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项目的政策要求,“新农保”政策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在我国各地农村相继实施开展。本文以河北涿州市宁村为例,调查研究了其新农保政策的实施现状,并由此分析得出其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部分政策建议,以求促进当地新农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 涿州宁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状;政策建议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家发展重心的转移及政策上的倾斜,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由此造成了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为了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我国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相继实行了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惠农政策。2009 年9 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成为了一大新兴的重点民生工程,把社会保障的阳光再一次撒向了广大的农村地区。
一、新农保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新农保政策主要是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且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进行补助,使农民成为直接受惠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全民养老中农村部分的空白,使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共同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全民养老保障网络。新农保在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的基础上,将支付结构分作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这使得农村的社会保障成为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确保了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民的基本权利。
河北省于2009年11 月,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包括保定涿州在内的18个首批试点县(市)。河北涿州地处“京南保北”之地,京广铁路、G4高速公路,以及多条国道经过,借助“大北京”城市圈的扩张,经济基础较好。本组曾于两年前实地调研过涿州市宁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在看到其进步之处的同时,也发现了其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农业发展的滞后性、农民收入的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当地的城乡差距,限制了农村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的迁出和转移,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切实保证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也成为了真正的“民心所向”。
1.政策宣传与知晓情况
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涿州市宁村村委会通过向村民发放新农保宣传单、明白纸以及在村子中用大喇叭不断广播宣传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新农保及其相关政策,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村民积极参保,大规模的宣传,使得新农保在宁村的知晓程度是近乎百分之百的。
2.实际参保情况
涿州市宁村共450户,总人口约1700人,实际参保率达到90%,另外还有10%的人尚未参保。其中,有个别参保人原为城镇户籍,为享受新农保的实惠政策,特意将户口转为了农村户籍参保。
3.待遇支付满意情况
在整个对涿州市宁村的新农保实施情况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村民们总体上还是比较满意新农保政策的。不少村民十分高兴的告诉我们,“现在每月交100元,以后老了可以拿钱,自家的老人现在就可以每月白得55元,有什么不好的。”而当被问到觉得每月55元的养老金多不多时,村民也大都觉得“多钱多花点,少钱少花点”,可见其对新政策还是较为欢迎和支持的,且对养老金待遇没有过高的要求。
二、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可以看到新农保政策在宁村的实施情况大体上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人们对其较为了解,参保率也有一定保证,但在此基础上同样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引起我们的思考,从而为其解决寻求对策。
1.对政策了解程度较低,“多缴多得”意识较低
在调查中,90%以上的被访谈村名对于新农保的认知都停留在“每月交纳100元,家中老人每月可以领取55元的养老金”,而对新农保的参保缴费档次、缴费数额以及“多缴多得”的保障与实惠,意识都比较模糊的。部分年龄较大的老人,更是对政策不甚了解,仅知道只要自己的子女缴费了,就可以每月领取55元。
总体而言,宁村村民对于新农保缴费档次的了解程度最高。其原因在于:(1)宣传的手段偏形式化,政策讲解不够具体;(2)村民自身更为关注实际金钱问题。
2.仍未实现新农保全覆盖,部分群众尚未参保
对于已参保的人员而言,其选择参保的原因主要有:(1)政府政策引导,略有强制性要求;(2)新农保政策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贴项目确有实惠;(3)参加新农保可以给自己的老年生活带来保障;(4)为了家中60岁以上老人可以领取养老金;(5)从众心理,由于见周围的村民亲人朋友都已参保,故自己也随其大流。
但目前仍有10%的未参保人员,其不参保的原因主要则主要为以下四种情况:(1)对新农保政策不认可;(2)觉得自己的积蓄和子女的收入足够用来养老,没有必要缴费参加新农保;(3)外来暂住人员,户口不在宁村;(4)部分外出打工的人员在外已参加保险。
3.政策实施上缺乏灵活性,且存在与城镇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但是在覺得获益的同时,村民也想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相对集中的是以下三方面:(1)虽然新农保是自愿参保的,但是如果子女不参保,家中60岁以上老人就无法享受政府每月55的养老金,部分村民觉得这样是变相强制他们参保;(2)村里有些子女外出打工,在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既无法和新农保合并,也不能接续,使得家中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在村里享受每月政府补贴,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有个别村民两头都参保缴费,但是不能拿两份钱;(3)村民反映虽然每月的政府补贴养老金都会准时打到卡里,村民可以去涿州市的邮政储蓄所领取,但是对一些年纪大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而言每次领养老金的领取都让他们觉得和不方便。 三、政策建议与发展方向分析
在农村地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十二五”规划下的重要举措,它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涿州地区新农保制度的建设,我组针对其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参保率
在全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中,“新农保”政策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政府应利用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将“新农保”的核心参保信息通过平白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还可将成功的试点范例展现在百姓面前,动员更广泛的群众参保。值得注意的是,在鼓动参保中,应坚持“自愿参保”原则,不可因提高政绩而强制村民参保。
2.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提高待遇支付水平
就目前而言,河北地区的新农保待遇支付水平较低,为了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应加大中央财政的补贴力度,同时扩大当地财政的投资比例,不断提高待遇支付水平,确保“新农保”的顺利实施与公平普惠。
3.完善政策的规范性与灵活性,注重新农保政策与相关社保政策的衔接
目前河北地区的“新农保”政策主要确定了当前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和档次,但缺乏明确的调整机制。为切实解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矛盾,如新老农保直接的衔接、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参保城镇养老保险的冲突等,政府应当在政策上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制定出灵活而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提高制度的可行性、持续发展性。
新型農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新兴的民生工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而言,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作用。在以宁村为例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项政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与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但其强大的生命力与发展前景仍是不可忽视的。因此,为进一步促进新农保政策的建设与发展,我们必须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制度改革、结构转型,从而彻底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切实保障每一个中国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农民工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
[2] 张剑等.“新农保”试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1(5)
[3] 苏宝芳.“新农保”试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对策.前沿,2011(3)
[4] 李冬妍.“新农保”制度现状评述与政策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1(1)
[5] 郑秉文.2009 金融危机:“社保新政”与扩大内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1)
[6] 陈雷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对河北涿州试点的调查.安徽农业科学,2011(3)
[7] 杜亚涛等.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报告.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
[关键词] 涿州宁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状;政策建议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家发展重心的转移及政策上的倾斜,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由此造成了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为了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我国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相继实行了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惠农政策。2009 年9 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成为了一大新兴的重点民生工程,把社会保障的阳光再一次撒向了广大的农村地区。
一、新农保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新农保政策主要是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且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进行补助,使农民成为直接受惠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全民养老中农村部分的空白,使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共同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全民养老保障网络。新农保在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的基础上,将支付结构分作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这使得农村的社会保障成为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确保了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民的基本权利。
河北省于2009年11 月,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包括保定涿州在内的18个首批试点县(市)。河北涿州地处“京南保北”之地,京广铁路、G4高速公路,以及多条国道经过,借助“大北京”城市圈的扩张,经济基础较好。本组曾于两年前实地调研过涿州市宁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在看到其进步之处的同时,也发现了其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农业发展的滞后性、农民收入的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当地的城乡差距,限制了农村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的迁出和转移,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切实保证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也成为了真正的“民心所向”。
1.政策宣传与知晓情况
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涿州市宁村村委会通过向村民发放新农保宣传单、明白纸以及在村子中用大喇叭不断广播宣传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新农保及其相关政策,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村民积极参保,大规模的宣传,使得新农保在宁村的知晓程度是近乎百分之百的。
2.实际参保情况
涿州市宁村共450户,总人口约1700人,实际参保率达到90%,另外还有10%的人尚未参保。其中,有个别参保人原为城镇户籍,为享受新农保的实惠政策,特意将户口转为了农村户籍参保。
3.待遇支付满意情况
在整个对涿州市宁村的新农保实施情况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村民们总体上还是比较满意新农保政策的。不少村民十分高兴的告诉我们,“现在每月交100元,以后老了可以拿钱,自家的老人现在就可以每月白得55元,有什么不好的。”而当被问到觉得每月55元的养老金多不多时,村民也大都觉得“多钱多花点,少钱少花点”,可见其对新政策还是较为欢迎和支持的,且对养老金待遇没有过高的要求。
二、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可以看到新农保政策在宁村的实施情况大体上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人们对其较为了解,参保率也有一定保证,但在此基础上同样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引起我们的思考,从而为其解决寻求对策。
1.对政策了解程度较低,“多缴多得”意识较低
在调查中,90%以上的被访谈村名对于新农保的认知都停留在“每月交纳100元,家中老人每月可以领取55元的养老金”,而对新农保的参保缴费档次、缴费数额以及“多缴多得”的保障与实惠,意识都比较模糊的。部分年龄较大的老人,更是对政策不甚了解,仅知道只要自己的子女缴费了,就可以每月领取55元。
总体而言,宁村村民对于新农保缴费档次的了解程度最高。其原因在于:(1)宣传的手段偏形式化,政策讲解不够具体;(2)村民自身更为关注实际金钱问题。
2.仍未实现新农保全覆盖,部分群众尚未参保
对于已参保的人员而言,其选择参保的原因主要有:(1)政府政策引导,略有强制性要求;(2)新农保政策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贴项目确有实惠;(3)参加新农保可以给自己的老年生活带来保障;(4)为了家中60岁以上老人可以领取养老金;(5)从众心理,由于见周围的村民亲人朋友都已参保,故自己也随其大流。
但目前仍有10%的未参保人员,其不参保的原因主要则主要为以下四种情况:(1)对新农保政策不认可;(2)觉得自己的积蓄和子女的收入足够用来养老,没有必要缴费参加新农保;(3)外来暂住人员,户口不在宁村;(4)部分外出打工的人员在外已参加保险。
3.政策实施上缺乏灵活性,且存在与城镇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但是在覺得获益的同时,村民也想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相对集中的是以下三方面:(1)虽然新农保是自愿参保的,但是如果子女不参保,家中60岁以上老人就无法享受政府每月55的养老金,部分村民觉得这样是变相强制他们参保;(2)村里有些子女外出打工,在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既无法和新农保合并,也不能接续,使得家中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在村里享受每月政府补贴,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有个别村民两头都参保缴费,但是不能拿两份钱;(3)村民反映虽然每月的政府补贴养老金都会准时打到卡里,村民可以去涿州市的邮政储蓄所领取,但是对一些年纪大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而言每次领养老金的领取都让他们觉得和不方便。 三、政策建议与发展方向分析
在农村地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十二五”规划下的重要举措,它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涿州地区新农保制度的建设,我组针对其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参保率
在全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中,“新农保”政策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政府应利用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将“新农保”的核心参保信息通过平白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还可将成功的试点范例展现在百姓面前,动员更广泛的群众参保。值得注意的是,在鼓动参保中,应坚持“自愿参保”原则,不可因提高政绩而强制村民参保。
2.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提高待遇支付水平
就目前而言,河北地区的新农保待遇支付水平较低,为了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应加大中央财政的补贴力度,同时扩大当地财政的投资比例,不断提高待遇支付水平,确保“新农保”的顺利实施与公平普惠。
3.完善政策的规范性与灵活性,注重新农保政策与相关社保政策的衔接
目前河北地区的“新农保”政策主要确定了当前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和档次,但缺乏明确的调整机制。为切实解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矛盾,如新老农保直接的衔接、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参保城镇养老保险的冲突等,政府应当在政策上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制定出灵活而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提高制度的可行性、持续发展性。
新型農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新兴的民生工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而言,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作用。在以宁村为例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项政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与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但其强大的生命力与发展前景仍是不可忽视的。因此,为进一步促进新农保政策的建设与发展,我们必须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制度改革、结构转型,从而彻底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切实保障每一个中国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农民工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
[2] 张剑等.“新农保”试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1(5)
[3] 苏宝芳.“新农保”试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对策.前沿,2011(3)
[4] 李冬妍.“新农保”制度现状评述与政策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1(1)
[5] 郑秉文.2009 金融危机:“社保新政”与扩大内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1)
[6] 陈雷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对河北涿州试点的调查.安徽农业科学,2011(3)
[7] 杜亚涛等.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报告.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