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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海商法和其他学科相比,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学科,国内对海商法的研究基本上还是“拿来主义”,具有独创性的深层次的研究较为缺乏。虽然在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里程碑的作用,也为我国海事法院审理数以万计的海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经过航运及海事司法实践的检验,一些缺陷与不足已显露出来,因而,如何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根据我国国情适时地修改《海商法》,已成为学界.司法界及实务界密切关注的问题,下面就是针对其中三项制度的不足的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