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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涉及众多复杂的概念、规则、条款。国内研究存在时间滞后、学科交叉研究缺乏、相关概念界定不明等问题,更缺乏对企业开展跨境业务指导的支撑理论研究。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欧盟的营销业务由于条例个人信息概念泛化、新增删除权和可携权等权利类型而面临挑战,许多惯用的营销方式亟须调整。但条例实施不应仅被视为企业营销的障碍,也可启发企业更加专注本土化、有序安排合规工作来增强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