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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闻法规和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健全,故意性失实新闻在近几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非故意性失实新闻仍大量存在。对于失实报道,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缺一不可。事前预防依靠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养约束,而事后补救则需要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更正。本文将围绕“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和“毒贩是影帝”乌龙事件这两个典型新闻事件为例进行分析,探究“新闻更正与否”带来的对新闻当事人、涉事媒体以及社会环境的不同影响,进而讨论新闻更正出现的原因以及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和制度化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