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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反倾销协议》规定熏在进行如反倾销协议确定的比较价格可能存在特殊困难熏可以使用替代国的价格。美国、欧盟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状况,运用非市场经济和替代国的方法对待中国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认定。本文拟就美国、欧盟反倾销法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标准进行探析,以加深我们对美国、欧盟反倾销法规则的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对美国、欧盟对我国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