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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满足三个条件后,可予以资本化,即(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在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然而许多企业在进行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时,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从而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究其原因,往往是在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计算时,一些关键问题模糊,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差错.笔者认为,企业在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计算时必须注意分清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