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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权力”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个轴心,但两者的基本内涵、归属、产生的基础、对应关系及法律后果不同。中国和西方在对“权利”与“权力”的理解、来源及运用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因此,只有理清“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与“权力”观念。才能正确行使权力和享有权利。要根本理清“权利”与“权力”关系,在理论上,研讨与争鸣;在立法上。要求认识要基本统一;在执法上,要有效地制约和合理的运用公共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