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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职能机构臃肿、职能交叉是现存机构体系的最大弊端,检察职能机构的改革应当以精简、效能为原则,对现有的业务机构和非业务机构格局进行全面整合、重置,减少现有机构设置模式的浓重行政色彩,全面建设富有检察特色的机构体系,建立符合检察权属性,符合各权能运行之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提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构想,并予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