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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标的价值难以确认、风险难以转移、产品具有公共性等特点。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保险赔付低、财政补贴总额偏低但占比过高、保险密度低等问题。目前农业保险三大主体——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是造成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应引进相对独立的农业保险中介公司,有效消除各方利益冲突,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