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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本文对某市2011年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并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发展趋势;预防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某市2011年的发案情况分析,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主要动态:(一)犯罪主体学历层次高,年龄相对集中
在查处的146件174人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大专文化以上学历的有10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61.5%。案发时年龄不满35周岁的有14人,占总人数的8%;35岁至55岁的有134人,占总人数的77%;55岁以上的有26人,占总人数的14.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学历层次较高,年龄相对集中在35岁至55岁之间。(二)贿赂案件居高不下,权钱交易现象突出
2011年,共立案查处贿赂案件101件117人,占反贪部门立案总数的84.9%。主要表现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物资采购、环保监管、工程发包、工程管理等环节,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私利,从中收受贿赂。从权钱交易的时间来看,一些行贿人员往往趁逢年过节、贺婚祝寿、探病吊唁之机,以礼尚往来、逢节走动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特别是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前后,往往是贿赂犯罪的高发期,大部分涉案人员都有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受贿的记录。(三)大要案占比高,社会危害大
在查处的146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大要案为136件,占立案总数的93.2%,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为11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为19件。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为68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7件,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四)渎职犯罪呈上升趋势,且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
渎职犯罪与贪污受贿犯罪相互交织,所查处的案件中涉及两个罪名的有10件,占立案总数的37%,其中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的5件;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1件。(五)犯罪领域涉及面广,重点、热点领域犯罪仍然突出
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农村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教育、金融、环保、社保、人防等多个行业领域,其中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热点领域职务犯罪依然突出。其中,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件6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5.6%。(六)窝案、串案增多,共同犯罪现象严重
随着各单位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一人单独实施职务犯罪的难度加大,没有其他人员的配合,职务犯罪难以完成,因而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增多,往往是一案连多案,一案连多人,小案连大案,案中又有案。据统计,2011年所查处的119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属窝案串案的有87件,占立案总数的73.1%。二、职务犯罪发展趋势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今后一段时期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一)工程建设领域仍将是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
今后,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以及沿海大开发战略的全面推进,大批国家投资项目落户南通,一大批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涉及行政审批、城市建设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环节众多,每个环节有巨额的资金流动,诱惑力极大,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少数不法分子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必然采取各种手段腐蚀拉拢握有实权的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因此,工程建设领域仍将是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二)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不容忽视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城镇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交通、水利、绿化工程、集中居住地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和土地整理项目不断增多,不少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由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仍然是反腐败面临的重大课题。(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仍保持上升态势
从近几年查办案件情况看,发生在生产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生态环境监管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社会建设、惠农政策实施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当前,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领域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城镇职工五大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也在不断提升。这些民生领域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势必要通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来执行,但是由于社会各方面对渎职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甚至把渎职与失职混为一谈。随着行政审批权限的增大、审批环节的增多,民生领域渎职犯罪将继续保持上升态势。三、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
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对职务犯罪的有效防控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综合性手段,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全方位、立体式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结合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抓住三个注重,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最直接的预防。要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沿海开发重大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征地拆迁、医疗、教育以及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一要注重“一案多查”。在查办某一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既要注重查清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又要注重查找其它犯罪线索,深挖窝案串案。二要注重“一案多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三要注重“一案多用”。充分挖掘违法犯罪案件的反面教育价值,将案件查处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中,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课、报纸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二)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制约的长效性
一要完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包括检察机关的职能预防、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的自我预防以及全社会的参与预防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二要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人大、检察、审计、财政等机关监督作用的基础上,要抓好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预警机制建设。三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热点行业和关键岗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重点监督的岗位、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标准、责任追究、操作方法等,形成一整套防范监督体系并付之实施。(三)发挥三个作用,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一要发挥党委政府的统领作用。党委政府在全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发挥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统领作用。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为平台,针对五年经济发展规划,同步制订五年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同步推进预防工作,规范预防制度,细化预防对策,做到经济工作推进到哪里,预防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二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等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要发挥预防工作的考核作用。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单位、部门经济利益挂钩,作为助推各单位、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的动力。(四)实现三个结合,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的有效性
一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全社会人人倡廉、保廉、崇廉的社会氛围。二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结合,针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大节日,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廉政理念,打好“预防针”,绷紧“廉政弦”,谨防“节日病”。三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要把廉政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时时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预警,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防范于未然。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发展趋势;预防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某市2011年的发案情况分析,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主要动态:(一)犯罪主体学历层次高,年龄相对集中
在查处的146件174人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大专文化以上学历的有10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61.5%。案发时年龄不满35周岁的有14人,占总人数的8%;35岁至55岁的有134人,占总人数的77%;55岁以上的有26人,占总人数的14.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学历层次较高,年龄相对集中在35岁至55岁之间。(二)贿赂案件居高不下,权钱交易现象突出
2011年,共立案查处贿赂案件101件117人,占反贪部门立案总数的84.9%。主要表现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物资采购、环保监管、工程发包、工程管理等环节,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私利,从中收受贿赂。从权钱交易的时间来看,一些行贿人员往往趁逢年过节、贺婚祝寿、探病吊唁之机,以礼尚往来、逢节走动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特别是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前后,往往是贿赂犯罪的高发期,大部分涉案人员都有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受贿的记录。(三)大要案占比高,社会危害大
在查处的146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大要案为136件,占立案总数的93.2%,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为11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为19件。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为68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7件,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四)渎职犯罪呈上升趋势,且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
渎职犯罪与贪污受贿犯罪相互交织,所查处的案件中涉及两个罪名的有10件,占立案总数的37%,其中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的5件;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1件;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1件。(五)犯罪领域涉及面广,重点、热点领域犯罪仍然突出
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农村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教育、金融、环保、社保、人防等多个行业领域,其中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热点领域职务犯罪依然突出。其中,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件6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5.6%。(六)窝案、串案增多,共同犯罪现象严重
随着各单位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一人单独实施职务犯罪的难度加大,没有其他人员的配合,职务犯罪难以完成,因而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增多,往往是一案连多案,一案连多人,小案连大案,案中又有案。据统计,2011年所查处的119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属窝案串案的有87件,占立案总数的73.1%。二、职务犯罪发展趋势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今后一段时期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一)工程建设领域仍将是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
今后,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以及沿海大开发战略的全面推进,大批国家投资项目落户南通,一大批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涉及行政审批、城市建设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环节众多,每个环节有巨额的资金流动,诱惑力极大,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少数不法分子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必然采取各种手段腐蚀拉拢握有实权的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因此,工程建设领域仍将是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二)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不容忽视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城镇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交通、水利、绿化工程、集中居住地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和土地整理项目不断增多,不少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由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仍然是反腐败面临的重大课题。(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仍保持上升态势
从近几年查办案件情况看,发生在生产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生态环境监管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社会建设、惠农政策实施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当前,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领域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城镇职工五大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也在不断提升。这些民生领域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势必要通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来执行,但是由于社会各方面对渎职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甚至把渎职与失职混为一谈。随着行政审批权限的增大、审批环节的增多,民生领域渎职犯罪将继续保持上升态势。三、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
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对职务犯罪的有效防控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综合性手段,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全方位、立体式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结合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抓住三个注重,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最直接的预防。要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沿海开发重大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征地拆迁、医疗、教育以及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一要注重“一案多查”。在查办某一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既要注重查清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又要注重查找其它犯罪线索,深挖窝案串案。二要注重“一案多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三要注重“一案多用”。充分挖掘违法犯罪案件的反面教育价值,将案件查处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中,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课、报纸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二)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制约的长效性
一要完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包括检察机关的职能预防、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的自我预防以及全社会的参与预防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二要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人大、检察、审计、财政等机关监督作用的基础上,要抓好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预警机制建设。三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热点行业和关键岗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重点监督的岗位、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标准、责任追究、操作方法等,形成一整套防范监督体系并付之实施。(三)发挥三个作用,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一要发挥党委政府的统领作用。党委政府在全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发挥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统领作用。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为平台,针对五年经济发展规划,同步制订五年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同步推进预防工作,规范预防制度,细化预防对策,做到经济工作推进到哪里,预防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二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等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要发挥预防工作的考核作用。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单位、部门经济利益挂钩,作为助推各单位、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的动力。(四)实现三个结合,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的有效性
一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全社会人人倡廉、保廉、崇廉的社会氛围。二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结合,针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大节日,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廉政理念,打好“预防针”,绷紧“廉政弦”,谨防“节日病”。三要实现廉政教育与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要把廉政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时时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预警,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