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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企业跨地域、跨行业发展不断深入,投资领域多元化拓展,经营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如何继续保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支柱性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有效利用国有企业现有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实现监督力量间的优势互补, 增强监督合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快落地见实效,本文对建立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进行探讨,就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提出了具体操作建议。
关键词:审计 党内监督一体 实践与思考
前言: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着力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狠下功夫,在国企改革上走深走实,深度融合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实现动能接续转换、质量稳步提升,必须有效利用国有企业现有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实现监督力量间的优势互补, 增强监督合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快落地见实效,建立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国企。
一、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建立背景
(一)重要性——落实纪检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支柱,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只有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两年来,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2017年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部署了“国有企业党建重点任务”;将2018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年”,组织开展了中央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
这几年先后有不少的企业老总因贪腐问题被查处,其中影响较大有中国光大集团原总经理朱小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天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东风汽车公司原总经理朱福寿和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原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等。所以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提出或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纪检监察机制有关的政策和措施。此外,近年来,中央纪委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或多或少地提到,要整合资源,形成一支共同的监督力量,建立一个大规模的监督机制,这已经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方向。
2013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针对这种改革背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纪检制度改革小组副组长黄树贤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指出“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强调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联合排查线索和监督执纪,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只有整合现有纪检监察资源,构建审计、党的纪委和行政监察系统高度融合的“大监督”体系。
(二)必要性——国企传统监督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大监督机制符合这一发展规律。但是,由于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在企业的职能定位,使得职能发挥不平衡,一些公司的对监督资源的管理仍停留在过去,对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不够全面个体,浮于做表面工作,不思进取。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發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首先,“纪检”和“监督”往往汇集在一起??,统称为“纪检监察部门”,成为起到双重作用的部门,主要包括党的纪检和行政监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职能包括纪律检查和监督,但在实际动作中,却时常因缺乏业务认知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大部分业务停在纪律检查方面,在执纪审查时,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深入具体,调查取证乏力,监督效果不理想。其次,有人把履行国有企业监督职责等同于效能监察,殊不知效能监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同时需要很强的内部协调,导致这些企业在监督检查时等同于QC活动,工作漂浮在水面,且纪检部门的人员数量和素质很难跟上效率监督技能要求,所以监督工作经常不理想,监测结果不能反映。企业讲不讲政治,关键看“关键少数”,只有把党员领导干部管住,强化对其他人员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扎紧廉洁风险防控的笼子,不断健全完善“三不腐”的体制机制。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各地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纵深推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资国企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落地。
(三)可行性——对监督机制改革的进行探索,为构建大监督机制提供借鉴
新华网广东频道报道,为振兴国有企业纪检资源管理体制,避免因零散导致出线业务不熟悉、监管不力等问题。广东将着力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落实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监督部门,构建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的"大监督"体系。2014年,广东省国资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企业要设置监察机构,纪委、监察和审计机构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合署办公。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既是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践的方向,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同时“两个维护”不仅看表态是否坚决,更要看行动是否落实。 二、如何構建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大监督机制
(一)组织架构“大部制”
一是建立监督系统。在大型监督机制中,纪检委书记成为关键角色,可分别由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领导,纪检委书记负责企业的集团层面和纪律,如监督和审计资源,人员调配和整合,防止出现不形成合力等问题,也有利于纪检委员会重点关注其主营业务。同时,由于集团资产规模大,企业数量多,主跨度大,可以按类似于“业务相似、功能相近”的原则,建立多个联合监管办公室,连接相关下属企业,实现集团监管的全覆盖。二是设置监督机构。但基于三个功能相对弱化下属企业的现状,建议监督机构,合并纪律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等职能,由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管理;当然,如果没有条件设置,你可以尝试以协调的形式建立一个监督委员会,这种方式可能会出现约束是松散的,工作很容易不能更好的完成等问题。三是提高监督地位。“没有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在实际情况下,领导层的决策协调,与干部“高配可以建立一个强大的综合部门具有一定的效果。因此,无论是监督部门还是监督委员会,可由其负责人兼任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有利于增强监督综合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企姓党是国有企业的基本遵循,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管紧管牢管实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资国企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人员配备专业化
专业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规模,配合审计,财务,法律,纪检,内部控制等专业背景或人员经验,提高监督和专业效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养老院”,所以这就使得专业水平比较低,这也是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了一个经常被人批评的原因。正如《中国新闻周刊》所报道的,“一些纪检干部连一栋楼是怎么盖起来的都不知道,招标程序也不清楚,怎么能够找到问题点呢”。在现阶段,为了更好地适应深化改革之中的国企,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转型,要在如何聚焦企业战略制定、技术研发、品牌发展、标准掌握等关键环节,提出符合企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规律、能够为企业诚心接受的监督建议,这必然对监督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构成很大挑战。很多地区改革后,直管企业纪委书记由过去的内部产生,变为了上级选派。纪委书记对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其提名考察、薪酬福利等事项,则由市国资委统一管理,从而让纪检干部与企业在组织任免和经济上完全脱钩。
(三)工作协调一体化
以监督运转效率的提高为重点,推行PDCA闭环管理模式,一是纪检、监察、内审三者各为一个小环,按照单一职能工作程序自行推进,二是监督合力又可为一个大环,基本上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联合跟进—促进整改—建立健全制度—实现风控纠偏”的联动方式,通过不断的循环滚动,强化监督实效。通过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从不同的业务角度发现问题,建立公司党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宣传、法律等机构部门的沟通通报机制,实现联合跟进,监督视野更开阔,体现纪监审单一监督不能达到的效果。
结语:大监督体系可以成熟建立的根本原因是其在传统监督体制为基础的条件下进行创建的。对于监督体制来说进行创新是一种好的现象,但是在创建时一定要结合当前形势进行发创新,而且在创新过程中一定根据解决的问题总结经验,改变一些传统的观念,同时我们还可以学习一些国外的方法,但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传统的方法与国外的方法有机的统一起来,构建一套更好的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更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使得企业可以长远的发展,同时实现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张国强.探索国有企业党委巡视、效能监察、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整合监督模式[J].经营者,2013,27(5)
[2]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1/10/content_10282.htm,2015-11-10
关键词:审计 党内监督一体 实践与思考
前言: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着力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狠下功夫,在国企改革上走深走实,深度融合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实现动能接续转换、质量稳步提升,必须有效利用国有企业现有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实现监督力量间的优势互补, 增强监督合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快落地见实效,建立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国企。
一、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建立背景
(一)重要性——落实纪检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支柱,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只有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两年来,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2017年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部署了“国有企业党建重点任务”;将2018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年”,组织开展了中央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
这几年先后有不少的企业老总因贪腐问题被查处,其中影响较大有中国光大集团原总经理朱小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天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东风汽车公司原总经理朱福寿和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原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等。所以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提出或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纪检监察机制有关的政策和措施。此外,近年来,中央纪委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或多或少地提到,要整合资源,形成一支共同的监督力量,建立一个大规模的监督机制,这已经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方向。
2013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针对这种改革背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纪检制度改革小组副组长黄树贤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指出“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强调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联合排查线索和监督执纪,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只有整合现有纪检监察资源,构建审计、党的纪委和行政监察系统高度融合的“大监督”体系。
(二)必要性——国企传统监督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大监督机制符合这一发展规律。但是,由于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在企业的职能定位,使得职能发挥不平衡,一些公司的对监督资源的管理仍停留在过去,对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不够全面个体,浮于做表面工作,不思进取。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發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首先,“纪检”和“监督”往往汇集在一起??,统称为“纪检监察部门”,成为起到双重作用的部门,主要包括党的纪检和行政监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职能包括纪律检查和监督,但在实际动作中,却时常因缺乏业务认知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大部分业务停在纪律检查方面,在执纪审查时,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深入具体,调查取证乏力,监督效果不理想。其次,有人把履行国有企业监督职责等同于效能监察,殊不知效能监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同时需要很强的内部协调,导致这些企业在监督检查时等同于QC活动,工作漂浮在水面,且纪检部门的人员数量和素质很难跟上效率监督技能要求,所以监督工作经常不理想,监测结果不能反映。企业讲不讲政治,关键看“关键少数”,只有把党员领导干部管住,强化对其他人员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扎紧廉洁风险防控的笼子,不断健全完善“三不腐”的体制机制。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各地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纵深推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资国企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落地。
(三)可行性——对监督机制改革的进行探索,为构建大监督机制提供借鉴
新华网广东频道报道,为振兴国有企业纪检资源管理体制,避免因零散导致出线业务不熟悉、监管不力等问题。广东将着力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落实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监督部门,构建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的"大监督"体系。2014年,广东省国资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企业要设置监察机构,纪委、监察和审计机构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合署办公。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既是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践的方向,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同时“两个维护”不仅看表态是否坚决,更要看行动是否落实。 二、如何構建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的大监督机制
(一)组织架构“大部制”
一是建立监督系统。在大型监督机制中,纪检委书记成为关键角色,可分别由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领导,纪检委书记负责企业的集团层面和纪律,如监督和审计资源,人员调配和整合,防止出现不形成合力等问题,也有利于纪检委员会重点关注其主营业务。同时,由于集团资产规模大,企业数量多,主跨度大,可以按类似于“业务相似、功能相近”的原则,建立多个联合监管办公室,连接相关下属企业,实现集团监管的全覆盖。二是设置监督机构。但基于三个功能相对弱化下属企业的现状,建议监督机构,合并纪律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等职能,由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管理;当然,如果没有条件设置,你可以尝试以协调的形式建立一个监督委员会,这种方式可能会出现约束是松散的,工作很容易不能更好的完成等问题。三是提高监督地位。“没有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在实际情况下,领导层的决策协调,与干部“高配可以建立一个强大的综合部门具有一定的效果。因此,无论是监督部门还是监督委员会,可由其负责人兼任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有利于增强监督综合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企姓党是国有企业的基本遵循,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管紧管牢管实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资国企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人员配备专业化
专业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规模,配合审计,财务,法律,纪检,内部控制等专业背景或人员经验,提高监督和专业效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养老院”,所以这就使得专业水平比较低,这也是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了一个经常被人批评的原因。正如《中国新闻周刊》所报道的,“一些纪检干部连一栋楼是怎么盖起来的都不知道,招标程序也不清楚,怎么能够找到问题点呢”。在现阶段,为了更好地适应深化改革之中的国企,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转型,要在如何聚焦企业战略制定、技术研发、品牌发展、标准掌握等关键环节,提出符合企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规律、能够为企业诚心接受的监督建议,这必然对监督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构成很大挑战。很多地区改革后,直管企业纪委书记由过去的内部产生,变为了上级选派。纪委书记对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其提名考察、薪酬福利等事项,则由市国资委统一管理,从而让纪检干部与企业在组织任免和经济上完全脱钩。
(三)工作协调一体化
以监督运转效率的提高为重点,推行PDCA闭环管理模式,一是纪检、监察、内审三者各为一个小环,按照单一职能工作程序自行推进,二是监督合力又可为一个大环,基本上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联合跟进—促进整改—建立健全制度—实现风控纠偏”的联动方式,通过不断的循环滚动,强化监督实效。通过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从不同的业务角度发现问题,建立公司党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宣传、法律等机构部门的沟通通报机制,实现联合跟进,监督视野更开阔,体现纪监审单一监督不能达到的效果。
结语:大监督体系可以成熟建立的根本原因是其在传统监督体制为基础的条件下进行创建的。对于监督体制来说进行创新是一种好的现象,但是在创建时一定要结合当前形势进行发创新,而且在创新过程中一定根据解决的问题总结经验,改变一些传统的观念,同时我们还可以学习一些国外的方法,但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传统的方法与国外的方法有机的统一起来,构建一套更好的审计和党内监督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更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使得企业可以长远的发展,同时实现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张国强.探索国有企业党委巡视、效能监察、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整合监督模式[J].经营者,2013,27(5)
[2]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1/10/content_10282.htm,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