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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异常应计波动作为信息风险的替代变量,在考虑了控股股东性质、治理环境以及新会计准则实施等因素下,研究发现,股改后的上市公司信息风险有所降低,但这种效果仅存在于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在治理环境差的地区股权分置改革信息风险效果的边际效应更高;而将信息风险分为固有和可操纵信息风险后,发现股权分置改革仅对可操纵信息风险有影响,即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能对可操纵信息风险起到及时降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