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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猪粮比价高于8.5:1时或低于6:1时.自治区发改委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自治区级冻猪肉储备.以稳定生猪价格和生猪生产。”这是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题案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提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