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跨省超采区涉及不同省级行政区,不同行政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性,利益的诉求也不同,而地下水系统的完整性要求跨省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和保护工作应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需要不同行政区之间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分析跨省超采区地下水压采面临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协调组织机构、协调原则、协调依据、运行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跨省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协调机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