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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先秦时期,礼乐所倡导的精神彰显在社会各个角落,乃至在武装冲突中.当时战争的目的是取得胜利使对方屈服,而不是消灭对方,发动战争要师出有名,反对不义之战,这些都与礼乐中所倡导的“仁”“义”相得益彰.尽管礼乐制度最终没落但依旧具有影响力.武装冲突法主要解决好“军事需要”和“法理正义”之间的关系,即解决战争修养问题.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在武装冲突中的应用恰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