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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翔安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6]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4.2105公顷(其中耕地33.04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翔安区马巷镇后滨村水浇地3.4236公顷、水田0.116公顷、园地0.1459公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