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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西北农村地区虽已全部脱贫摘帽,但农村经济发展能力依然很弱,除了自然条件的制约之外,农民合作社整体质量不高、带动辐射能力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以彰武县为例,就辽西北地区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对策进行研究,旨在助力辽西北地区提升脱贫质量,早日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质量;发展;对策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发展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各地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实现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辽西北农村地区多年来在辽宁县域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直居于后位。彰武县作为辽西北贫困程度最深、致贫原因最复杂、脱贫难度最大的县虽然在2020年初已整县脱贫摘帽,但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扶贫成果任重道远。该县现有农民合作社虽然数量不少,但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都不足,推动该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
1 彰武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土地流转先行
实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前提条件是将土地“聚零成整”,具体路径就是对农户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彰武县对土地流转的尝试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15年彰武县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完成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转土地50万亩;后续两年进一步确权转化,到2017年已流转土地79.8万亩,同年彰武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启动确权土地互换并地工作;2018年完成889个村民组农户承包地互换并地工作,将44.2万块细碎地块合并成12.4万块,并地面积达97万亩;2019年颁发新版土地经营权证8.7万份,流转土地70.7万亩。2020年继续引导和鼓励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增长趋稳
彰武县的农民合作社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为主。近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2019年新增82家,2020年新增84家,增长率基本持平。示范合作社创建成绩一般,连续2年没有国家级示范,2020年省级示范社还比2019年少了1家,示范社比例仅为0.33%。
1.3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迅速
彰武县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2018年各村村集体通过土地转租、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经营模式进行土地流转,为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奠定基础。2019年正式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183家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登记赋码工作,2020年18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级集体股份制合作社。截至2021年2月,彰武县共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84家。
2 制约彰武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农民合作社数量上的增加并不代表其拉动经济发展能力的增强,只有高质量的合作社才能真正强村富民。整体来看彰武县农民合作社的实力、活力和带动能力都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2.1 规范化建设不足
近年来,彰武县农民合作社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但宣传培训滞后,农户对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章程制度、社员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并未深入了解,只知道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政府补贴或优惠政策,为了获得政策红利而盲目登记、茫然运作的合作社不在少数。部分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缺乏或流于形式,不能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使理事长或占股权多的“大户”利用合作社的名义为自己牟利,或者出现“搭便车”的行为。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尤其缺乏規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账目,合作社的要务和账目不能规范记录和及时公开,财政补助资金后期监管不到位,不仅让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利益联结关系松散,而且失去了制度管控风险这道防线,加大了合作社的经营风险。
2.2 对空壳社清理不及时
管理部门对农民合作社运营的动态监测不到位,有些合作社已经没有农户实质性参加,也没有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有名无实的空壳社,但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排查清理,还列在统计名单中。彰武县共有184个行政村,目前有33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4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计3515家,平均每个村19家合作社,存在求数量、重项目安排而轻质量、轻运作管理的情况。这种量大质低的现象无疑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
2.3 社员整体素质偏低
彰武县各村年轻人多外出务工,留守农业的以中老年人居多,合作社成员年龄偏大,受文化教育水平低,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对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学习掌握的较慢。除了少数种养殖大户、乡村能人外,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较少,致使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有限。再加上农业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不愿驻村工作,合作社缺少辅导员,社里的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都由社员兼任,业务能力弱,进一步限制了合作的规范化建设和发展。
2.4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度大
彰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主要采用 “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 农户”模式,资金来源主要由扶贫资金和社会资本构成,因为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加持,所以融资规模虽然不大但渠道还算畅通。相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度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内部融资主要由社员的股金构成,额度有限;外部融资主要来自于农信社或商业银行贷款,但由于合作社抵押资产少,固定资产变现难大,导致担保落实困难,所以申请贷款难度较大。近年来尝试用“两权”抵押进行贷款,但覆盖面有限。融资难问题导致彰武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
2.5 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缺乏创新
彰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多,但多采用“合作社 农户”的传统发展模式,缺乏与其它经济主体的多元融合。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重点往往只有生产 销售这两个环节,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规模生产集中销售,但农户坐等收购大量存在,而且销售的多为初级加工的农副产品,合作社产业链短,服务范围小,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十分有限。再加上电商网络体系2020年才初步形成,电商人才少,仓储物流、技术信息相对落后,导致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 3 推动彰武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规范化建设环境
农民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经营主体,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趋势,而规范化建设是提质增效的基础。近年辽宁省为了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彰武县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社员了解相关政策文件。不仅要了解国家的扶持政策,也要知晓合作社的建设要求,营造建设环境,让规范化建设成为常态。对新成立的合作社统一准入要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合作社标牌、有规模产业、有章程制度、有电脑能上网、有财务账目,做到起步规范。对原有的合作社分批分层逐步统一标准,建立标准化建设项目库,同时加强动态监测。每年管理部门对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开展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上报。
3.2 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监督和审计制度
修订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社务、财务公开,对于没有专业财务人员的合作社鼓励开展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对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更要严格落实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流程中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可以设置财务理事长一职,强调财务人员的责权。如财务理事长年初做好财务预算报理事会审批;日常经费支出须向理事会申请,经理事长和财务理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账目日清月结;监事会定期查账等。对于培育的示范社实行集中审计制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后期监管。为了提高管理效率,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在有条件的合作社推广使用会计电算化专用软件。
3.3 健全退出机制
除了每年的规范化建设检查外,可以考虑建立本县合作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摸清各村合作社的运营情况,本着清理空壳社、整改待规范社、奖励示范社的原则,分类指导、分类处理。对连续两年未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并无继续发展条件的“空壳社”进行注销。对注销程序进行简易化,确保退出效率和清理效果。
3.4 提高社员素质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步伐,鼓励大学生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回村创业,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把有入社意愿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户吸收到合作社来。除了常态化集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活动外,对合作社的理事长、监事长、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等进行分类培训,提高不同管理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到示范社参观交流学习,重点学习先进经验。政府部门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熟悉政策的人员到合作社担任专职或兼职辅导员。支持合作社与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对接,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3.5 破解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题
在社员股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主要从外部解决融资难问题。第一,加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项目。该融资方式的前提是政府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如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搭建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等。第二,引进社会资本。政府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合作社的同时吸引企业或个人投资者投入资金,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和活力,打破合作社资金来源单一、规模小的局限。第三,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尤其是合作社在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品牌精品、参加展示展销、开展示范创建等领域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第四,完善政府增信机制。政府搭建平台,聚集金融机构向合作社倾斜,加强合作社与农信担保机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政银担险”对合作社的支持服务体系,通过金融杠杆放大政府的支持效应,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3.6 创新经营模式
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当地政府、村集体、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等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建立诸如“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 农户”“龙头企业 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 种植(养殖)大户”“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龙头企业 合作社 金融机构 农户”等模式,政府多协助、合作社重组织、农户主生产、企业管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激发合作社的潜力、活力,最大限度发挥合作社的優势。农副产品的销售可以依托各类平台尝试“电商 微商 直播”等模式,打造网红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农机类合作社主要为本县域和周边县域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彰武县政府可以开发农机服务手机App,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进行注册,需要时农户可以网络约机,合作社线上接单、现场作业,提供更高效更周到的服务。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质量;发展;对策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发展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各地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实现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辽西北农村地区多年来在辽宁县域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直居于后位。彰武县作为辽西北贫困程度最深、致贫原因最复杂、脱贫难度最大的县虽然在2020年初已整县脱贫摘帽,但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扶贫成果任重道远。该县现有农民合作社虽然数量不少,但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都不足,推动该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
1 彰武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土地流转先行
实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前提条件是将土地“聚零成整”,具体路径就是对农户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彰武县对土地流转的尝试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15年彰武县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完成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转土地50万亩;后续两年进一步确权转化,到2017年已流转土地79.8万亩,同年彰武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启动确权土地互换并地工作;2018年完成889个村民组农户承包地互换并地工作,将44.2万块细碎地块合并成12.4万块,并地面积达97万亩;2019年颁发新版土地经营权证8.7万份,流转土地70.7万亩。2020年继续引导和鼓励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增长趋稳
彰武县的农民合作社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为主。近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2019年新增82家,2020年新增84家,增长率基本持平。示范合作社创建成绩一般,连续2年没有国家级示范,2020年省级示范社还比2019年少了1家,示范社比例仅为0.33%。
1.3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迅速
彰武县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2018年各村村集体通过土地转租、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经营模式进行土地流转,为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奠定基础。2019年正式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183家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登记赋码工作,2020年18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级集体股份制合作社。截至2021年2月,彰武县共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84家。
2 制约彰武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农民合作社数量上的增加并不代表其拉动经济发展能力的增强,只有高质量的合作社才能真正强村富民。整体来看彰武县农民合作社的实力、活力和带动能力都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2.1 规范化建设不足
近年来,彰武县农民合作社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但宣传培训滞后,农户对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章程制度、社员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并未深入了解,只知道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政府补贴或优惠政策,为了获得政策红利而盲目登记、茫然运作的合作社不在少数。部分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缺乏或流于形式,不能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使理事长或占股权多的“大户”利用合作社的名义为自己牟利,或者出现“搭便车”的行为。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尤其缺乏規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账目,合作社的要务和账目不能规范记录和及时公开,财政补助资金后期监管不到位,不仅让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利益联结关系松散,而且失去了制度管控风险这道防线,加大了合作社的经营风险。
2.2 对空壳社清理不及时
管理部门对农民合作社运营的动态监测不到位,有些合作社已经没有农户实质性参加,也没有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有名无实的空壳社,但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排查清理,还列在统计名单中。彰武县共有184个行政村,目前有33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4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计3515家,平均每个村19家合作社,存在求数量、重项目安排而轻质量、轻运作管理的情况。这种量大质低的现象无疑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
2.3 社员整体素质偏低
彰武县各村年轻人多外出务工,留守农业的以中老年人居多,合作社成员年龄偏大,受文化教育水平低,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对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学习掌握的较慢。除了少数种养殖大户、乡村能人外,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较少,致使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有限。再加上农业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不愿驻村工作,合作社缺少辅导员,社里的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都由社员兼任,业务能力弱,进一步限制了合作的规范化建设和发展。
2.4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度大
彰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主要采用 “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 农户”模式,资金来源主要由扶贫资金和社会资本构成,因为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加持,所以融资规模虽然不大但渠道还算畅通。相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度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内部融资主要由社员的股金构成,额度有限;外部融资主要来自于农信社或商业银行贷款,但由于合作社抵押资产少,固定资产变现难大,导致担保落实困难,所以申请贷款难度较大。近年来尝试用“两权”抵押进行贷款,但覆盖面有限。融资难问题导致彰武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
2.5 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缺乏创新
彰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多,但多采用“合作社 农户”的传统发展模式,缺乏与其它经济主体的多元融合。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重点往往只有生产 销售这两个环节,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规模生产集中销售,但农户坐等收购大量存在,而且销售的多为初级加工的农副产品,合作社产业链短,服务范围小,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十分有限。再加上电商网络体系2020年才初步形成,电商人才少,仓储物流、技术信息相对落后,导致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 3 推动彰武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规范化建设环境
农民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经营主体,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趋势,而规范化建设是提质增效的基础。近年辽宁省为了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彰武县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社员了解相关政策文件。不仅要了解国家的扶持政策,也要知晓合作社的建设要求,营造建设环境,让规范化建设成为常态。对新成立的合作社统一准入要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合作社标牌、有规模产业、有章程制度、有电脑能上网、有财务账目,做到起步规范。对原有的合作社分批分层逐步统一标准,建立标准化建设项目库,同时加强动态监测。每年管理部门对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开展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上报。
3.2 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监督和审计制度
修订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社务、财务公开,对于没有专业财务人员的合作社鼓励开展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对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更要严格落实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流程中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可以设置财务理事长一职,强调财务人员的责权。如财务理事长年初做好财务预算报理事会审批;日常经费支出须向理事会申请,经理事长和财务理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账目日清月结;监事会定期查账等。对于培育的示范社实行集中审计制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后期监管。为了提高管理效率,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在有条件的合作社推广使用会计电算化专用软件。
3.3 健全退出机制
除了每年的规范化建设检查外,可以考虑建立本县合作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摸清各村合作社的运营情况,本着清理空壳社、整改待规范社、奖励示范社的原则,分类指导、分类处理。对连续两年未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并无继续发展条件的“空壳社”进行注销。对注销程序进行简易化,确保退出效率和清理效果。
3.4 提高社员素质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步伐,鼓励大学生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回村创业,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把有入社意愿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户吸收到合作社来。除了常态化集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活动外,对合作社的理事长、监事长、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等进行分类培训,提高不同管理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到示范社参观交流学习,重点学习先进经验。政府部门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熟悉政策的人员到合作社担任专职或兼职辅导员。支持合作社与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对接,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3.5 破解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题
在社员股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主要从外部解决融资难问题。第一,加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项目。该融资方式的前提是政府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如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搭建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等。第二,引进社会资本。政府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合作社的同时吸引企业或个人投资者投入资金,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和活力,打破合作社资金来源单一、规模小的局限。第三,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尤其是合作社在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品牌精品、参加展示展销、开展示范创建等领域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第四,完善政府增信机制。政府搭建平台,聚集金融机构向合作社倾斜,加强合作社与农信担保机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政银担险”对合作社的支持服务体系,通过金融杠杆放大政府的支持效应,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3.6 创新经营模式
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当地政府、村集体、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等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建立诸如“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 农户”“龙头企业 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 种植(养殖)大户”“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龙头企业 合作社 金融机构 农户”等模式,政府多协助、合作社重组织、农户主生产、企业管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激发合作社的潜力、活力,最大限度发挥合作社的優势。农副产品的销售可以依托各类平台尝试“电商 微商 直播”等模式,打造网红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农机类合作社主要为本县域和周边县域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彰武县政府可以开发农机服务手机App,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进行注册,需要时农户可以网络约机,合作社线上接单、现场作业,提供更高效更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