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中,需要协调的内容非常系统而庞杂,而面对这些协调对象很多监理工程师无所是从,进而影响监理目标的实现。从监理协调的定义、原则、方法、策略入手,介绍监理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
关键词:协调;定义;原则;要求;方法;策略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组织协调的定义
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当。协调工作贯穿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管理的全过程。如何进行组织协调,是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之一。
2组织协调的原则与内容
在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中必须遵守“公正,独立、自主”、“权责一致”、“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业主和承建单位追求的经济目标不同,因而监理只能在合同中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一致。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调配合,不偏不倚,切实维护矛盾各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目标,依靠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严格监理,主动为业主提供热情服务。
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3与相关各方组织协调的要求
组织协调的工作非常广泛,关系庞杂,监理工作组织协调成败的关键是如何系统的处理监理单位所属部门、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关系。
3.1 所属部门的协调条要求
与所属监理单位各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交流组织协调的成败关键和难以处理的的组织协调问题,让大家出谋划策,共同解决难题,同时要接受监理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挥,执行既定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领导出面进行协调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首先要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和培训,帮助监理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在安排工作时要职责分明,对其成绩要予以肯定。搞好各层之间关系,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监理工作和谐、有序、高效的进展。
3.2 与建设单位协调的要求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和建设单位的意图,增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当建设单位提出某些不当的要求时,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只要不是原则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先执行,再找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原则问题不宜硬顶,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产生误解。
3.3与设计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与其做好工作交流,工作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缺陷,可积极地提出意见,供监理工程师参考,不要盲目指令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施工。
3.4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依照相关的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条件,促进合同目标在最佳状态下实现,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了解和协调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信息。理解承包单位苦难,并热情的帮助解决困难,促进承包单位能热情的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術规范规定的,一律拒绝验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与理解,互通信息。
3.5与政府单位协调要求
政府部门是建设工程监督与指挥的部门,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地执行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反映情况,接受其指挥,总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共同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4 组织与协调方法
第一种最常见的是会议。通过召开会议,各方把问题和情况明确提出,加强沟通,减少分歧,解决矛盾,统一意见,做出决定。工地会议作为监理工作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和有效的工作方式,目的在于检查、督促合同各方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种是交谈协调法。很多问题并不需要开会解决,可以通过面谈和电话交谈进行交流,及时的进行协调。
第三种是通过书面进行协调。在会议和交谈不方便或不必要的时候,可用书面来精确的表达意见。对外部的协调中,通常用访问法,以走访和邀访解决问题。
协调策略
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协调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因此协调过程中,应适当的采取一些必要的策略。
对矛盾各方先进行私下接触在公开协调。先通过私下接触、了解各方的观点和底线,做到心中有数。在私下交流成功后在召集矛盾各方进行公开协调。这样,可避免矛盾各方发生正面碰撞,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然后通过协调,使各方均能做出让步以达成一致意见。
在特殊情况下,需强制协调。当矛盾各方经过多次协调无果或一方明显在胡搅蛮缠,不讲道理时采用。这时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就要利用自己的权威,以法律、法规合同为准绳,以合同事实为依据,以指令的形式进行协调,以免不必要的“拉链式”的协调,影响项目建设。
结束语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尤其是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艺术,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艺术,开会、谈话、谈判的艺术和技巧等。作为协调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廉洁奉公,正直为人,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外,还必须具有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平,掌握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经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监理工程师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必须听取各方的不同意见,冷静分析问题,确定协调目标,利用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协调,确保监理目标顺利实现。
关键词:协调;定义;原则;要求;方法;策略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组织协调的定义
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当。协调工作贯穿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管理的全过程。如何进行组织协调,是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之一。
2组织协调的原则与内容
在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中必须遵守“公正,独立、自主”、“权责一致”、“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业主和承建单位追求的经济目标不同,因而监理只能在合同中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一致。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调配合,不偏不倚,切实维护矛盾各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目标,依靠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严格监理,主动为业主提供热情服务。
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3与相关各方组织协调的要求
组织协调的工作非常广泛,关系庞杂,监理工作组织协调成败的关键是如何系统的处理监理单位所属部门、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关系。
3.1 所属部门的协调条要求
与所属监理单位各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交流组织协调的成败关键和难以处理的的组织协调问题,让大家出谋划策,共同解决难题,同时要接受监理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挥,执行既定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领导出面进行协调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首先要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和培训,帮助监理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在安排工作时要职责分明,对其成绩要予以肯定。搞好各层之间关系,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监理工作和谐、有序、高效的进展。
3.2 与建设单位协调的要求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和建设单位的意图,增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当建设单位提出某些不当的要求时,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只要不是原则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先执行,再找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原则问题不宜硬顶,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产生误解。
3.3与设计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与其做好工作交流,工作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缺陷,可积极地提出意见,供监理工程师参考,不要盲目指令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施工。
3.4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依照相关的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条件,促进合同目标在最佳状态下实现,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了解和协调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信息。理解承包单位苦难,并热情的帮助解决困难,促进承包单位能热情的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術规范规定的,一律拒绝验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与理解,互通信息。
3.5与政府单位协调要求
政府部门是建设工程监督与指挥的部门,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地执行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反映情况,接受其指挥,总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共同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4 组织与协调方法
第一种最常见的是会议。通过召开会议,各方把问题和情况明确提出,加强沟通,减少分歧,解决矛盾,统一意见,做出决定。工地会议作为监理工作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和有效的工作方式,目的在于检查、督促合同各方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种是交谈协调法。很多问题并不需要开会解决,可以通过面谈和电话交谈进行交流,及时的进行协调。
第三种是通过书面进行协调。在会议和交谈不方便或不必要的时候,可用书面来精确的表达意见。对外部的协调中,通常用访问法,以走访和邀访解决问题。
协调策略
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协调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因此协调过程中,应适当的采取一些必要的策略。
对矛盾各方先进行私下接触在公开协调。先通过私下接触、了解各方的观点和底线,做到心中有数。在私下交流成功后在召集矛盾各方进行公开协调。这样,可避免矛盾各方发生正面碰撞,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然后通过协调,使各方均能做出让步以达成一致意见。
在特殊情况下,需强制协调。当矛盾各方经过多次协调无果或一方明显在胡搅蛮缠,不讲道理时采用。这时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就要利用自己的权威,以法律、法规合同为准绳,以合同事实为依据,以指令的形式进行协调,以免不必要的“拉链式”的协调,影响项目建设。
结束语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尤其是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艺术,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艺术,开会、谈话、谈判的艺术和技巧等。作为协调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廉洁奉公,正直为人,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外,还必须具有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平,掌握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经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监理工程师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必须听取各方的不同意见,冷静分析问题,确定协调目标,利用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协调,确保监理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