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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从设立起经过了多次修正完善,学者指出的一些问题仍需完善。从反向角度严肃思考,通过对洗钱罪的发展历史的追溯、洗钱罪与行政立法就洗钱行为定义的对比以及国际立法角度对扩充洗钱罪上游犯罪进行理性批判,逆向考察建议将原罪主体囊括进洗钱罪主体范围的论调,反对将洗钱罪的主观方面进行盲目的扩大,并就应该完善的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提出建议,以期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