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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我国司法权不彰的现实和传统的法源观,各地法院对教育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査强度、 裁判方式、 国家赔偿等问题颇觉踟蹰,法院对此类案件处理态度暧昧,过于谦抑,司法的审慎导致田永案之后多数法院对教育行政诉讼案仍持观望甚至拒绝的态度,同案不同判、事了民不了的案子不断涌现,高校学生维权之路仍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