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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春是吉林学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高级律师。在二十多年的律师岗位上,始终树立“诚信为本,执业为民”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执业信誉。曾多次被省、市、区三级政府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二次,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律师及全省优秀律师、模范党员、先进律师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989年至今被八道江区政府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并任首席法律顾问,由于工作成绩显著,2003年学民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律师所,被区政府多次通令表扬。2002-2004年被白山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为了落实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004年全所便对那些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给予法律援助。从2004年至今,为困难群体无偿援助的案件达26件,法院指定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7件。这些无偿服务的案件中,件件让百姓满意,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好评。2004年9月,当事人王立艳的孩子,在白山市浑江发电厂的旺渠内洗澡,不慎溺水身亡,家属找发电厂讨说法未果,当事人找到王立春律师给予法律援助。王立春对这起案子十分重视,多次进行调查取证,在法律上据理力争,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使王立艳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2005年11月份,八道江区政府交办一件西村煤矿占用农民土地纠纷一案。王立春律师收案后,不辞劳苦到离市区10多华里的西村上访农民家里,进行调处工作,经多次调解,上访多年的占用土地赔偿案得到了解决,西村煤矿赔偿农民土地款达70万元。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多亏了王律师,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
王立春常说:“律师应该尊重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03年7月,八道江区阳光小学发生一起小学生之间的意外伤害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两名小学生,同时也涉及到学校的管理问题。为了处理好家长、学校等方面的关系,王立春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最后公正、公平、透明地处理了此案,得到了三方的满意。
2005年,中国银行白山市分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涉及一笔资金损失亟待核销,由于当年案情资料找不到,总行不给予核销,而当年这个案子是经王立春律师帮助办的。当王立春得知情况后,不顾大雨倾盆,连夜查找当年办案的全部卷宗,将所有资料复印后,又写了一份办理此案的有关材料。这样,总行才将时隔十多年的20多万元的呆帐,给予了核销,从而保证了中国银行白山分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7年6月受区政府指派,办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付局长邓X及六道江镇政府付镇长谷XX,就长岭县检察院起诉玩忽职守一案,此案是省高检督办的案件。王立春律师接手后在所里选出四名律师先后五次去长岭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历经近两个月時间,经庭审,出庭辩护,最后长岭县人民法院采纳了王立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二名被告作出了定罪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接着王立春律题又接区政府的指派,办理八道江区商务局下属企业浑江站前饭店拆迁补偿一案,判决书五年前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迟迟执行不了,经王立春律师接手后进行调查取证,给法院提供了被告资产的依据。最终于2007年3月将补偿款19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2007年7月,受区政府委托,对2000年旅游大厦部分上诉购买旅游大厦营业期间要求返款及补偿损失一案,经与业户及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使多年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多年来王立春律师在为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中办理案件30多件,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特别是在解决土地纠纷、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息访工作,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多次表扬,当事人从心里感激王立春律师为他们所做出的努力。王立春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把握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关系,让人人在法律面前享有自己的权利,为白山市经济的发展及八道江区的繁荣,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了落实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004年全所便对那些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给予法律援助。从2004年至今,为困难群体无偿援助的案件达26件,法院指定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7件。这些无偿服务的案件中,件件让百姓满意,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好评。2004年9月,当事人王立艳的孩子,在白山市浑江发电厂的旺渠内洗澡,不慎溺水身亡,家属找发电厂讨说法未果,当事人找到王立春律师给予法律援助。王立春对这起案子十分重视,多次进行调查取证,在法律上据理力争,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使王立艳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2005年11月份,八道江区政府交办一件西村煤矿占用农民土地纠纷一案。王立春律师收案后,不辞劳苦到离市区10多华里的西村上访农民家里,进行调处工作,经多次调解,上访多年的占用土地赔偿案得到了解决,西村煤矿赔偿农民土地款达70万元。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多亏了王律师,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
王立春常说:“律师应该尊重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03年7月,八道江区阳光小学发生一起小学生之间的意外伤害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两名小学生,同时也涉及到学校的管理问题。为了处理好家长、学校等方面的关系,王立春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最后公正、公平、透明地处理了此案,得到了三方的满意。
2005年,中国银行白山市分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涉及一笔资金损失亟待核销,由于当年案情资料找不到,总行不给予核销,而当年这个案子是经王立春律师帮助办的。当王立春得知情况后,不顾大雨倾盆,连夜查找当年办案的全部卷宗,将所有资料复印后,又写了一份办理此案的有关材料。这样,总行才将时隔十多年的20多万元的呆帐,给予了核销,从而保证了中国银行白山分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7年6月受区政府指派,办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付局长邓X及六道江镇政府付镇长谷XX,就长岭县检察院起诉玩忽职守一案,此案是省高检督办的案件。王立春律师接手后在所里选出四名律师先后五次去长岭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历经近两个月時间,经庭审,出庭辩护,最后长岭县人民法院采纳了王立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二名被告作出了定罪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接着王立春律题又接区政府的指派,办理八道江区商务局下属企业浑江站前饭店拆迁补偿一案,判决书五年前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迟迟执行不了,经王立春律师接手后进行调查取证,给法院提供了被告资产的依据。最终于2007年3月将补偿款19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2007年7月,受区政府委托,对2000年旅游大厦部分上诉购买旅游大厦营业期间要求返款及补偿损失一案,经与业户及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使多年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多年来王立春律师在为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中办理案件30多件,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特别是在解决土地纠纷、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息访工作,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多次表扬,当事人从心里感激王立春律师为他们所做出的努力。王立春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把握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关系,让人人在法律面前享有自己的权利,为白山市经济的发展及八道江区的繁荣,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