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颁奖词
即使陈发树的发家过程中有资本原始积累不可避免的“血和肮脏”的东西,其捐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或功利目的,其对所捐股权的表述前后有矛盾之处,但并没有改变他捐赠了80多亿股权的事实,仅此_点,他就应该得到肯定。
2009年10月20日,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宣布捐出自己持有的价值83亿元的青岛啤酒和紫金矿业的股权,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这一金额不仅是目前中国内地私募基金会中最高的,而且超过了目前中国内地所有慈善基金会资产的总规模。
对于从事公益,陈发树自称“从小就有这一想法”,他说早在1992年,当时他的全部身家不过百万元,但还是拿出30余万元捐建厦门家乡安溪的隧道。在回答本刊提出的“捐资成立基金会的初衷”这一问题时,陈认为:“这就是一种社会责任,财富累积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责任,对家庭,对公司,对股东,对社会。我个人对财富的理解为生带来死不带去,我财富的累积得益于社会的发展,得益于社会的帮助。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是我们每个成功企业的责任。”至于为何捐出的是股权而不是现金,陈的回答是。“现金做慈善用完就没有了。而用股权的形式可以用于投资做到增值保值,这样能让基金会永远做下去。”
尽管如此大手笔,又言辞恳切,陈发树并没能听到多少掌声和喝彩。基金会成立的消息甫一公布,公众的负面说辞便铺天盖地而来:炒作?避税?左兜揣右兜的阴谋?在“国进民退”下自保?花钱洗白减持紫金矿业的税务门?官方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也罕见地介入此事,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采访时四问陈发树:“是否有避税嫌疑?捐款基数是多少?能否捐给独立第三方?如何处理股票捐赠方式?”
形形色色的质疑和诘问,主要集中于这样几个方面:陈发树的财富从何而来?有无原罪?捐款的动机是什么?如何保证基金会未来运作的独立和透明?
对原罪的追问和声讨,对其背后“不可告人”目的的推测和揣度,这往往是目前公众对企业家从事慈善活动的第一反应。而儿时的陈发树家境贫寒,甚至小学都未能读完,从靠倒木材起家,到现在进行黄金开发、参股旅游,成为2009胡润百富榜上排名第25的富豪,陈发树缔造了商业神话。在中国不规范的商业环境下,这样一部奋斗史,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谁敢说其中没有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肮脏?而陈自参股紫金矿业以来9年700倍的收益。是否其中有令人蹊跷的“国退民进”,人们更是不得而知。
但即便如此,人们也不能剥夺陈发树从事慈善的资格。一边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一边大手笔地散财成立公益基金会,这是美国进步时代一些企业家的典型做法。洛克菲勒、卡内基等人在聚财时的狡诈和凶残,并不能掩盖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拯救病痛、捐资助学、推动社会进步的光芒。美国能从资本肆无忌惮的“镀金时代”成功转型,企业家出资设立的形形色色公益基金会的出现功不可没。
今天的中国,同样处于一个从过度崇尚自由竞争、贫富差距过大的时代,向一个更为公平、和谐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公权力的约束、适度的社会福利体系的建立是题中之义,而企业家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萌芽和进发,同样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陈发树的发家过程中有资本原始积累不可避免的“血和肮脏”的东西,其捐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或功利目的,其对所捐股权的表述前后有矛盾之处,但并没有改变他捐赠了80多亿股权的事实,仅此一点,他就应该得到肯定。
而对于成立基金会是否为了避税,陈发树认为是“无稽之谈”,理由是基金会的申报、注册工作从去年8月就开始,但他减持原始股是从今年4月才开始的,两者没有必然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也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类捐赠形式确有避税空间,但前提是必须捐赠给国家指定的公募型基金会,而陈发树是将个人财产捐赠给非公募型的慈善基金会,因此没法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新华都集团和新华都基金会的管理者高度重合,后者在运作上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也引发质疑,甚至有人担心基金会会成为新华都集团洗钱的工具。陈发树表示,“我们也在招聘人员,建立档案信息库,能够通过信息库查到每一笔资金的用处并追踪到每个受益人,同时还会每年请审计公司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值得一提的是,现代基金会与我国古代仗义疏财的乡绅地主修桥铺路、兴义学、开义仓等等善举有本质的区别:后者是个人的、短期的、有限的行为,一切以出资者的意愿为转移;而“基金会”是一种机制,一旦成立就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受一定的法律和規章制度管辖,“后台老板”的权威和影响假如有的话也只能存在于创立初期,以后就逐步脱钩。
中国的私募基金会的历史还很短暂,至今没有形成非常完善和成熟的运作模式,公众的种种质疑和猜测也并非空穴来风。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如何保障自己的慈善行为在社会大环境中顺利运行,依旧不容乐观。我们希望,新华都基金会不仅是中国资金最多的基金会,更能成为运作最透明、审批和监管机制最完善的基金会。
即使陈发树的发家过程中有资本原始积累不可避免的“血和肮脏”的东西,其捐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或功利目的,其对所捐股权的表述前后有矛盾之处,但并没有改变他捐赠了80多亿股权的事实,仅此_点,他就应该得到肯定。
2009年10月20日,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宣布捐出自己持有的价值83亿元的青岛啤酒和紫金矿业的股权,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这一金额不仅是目前中国内地私募基金会中最高的,而且超过了目前中国内地所有慈善基金会资产的总规模。
对于从事公益,陈发树自称“从小就有这一想法”,他说早在1992年,当时他的全部身家不过百万元,但还是拿出30余万元捐建厦门家乡安溪的隧道。在回答本刊提出的“捐资成立基金会的初衷”这一问题时,陈认为:“这就是一种社会责任,财富累积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责任,对家庭,对公司,对股东,对社会。我个人对财富的理解为生带来死不带去,我财富的累积得益于社会的发展,得益于社会的帮助。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是我们每个成功企业的责任。”至于为何捐出的是股权而不是现金,陈的回答是。“现金做慈善用完就没有了。而用股权的形式可以用于投资做到增值保值,这样能让基金会永远做下去。”
尽管如此大手笔,又言辞恳切,陈发树并没能听到多少掌声和喝彩。基金会成立的消息甫一公布,公众的负面说辞便铺天盖地而来:炒作?避税?左兜揣右兜的阴谋?在“国进民退”下自保?花钱洗白减持紫金矿业的税务门?官方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也罕见地介入此事,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采访时四问陈发树:“是否有避税嫌疑?捐款基数是多少?能否捐给独立第三方?如何处理股票捐赠方式?”
形形色色的质疑和诘问,主要集中于这样几个方面:陈发树的财富从何而来?有无原罪?捐款的动机是什么?如何保证基金会未来运作的独立和透明?
对原罪的追问和声讨,对其背后“不可告人”目的的推测和揣度,这往往是目前公众对企业家从事慈善活动的第一反应。而儿时的陈发树家境贫寒,甚至小学都未能读完,从靠倒木材起家,到现在进行黄金开发、参股旅游,成为2009胡润百富榜上排名第25的富豪,陈发树缔造了商业神话。在中国不规范的商业环境下,这样一部奋斗史,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谁敢说其中没有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肮脏?而陈自参股紫金矿业以来9年700倍的收益。是否其中有令人蹊跷的“国退民进”,人们更是不得而知。
但即便如此,人们也不能剥夺陈发树从事慈善的资格。一边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一边大手笔地散财成立公益基金会,这是美国进步时代一些企业家的典型做法。洛克菲勒、卡内基等人在聚财时的狡诈和凶残,并不能掩盖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拯救病痛、捐资助学、推动社会进步的光芒。美国能从资本肆无忌惮的“镀金时代”成功转型,企业家出资设立的形形色色公益基金会的出现功不可没。
今天的中国,同样处于一个从过度崇尚自由竞争、贫富差距过大的时代,向一个更为公平、和谐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公权力的约束、适度的社会福利体系的建立是题中之义,而企业家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萌芽和进发,同样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陈发树的发家过程中有资本原始积累不可避免的“血和肮脏”的东西,其捐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或功利目的,其对所捐股权的表述前后有矛盾之处,但并没有改变他捐赠了80多亿股权的事实,仅此一点,他就应该得到肯定。
而对于成立基金会是否为了避税,陈发树认为是“无稽之谈”,理由是基金会的申报、注册工作从去年8月就开始,但他减持原始股是从今年4月才开始的,两者没有必然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也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类捐赠形式确有避税空间,但前提是必须捐赠给国家指定的公募型基金会,而陈发树是将个人财产捐赠给非公募型的慈善基金会,因此没法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新华都集团和新华都基金会的管理者高度重合,后者在运作上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也引发质疑,甚至有人担心基金会会成为新华都集团洗钱的工具。陈发树表示,“我们也在招聘人员,建立档案信息库,能够通过信息库查到每一笔资金的用处并追踪到每个受益人,同时还会每年请审计公司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值得一提的是,现代基金会与我国古代仗义疏财的乡绅地主修桥铺路、兴义学、开义仓等等善举有本质的区别:后者是个人的、短期的、有限的行为,一切以出资者的意愿为转移;而“基金会”是一种机制,一旦成立就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受一定的法律和規章制度管辖,“后台老板”的权威和影响假如有的话也只能存在于创立初期,以后就逐步脱钩。
中国的私募基金会的历史还很短暂,至今没有形成非常完善和成熟的运作模式,公众的种种质疑和猜测也并非空穴来风。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如何保障自己的慈善行为在社会大环境中顺利运行,依旧不容乐观。我们希望,新华都基金会不仅是中国资金最多的基金会,更能成为运作最透明、审批和监管机制最完善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