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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塔里木河中下游耕地的退耕要求,选择土壤、水资源、气候环境、经济因素4个评价因素及13个参评因子构成评价体系,对该地区169个样地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退耕标准.采取最低限制因子法与加权指数和法建立评价模型,计算退耕指数,对退耕指数分级划定退耕范围.评价结果显示,符合退耕标准的耕地面积为7 628.2 hm2,符合中远期退耕标准的耕地面积为6 648.3 hm2,保留耕地为49 774.1 hm2,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11.91%,10.38%,77.71%.评价结果对科学指导塔里木河流域退耕还林还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