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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向来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关系,其中学生是被管理者,而学校是管理者,教育理念向来都是“以人为本”,这又说明二者之间的平等关系。调查发现,在部分学校,虽然热爱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但有时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却可能忽视“平等”二字。在中小学教育管理中,部分学生对教师的态度竟然是“怕”,一些学生也缺少对学习的兴趣和快乐感。当前还存在着一些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对于学生的学习甚至身心健康明显是不利的,这是值得教育管理者思考的问题。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精心营造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一、中小学教育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
“以人为本”的民主教育理念,虽然已经积极渗透于各个学校,但有些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无意识地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现就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进行以下的探讨。
1.体罚,变相体罚,侵犯学生人身权利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和进步,原以为不会再出现体罚学生这种事情。然而,却在网上看见“男老师打女学生”的视频。这件事情引起了各界关注,多数人不能理解一个教师为何会这样粗暴地对待学生。最后,教育厅对这个打学生的教师进行了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教师应该是循循善诱,充分尊重学生的人身权利,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和风细雨,以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而不应该用“体罚”。
2.语言伤害,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由“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发布的“你认为最急切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成为当前急待解决的校园伤害三大问题(即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之首。语言伤害会对学生精神以及心理带来潜藏性的损害,对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良好的性格习惯的养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教师的语言伤害,其实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
3.差别待遇,侵犯学生平等受教育权
在应试教育背景下,部分教师以考试成绩的好坏来判定一个学生的好与坏,忽视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其他方面的长处,甚至有些教师因为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对学生给予差别性的待遇。这在侵犯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同时,也使得学生对学习兴趣大大降低。在有差别的待遇中,部分学生感觉自尊心被伤害,从而变得自暴自弃,既影响师生关系的和谐,也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中小学教育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现象的原因
每个公民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有着享受自身权利的保障。在有的学校,学生的一些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侵犯。而一些学生权利受到侵犯的本质原因,是因为部分教育管理者民主意识的缺乏以及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匮乏。
1.部分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意识匮乏
学生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意识缺乏,不懂得学生有哪些权利,不懂得如何尊重学生的权利。部分学校教师对民主意识的缺乏,对法律知识的淡忘,使其不能明确地知道学生拥有哪些权利。这样,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任性而为,从而可能在无意识当中侵犯着学生的权利。
2.部分学生对自我权利的保护意识匮乏
中小学生因其年龄和心理的稚嫩,使其自我保护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较为薄弱,导致学生在被人侵犯自身权利时也几乎毫不察觉。自我权利被侵犯时都感觉不到,也不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则被侵犯的几率会加大。因此,学生应当学法守法,在被侵犯权利时能及时进行自身保护,采取适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中小学教育管理中避免学生权利被侵犯的对策
要想减少学生权利被侵犯的现象,离不开中小学教育管理者教育理念的更新以及学校相关制度的完善;当然,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但这也离不开懂法律的教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现就怎样改变教育管理中学生权利被侵犯这一现象进行以下的探讨。
1.强化中小学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思想
中小学应当设置法律方面的培训课程,让教师懂得“什么是民主,怎样做到民主”“什么是权利,权利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只有让教师知道哪些行为侵犯学生的权利,才能避免今后出现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从而使得学生的权利不被侵犯,促使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氛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2.培养中小学生自我权利保护的意识
学生是自我权利的保护者,若学生本身缺乏自我权利保护意识,则会更加容易被人侵犯。所以,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权利保护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3.增强学生和教師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自身权利最有效的保障,学生和教师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营造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管理与被管理中才会有着微妙的化学反应,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侵犯与被侵犯权利的现象。在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存在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本质原因是部分教师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学生,则可以通过学习这些法律知识,知道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适当地拿起法律武器对自身的权利进行保护。
综上所述,部分中小学在教育管理过程中,虽然热爱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但有时存在着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教育管理者民主意识的缺乏,以及学生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不足。而要想改变中小学生权利被侵犯的现象,则需要提高教师自身对权利的认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要真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总之,只有了解到权利的真正意义,才能减少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让学生的人格得到尊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精心营造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理想的人格,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一、中小学教育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
“以人为本”的民主教育理念,虽然已经积极渗透于各个学校,但有些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无意识地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现就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进行以下的探讨。
1.体罚,变相体罚,侵犯学生人身权利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和进步,原以为不会再出现体罚学生这种事情。然而,却在网上看见“男老师打女学生”的视频。这件事情引起了各界关注,多数人不能理解一个教师为何会这样粗暴地对待学生。最后,教育厅对这个打学生的教师进行了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教师应该是循循善诱,充分尊重学生的人身权利,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和风细雨,以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而不应该用“体罚”。
2.语言伤害,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由“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发布的“你认为最急切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成为当前急待解决的校园伤害三大问题(即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之首。语言伤害会对学生精神以及心理带来潜藏性的损害,对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良好的性格习惯的养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教师的语言伤害,其实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
3.差别待遇,侵犯学生平等受教育权
在应试教育背景下,部分教师以考试成绩的好坏来判定一个学生的好与坏,忽视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其他方面的长处,甚至有些教师因为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对学生给予差别性的待遇。这在侵犯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同时,也使得学生对学习兴趣大大降低。在有差别的待遇中,部分学生感觉自尊心被伤害,从而变得自暴自弃,既影响师生关系的和谐,也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中小学教育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现象的原因
每个公民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有着享受自身权利的保障。在有的学校,学生的一些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侵犯。而一些学生权利受到侵犯的本质原因,是因为部分教育管理者民主意识的缺乏以及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匮乏。
1.部分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意识匮乏
学生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意识缺乏,不懂得学生有哪些权利,不懂得如何尊重学生的权利。部分学校教师对民主意识的缺乏,对法律知识的淡忘,使其不能明确地知道学生拥有哪些权利。这样,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任性而为,从而可能在无意识当中侵犯着学生的权利。
2.部分学生对自我权利的保护意识匮乏
中小学生因其年龄和心理的稚嫩,使其自我保护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较为薄弱,导致学生在被人侵犯自身权利时也几乎毫不察觉。自我权利被侵犯时都感觉不到,也不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则被侵犯的几率会加大。因此,学生应当学法守法,在被侵犯权利时能及时进行自身保护,采取适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中小学教育管理中避免学生权利被侵犯的对策
要想减少学生权利被侵犯的现象,离不开中小学教育管理者教育理念的更新以及学校相关制度的完善;当然,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但这也离不开懂法律的教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现就怎样改变教育管理中学生权利被侵犯这一现象进行以下的探讨。
1.强化中小学教育管理者的民主思想
中小学应当设置法律方面的培训课程,让教师懂得“什么是民主,怎样做到民主”“什么是权利,权利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只有让教师知道哪些行为侵犯学生的权利,才能避免今后出现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从而使得学生的权利不被侵犯,促使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氛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2.培养中小学生自我权利保护的意识
学生是自我权利的保护者,若学生本身缺乏自我权利保护意识,则会更加容易被人侵犯。所以,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权利保护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3.增强学生和教師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自身权利最有效的保障,学生和教师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营造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管理与被管理中才会有着微妙的化学反应,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侵犯与被侵犯权利的现象。在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存在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本质原因是部分教师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学生,则可以通过学习这些法律知识,知道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适当地拿起法律武器对自身的权利进行保护。
综上所述,部分中小学在教育管理过程中,虽然热爱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但有时存在着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教育管理者民主意识的缺乏,以及学生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不足。而要想改变中小学生权利被侵犯的现象,则需要提高教师自身对权利的认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要真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总之,只有了解到权利的真正意义,才能减少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让学生的人格得到尊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精心营造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理想的人格,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