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厂中厂”租赁企业作为新经济发展常态下的新业态,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监管缺位、责任不清、边界不明、隐患众多的现状。对“厂中厂”租赁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前置准入条件,厘清管理边界,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自治水平,加强对“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才能不断企业强化消防意识,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提高企业员工消防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本质安全;合法生产
1 引言
随着全球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我国经济总体上表现出较好复苏态势,但在不确定不稳定的疫情和外部环境中,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在此背景下,国内部分私营企业将“缩减生产规模、降低风险隐患、提高亩产效益、出租厂房经营”作为现阶段的过渡举措,造成“厂中厂”租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这些“厂中厂”租赁企业作为新创业者,大都以传统的制造行业为主,往往比较注重经济效益,生产理念比较落后,生产设备比较简单,在管理上还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生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
2 “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难以覆盖”。
“厂中厂”租赁企业大都是私营企业租赁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之当前政府采取“腾笼换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工作部署,“一厂多租”、“厂中厂”成为一种新形势下的新常态,但这些“厂中厂”大都是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政府部门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中难以全部覆盖,对部分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的只能对租赁企业本身进行整改、处罚,难以触及房东和其他租赁企业,消防管理“蝴蝶效应”不明显,效果不佳。
2.2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理念“认知不清”。
“厂中厂”租赁企业往往存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缺位。不论是厂房产权人还是实际使用人均缺乏对消防安全的正确认识,在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安全管理上不肯投入,厂房产权人对进驻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高,生产企业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管理的思想,尤其在当前外部市场大环境不好、企业用电受限的情况下,企业效益每况愈下,更加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且从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往往对自己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清楚,任务不明确,完全只“兼”不“职”。
2.3租赁关系双方消防安全责任“边界不明”。
“厂中厂”租赁企业在出租厂房时,大部分只是在出租合同中简单地明确了消防安全由使用方负责,形式上大于内容,而租赁企业在承租时根本不了解本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消防安全要求,盲目地签下租赁合同,导致整幢厂房内没有一家企业主能作为一个合格的消防安全明白人。租赁双方针对消防隐患不会商,日常协调机制不健全。各租赁企业各自为政,导致建筑整体火灾负荷加大。
2.4企业流动频繁加剧消防管理“难上加难”。
“厂中厂”租赁企业往往是规模小、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日常监管难度较大。同时,“厂中厂”租赁企业多数为低、小、散的企业,规模较小,生产技术及机器设备陈旧落后,导致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另一部分企业存在生产资质或手续不全情况,企业主采取“游击”形式进行生产,导致出租厂房内部承租关系不稳定,企业变动频率快,消防安全管理难以形成延续性。
3“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及措施
3.1源头式服务定“前置条件”。
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联动,多管齐下、齐心协力,对厂房出租后承租企业入驻生产前提出的消防隐患问题进行指导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生产。要指导承租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压实租赁双方各自的责任,完善两者的捆绑责任。要联合开展“厂中厂”租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针对当前严竣的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专员推进,不断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推动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向好向前发展。
3.2体检式排查开“会诊药方”。
要定期梳理分析“厂中厂”租赁企业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督促租赁双方共同拟定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建议企业在无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的各楼层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实行联防机制。要指导“厂中厂”租赁企业健全内部消防组织、微型消防站组织架构,充实人员数量并加强消防专业素质。要加强“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日常的定时巡查检查工作,并定期组织租赁双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3落地式执法促“合法生产”。
依托“双随机”检查机制,定期开展针对租赁双方的检查,对检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必须责令整改并严格依法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一律采取查封措施,让企业感受到依规合法生产的重要性,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增强租赁双方主动整改隐患的动力。要求企业集体宿舍落实专人管理,建立住宿人员信息及数量花名册,加强对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生火做饭及楼道内停放或给电瓶车充电等行为进行检查,并为租户提供消防安全逃生四件套。
3.4挂牌式督办提“本质安全”。
针对“厂中厂”租赁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要依托利用省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的契机,按要求开展“厂中厂”租赁企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提醒督促租赁企业主加大消防管理经费保障,落实专门采购经费,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增配消防器材及设施,增聘经专业培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5购买式服务推“自治水平”。
要推动“厂中厂”租赁企业成立由业主单位、物业和入驻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的消防安全自治组织,明确消防安全总体负责人,在厂区内实施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调解决厂区消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起到相互监督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作用,推动厂区内相关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 小结
综上所述,“厂中厂”租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不得不行”,政府相关部门切实要站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厂中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才能不断企业强化消防意识,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提高企业员工消防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