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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某家企业并购某家企业,可能出于解决被并购企业发展的困难等考虑,这种“指令性”或“指导性”并购意见,公司必须审慎对待,违背并购重组方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公司核心利益最大化,最终只能黯然退场
众所周知,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功能的重要体现,甚至有学者撰文称,世界500强企业大多都是并购重组而来。姑且不论学者的说法的可信度有多少,并购重组、尤其是通过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功能,是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优做强的重要途径。但笔者以为,并购重组并非仅仅是一并一购那么简单,背后需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那种一并了之的并购重组往往会留下隐患,甚至会使得并购重组方因为操作不当的并购重组而自此走上发展征途中的“滑铁卢”。
并购重组应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核心利益最大化。
这里,主要是提示企业要正确认识政府机关的宏观政策。比如,政府安排某家企业并购某家企业,可能出于解决被并购企业发展的困难等考虑,这种“指令性”或“指导性”并购意见,公司必须审慎对待。曾有个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被政府要求以帮扶形式把某个经营不太好的企业置入捆绑上市。但该公司上市后,置入子公司因与上市公司主业有较大差异,长期经营不见起色,被投资者多有诟病,最后只能选择再次置出。这样的并购重组可以说是不成功的,违背了并购重组方的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公司核心利益最大化,最终只能黯然退场。
并购重组应严格把关确保置入优质高效资产。
无论是借壳上市,还是市场并购,都应该确保置入公司(上市公司)的是优质高效的资产,才能保证并购重组的结果很快见效,推动并购重组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有媒体曾报道,有家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其大股东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登陆资本市场。由于把关不严,置入公司的资产存在严重瑕疵,几年过去,原置入资产因原来的交易对手隐瞒和欺诈而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抵押一大堆,整天官司缠身,诉讼一个接着一个,不仅让该公司焦头烂额,还经济损失惨重,投资者也颇多怨言,经常诉诸监管部门。像这样的并购重组就是不成功的典型。尽管,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系优良资产,也能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稳定的不菲收益,但其存在的严重瑕疵,也导致公司对于各种问题和诉讼应接不暇,损害公司的公众形象不说,也影响到了公司继续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整体部署。
并购重组要符合公司自身的长远发展战略。
比如说,通过一单并购或者是一系列并购,可以自此打通本公司上下游整个产业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这样的并购重组就不仅非常必要,也是有效的。当然,这种打通产业链的并购重组,也有的是被动的。曾有个别公司上市时做过承诺,要在某某期限内解决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这样的并购重组也要完成,毕竟这是取信于资本市场、取信于投资者的行为。当然,这种立足本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层面的并购重组,还需要把握时机,切实防控风险:一个是成本时机,一个是市场时机。某个行业行情不好,但远期看大有潜力,那这就是并购重组的成本时机;在市场监管层鼓励和支持并购重组的大环境下,宽松的并购重组环境就是市场时机,这样的并购重组相关审核就比平时容易通过。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即便通过并购重组做到了某个行业、某地区甚至是全球老大,但大有大的风险,尤其是公司的各个板块都是从事同样的业务,就好比一艘大船,一处出现问题,一处漏水,全船危矣。
并购重组完成后要尽快实现置入资产与公司的有效整合。
这种整合是多层面的,最主要的有:公司治理整合、企业文化整合、内控机制整合、产业链整合、品牌整合、供销网络整合、财务整合等。并购重组置入再好的资产,如果不能和本公司原有资源实现有效整合,不仅产生不了预期效益,还很有可能要出问题。具体地说,要保证并购后公司治理各个层面有效运转,自上而下政令畅通;大家接受同样的母公司文化,愿意为同一个目标而奋斗;公司对部门、对分子公司的控制切实有效;产业链整合产生1+1>2的最佳效果;品牌整合的结果就是公司包括新并购进来的资产以一个统一的形象和服务标准对外;供销网络和财务整合,其最佳结果,就是提高了公司的运行效率,节约成本,增加了收益,增强了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曾听朋友说,一家做超市连锁经营的民营控股公司,本来已在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上市辅导备案,但公司急于扩张实力,在收购外省一家规模比它还要大出不少的超市连锁经营的公司后,因整合不到位,财务效益指标急剧下滑,达不到上市要求的财务指标,被迫撤销了上市辅导备案资料。
并购重组方案要经得起市场的推敲和检验。
前一段时间,市场上曾经流传过一些并购“笑话”,有的公司并购重组后改的名字让市场和投资者不知所云;有的公司拟通过并购重组置入的资产与公司主业风马牛不相及,让业内人士大跌眼镜……我们不能打消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自身发展宏伟蓝图的努力积极性,但任何不切实际,甚至拿投资者开涮,欺瞒审批机关,只为达到公司股东和高管借并购重组之机,靠炒概念大赚问题钱财的并购重组,即便侥幸成功,也可能面临监管机构的问责、投资者的投诉,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并购重组整个过程要避免额外支付违法违规的成本。
并购重组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出了违法违规的问题,最终并购重组方都会支付意想不到的违法违规成本,导致并购重组失败,或者是付出巨额成本而达不到预期的初衷。这里,主要是拟置入资产因为权属存在隐藏未披露,或者是被置入方、置出方恶意隐瞒的对外担保法律诉讼纠纷,项目未获批立项而擅自动工,土地手续没有,环评不达标,其并购重组申请被监管部门叫停而带来的机会成本、违规成本。还有,就是并购重组的资产置入方、置出方的股东、高管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牟利或者操纵市场,被监管部门处罚,需要支付的成本。当然,作为并购重组主体的上市公司,如果因为并购重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而违规违法,也会被监管部门叫停整个并购重组,并予以处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作为并购重组主体的上市公司有义务督促相关各方包括资产置出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各关联方)和资产置入方的董监事、高管、财务人员等,相关中介机构,甚至政府职能审批部门,切实督促他们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一旦信息由他们泄露出去引起公司股价市场震动,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还会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并购重组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诚然,只要加强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章操作,并购重组通过审核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途径实现质的飞跃也是完全可能的。
众所周知,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功能的重要体现,甚至有学者撰文称,世界500强企业大多都是并购重组而来。姑且不论学者的说法的可信度有多少,并购重组、尤其是通过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功能,是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优做强的重要途径。但笔者以为,并购重组并非仅仅是一并一购那么简单,背后需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那种一并了之的并购重组往往会留下隐患,甚至会使得并购重组方因为操作不当的并购重组而自此走上发展征途中的“滑铁卢”。
并购重组应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核心利益最大化。
这里,主要是提示企业要正确认识政府机关的宏观政策。比如,政府安排某家企业并购某家企业,可能出于解决被并购企业发展的困难等考虑,这种“指令性”或“指导性”并购意见,公司必须审慎对待。曾有个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被政府要求以帮扶形式把某个经营不太好的企业置入捆绑上市。但该公司上市后,置入子公司因与上市公司主业有较大差异,长期经营不见起色,被投资者多有诟病,最后只能选择再次置出。这样的并购重组可以说是不成功的,违背了并购重组方的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公司核心利益最大化,最终只能黯然退场。
并购重组应严格把关确保置入优质高效资产。
无论是借壳上市,还是市场并购,都应该确保置入公司(上市公司)的是优质高效的资产,才能保证并购重组的结果很快见效,推动并购重组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有媒体曾报道,有家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其大股东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登陆资本市场。由于把关不严,置入公司的资产存在严重瑕疵,几年过去,原置入资产因原来的交易对手隐瞒和欺诈而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抵押一大堆,整天官司缠身,诉讼一个接着一个,不仅让该公司焦头烂额,还经济损失惨重,投资者也颇多怨言,经常诉诸监管部门。像这样的并购重组就是不成功的典型。尽管,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系优良资产,也能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稳定的不菲收益,但其存在的严重瑕疵,也导致公司对于各种问题和诉讼应接不暇,损害公司的公众形象不说,也影响到了公司继续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整体部署。
并购重组要符合公司自身的长远发展战略。
比如说,通过一单并购或者是一系列并购,可以自此打通本公司上下游整个产业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这样的并购重组就不仅非常必要,也是有效的。当然,这种打通产业链的并购重组,也有的是被动的。曾有个别公司上市时做过承诺,要在某某期限内解决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这样的并购重组也要完成,毕竟这是取信于资本市场、取信于投资者的行为。当然,这种立足本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层面的并购重组,还需要把握时机,切实防控风险:一个是成本时机,一个是市场时机。某个行业行情不好,但远期看大有潜力,那这就是并购重组的成本时机;在市场监管层鼓励和支持并购重组的大环境下,宽松的并购重组环境就是市场时机,这样的并购重组相关审核就比平时容易通过。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即便通过并购重组做到了某个行业、某地区甚至是全球老大,但大有大的风险,尤其是公司的各个板块都是从事同样的业务,就好比一艘大船,一处出现问题,一处漏水,全船危矣。
并购重组完成后要尽快实现置入资产与公司的有效整合。
这种整合是多层面的,最主要的有:公司治理整合、企业文化整合、内控机制整合、产业链整合、品牌整合、供销网络整合、财务整合等。并购重组置入再好的资产,如果不能和本公司原有资源实现有效整合,不仅产生不了预期效益,还很有可能要出问题。具体地说,要保证并购后公司治理各个层面有效运转,自上而下政令畅通;大家接受同样的母公司文化,愿意为同一个目标而奋斗;公司对部门、对分子公司的控制切实有效;产业链整合产生1+1>2的最佳效果;品牌整合的结果就是公司包括新并购进来的资产以一个统一的形象和服务标准对外;供销网络和财务整合,其最佳结果,就是提高了公司的运行效率,节约成本,增加了收益,增强了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曾听朋友说,一家做超市连锁经营的民营控股公司,本来已在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上市辅导备案,但公司急于扩张实力,在收购外省一家规模比它还要大出不少的超市连锁经营的公司后,因整合不到位,财务效益指标急剧下滑,达不到上市要求的财务指标,被迫撤销了上市辅导备案资料。
并购重组方案要经得起市场的推敲和检验。
前一段时间,市场上曾经流传过一些并购“笑话”,有的公司并购重组后改的名字让市场和投资者不知所云;有的公司拟通过并购重组置入的资产与公司主业风马牛不相及,让业内人士大跌眼镜……我们不能打消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自身发展宏伟蓝图的努力积极性,但任何不切实际,甚至拿投资者开涮,欺瞒审批机关,只为达到公司股东和高管借并购重组之机,靠炒概念大赚问题钱财的并购重组,即便侥幸成功,也可能面临监管机构的问责、投资者的投诉,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并购重组整个过程要避免额外支付违法违规的成本。
并购重组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出了违法违规的问题,最终并购重组方都会支付意想不到的违法违规成本,导致并购重组失败,或者是付出巨额成本而达不到预期的初衷。这里,主要是拟置入资产因为权属存在隐藏未披露,或者是被置入方、置出方恶意隐瞒的对外担保法律诉讼纠纷,项目未获批立项而擅自动工,土地手续没有,环评不达标,其并购重组申请被监管部门叫停而带来的机会成本、违规成本。还有,就是并购重组的资产置入方、置出方的股东、高管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牟利或者操纵市场,被监管部门处罚,需要支付的成本。当然,作为并购重组主体的上市公司,如果因为并购重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而违规违法,也会被监管部门叫停整个并购重组,并予以处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作为并购重组主体的上市公司有义务督促相关各方包括资产置出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各关联方)和资产置入方的董监事、高管、财务人员等,相关中介机构,甚至政府职能审批部门,切实督促他们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一旦信息由他们泄露出去引起公司股价市场震动,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还会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并购重组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诚然,只要加强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章操作,并购重组通过审核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途径实现质的飞跃也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