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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措施作出了特殊规定。中国目前有必要以这些规定为参照,完善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就刑罚措施而言,需要明确限制无期徒刑的适用,宣示监禁刑的慎重性适用;而对非刑罚处罚措施,则需要以专条、专节的形式,改造现有方法,增设新的种类,建立形式多样、轻重有序、逐级递进的非刑罚处罚方法体系,强化非刑罚处罚方法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