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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演变,我们已经由知识、技术为中心的信息时代进入到以创意、设计、创新为中心的“高感性”时代,创意、设计、创新三个概念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具体的内涵和外延却相对模糊。本文将对三者本身概念进行分析,用全局的角度重新审视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差异。
关键词:设计;创意;创新
一、概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化国家将创新、设计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扶持产业发展,培养设计人才,借用设计整合科技、商业、文化等资源,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英国、荷兰、丹麦等国家先后设立“国家设计委员会”,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创意、设计、创新从传统的专注于美学和造型转变为企业运作甚至国家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中国政府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认识创意、设计、创新的价值,对于加快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的转变,提升中国制造品牌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创意、设计、创新使用频率日益增长的今天,有个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创意、设计、创新三者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三者之间存在着交叉与重叠,同时又存在各自的边界,而媒体、研究人员等混淆了概念使用的边界,造成了社会上对三者概念认识的混乱。
二、创意、设计、创新概念辨析
(一)创意概念辨析
创意可以来源于任何行业和人群,可以产生于每个时刻,我们可能会叫它思想的火花、灵感的闪光,或者“头脑风暴”、灵光一闪,这些都是我们试图用形象生动的语言重现创意。
在不同的生产力阶段,基于不同的产业形态和观念认知的现实,对创意的理解与应用的态度不同。从词源角度来讲,其英文多为“creativity”,而英文字源又来自拉丁文creatus,意为“生长”,很长一段时间内只与神有关。希腊先哲将这种外在精神的表现归为“灵感”,提出了灵感论的创意观。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开展,人本主义使人类认识到真正具有创意的是人自己。
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创意也有着不同的解释。《牛津心理学词典》对创意的解释是:“产生新颖、原创并具有价值、合适的想法或者事物。“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则认为:“创意就是催生某种新事物的能力。”。虽然不同学科和行业对创意的解释和认知不同,但静态的创意定义都蕴含着这一层含义:创意是观念形态的思维成果。
(二)设计的概念辨析
“设计”(Design)一词源于拉丁文“Desigara”,基本意思是徽章、记号等。“Design”一词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其词意为:“艺术家心中的创作意图”,这时的设计概念还是在艺术的范围内的称谓。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演变,设计也逐渐发展由最初的单纯的造型和技法研究,发展到遵循文化、社会、科技、经济等方面的制约,聚焦商业、市场和经济的关联,成为商业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2006年国际工业设计联合会(ICSID)给设计下的定义:设计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质。因此,设计既是创新技术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同时,设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结果。设计过程是循环迭代、非线性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对结果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三)创新的概念辨析
在不同的语境里,“创新”的具体所指有所不同。在哲学语境中,“创新”意味着通过对已有观念和理论的发展、批判或否定,提出新的观念或理论体系;在科学的语境中,创新是指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活动;在“经济学语境”中,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
生物学家弗朗切斯科·雷迪说过“每一种生物都产生于生物”,创新并不意味著全新,是一种“从有到好”的延伸。在互联网时代,流行着一种微创新,在原有产品上做出微小的改进,以改善用户体验,达到更好的营销效果。
三、存在的联系与区别
(一)创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设计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是非线性的,在每个阶段都可能回到前面的步骤重新开始,但是可以描绘出一个概括的架构。一般的设计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发现问题、寻求创意、实验评估、优化方案、执行方案五步。创意作为观念形态的思维成果,更偏重于想法和概念,是设计和创新的起点,需要验证客户是否真正需要,然后设计师与团队成员才能合作向前推进。如果忽略了执行和评估阶段,创意只能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而创新则是设计与创意的终点,是一个落地和完成的节点。
创新不仅仅是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还可以是业务和盈利的新方法、产品和服务的新系统,甚至包括与用户之间互动合作的新方式。同时创新的存在形式又不单单是一个孤立的点,它分散在设计的每个过程中,融入进每个环节,比如体验创新、网络创新、结构创新、系统创新、服务创新、渠道创新等。
创造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范围更加广泛,而设计、创意、创新都是创造链条上的一环。
(二)创意、设计推动创新
随着个人对差异化个性表达的要求,今天的消费市场和企业经营日益重视个人主观、感性的软体,比如知识、信息、符号、品牌、体验等,无论是消费者的个性需要或是组织员工的个人创想,这都成为企业经营者不得不重视的对象。创意作为设计过程中的思维和能力,能够提高了设计创作的想象力和表现力的,是感性和直觉的,偏向利用右脑思维,注重感知和设想,与逻辑思维相反相成。
设计是连接创新与创意的媒介,它将创意塑形,为用户和消费者创造出可行和颇具吸引力的形式。“创意”本身不具备创新性,只有很好的执行和实施才能在创新领域脱颖而出。设计过程中则需要逻辑思维与创意思维共同运用,用分析、设想、评估等解决定义不明确的问题。设计达成综合以后,在企业或产业创新中能够起到整合作用,通过创造新的产品或服务推动创新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刘海年,设计概念的解析[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0
[2][英]约翰·霍金斯,创意经济:如何点石成金[M],洪庆福、孙薇薇、刘茂玲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3]林志远,艺术设计学科特征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9
关键词:设计;创意;创新
一、概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化国家将创新、设计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扶持产业发展,培养设计人才,借用设计整合科技、商业、文化等资源,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英国、荷兰、丹麦等国家先后设立“国家设计委员会”,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创意、设计、创新从传统的专注于美学和造型转变为企业运作甚至国家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中国政府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认识创意、设计、创新的价值,对于加快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的转变,提升中国制造品牌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创意、设计、创新使用频率日益增长的今天,有个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创意、设计、创新三者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三者之间存在着交叉与重叠,同时又存在各自的边界,而媒体、研究人员等混淆了概念使用的边界,造成了社会上对三者概念认识的混乱。
二、创意、设计、创新概念辨析
(一)创意概念辨析
创意可以来源于任何行业和人群,可以产生于每个时刻,我们可能会叫它思想的火花、灵感的闪光,或者“头脑风暴”、灵光一闪,这些都是我们试图用形象生动的语言重现创意。
在不同的生产力阶段,基于不同的产业形态和观念认知的现实,对创意的理解与应用的态度不同。从词源角度来讲,其英文多为“creativity”,而英文字源又来自拉丁文creatus,意为“生长”,很长一段时间内只与神有关。希腊先哲将这种外在精神的表现归为“灵感”,提出了灵感论的创意观。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开展,人本主义使人类认识到真正具有创意的是人自己。
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创意也有着不同的解释。《牛津心理学词典》对创意的解释是:“产生新颖、原创并具有价值、合适的想法或者事物。“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则认为:“创意就是催生某种新事物的能力。”。虽然不同学科和行业对创意的解释和认知不同,但静态的创意定义都蕴含着这一层含义:创意是观念形态的思维成果。
(二)设计的概念辨析
“设计”(Design)一词源于拉丁文“Desigara”,基本意思是徽章、记号等。“Design”一词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其词意为:“艺术家心中的创作意图”,这时的设计概念还是在艺术的范围内的称谓。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演变,设计也逐渐发展由最初的单纯的造型和技法研究,发展到遵循文化、社会、科技、经济等方面的制约,聚焦商业、市场和经济的关联,成为商业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2006年国际工业设计联合会(ICSID)给设计下的定义:设计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质。因此,设计既是创新技术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同时,设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结果。设计过程是循环迭代、非线性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对结果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三)创新的概念辨析
在不同的语境里,“创新”的具体所指有所不同。在哲学语境中,“创新”意味着通过对已有观念和理论的发展、批判或否定,提出新的观念或理论体系;在科学的语境中,创新是指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活动;在“经济学语境”中,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
生物学家弗朗切斯科·雷迪说过“每一种生物都产生于生物”,创新并不意味著全新,是一种“从有到好”的延伸。在互联网时代,流行着一种微创新,在原有产品上做出微小的改进,以改善用户体验,达到更好的营销效果。
三、存在的联系与区别
(一)创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设计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是非线性的,在每个阶段都可能回到前面的步骤重新开始,但是可以描绘出一个概括的架构。一般的设计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发现问题、寻求创意、实验评估、优化方案、执行方案五步。创意作为观念形态的思维成果,更偏重于想法和概念,是设计和创新的起点,需要验证客户是否真正需要,然后设计师与团队成员才能合作向前推进。如果忽略了执行和评估阶段,创意只能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而创新则是设计与创意的终点,是一个落地和完成的节点。
创新不仅仅是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还可以是业务和盈利的新方法、产品和服务的新系统,甚至包括与用户之间互动合作的新方式。同时创新的存在形式又不单单是一个孤立的点,它分散在设计的每个过程中,融入进每个环节,比如体验创新、网络创新、结构创新、系统创新、服务创新、渠道创新等。
创造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范围更加广泛,而设计、创意、创新都是创造链条上的一环。
(二)创意、设计推动创新
随着个人对差异化个性表达的要求,今天的消费市场和企业经营日益重视个人主观、感性的软体,比如知识、信息、符号、品牌、体验等,无论是消费者的个性需要或是组织员工的个人创想,这都成为企业经营者不得不重视的对象。创意作为设计过程中的思维和能力,能够提高了设计创作的想象力和表现力的,是感性和直觉的,偏向利用右脑思维,注重感知和设想,与逻辑思维相反相成。
设计是连接创新与创意的媒介,它将创意塑形,为用户和消费者创造出可行和颇具吸引力的形式。“创意”本身不具备创新性,只有很好的执行和实施才能在创新领域脱颖而出。设计过程中则需要逻辑思维与创意思维共同运用,用分析、设想、评估等解决定义不明确的问题。设计达成综合以后,在企业或产业创新中能够起到整合作用,通过创造新的产品或服务推动创新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刘海年,设计概念的解析[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0
[2][英]约翰·霍金斯,创意经济:如何点石成金[M],洪庆福、孙薇薇、刘茂玲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3]林志远,艺术设计学科特征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