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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要求,2014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等八部门组成十个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首次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