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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而又刻不容缓的工作,作为一名文博工作者,对此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做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本文针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传承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策建议
黨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当今和谐社会建设取之不尽的宝贵源泉,是永远值得珍惜和守望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是长期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的沉积与结晶,主要包括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民间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其相应的活动场所等,具有地方性、群众性特点。
1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较广,遍布于我省的13个市(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部分都是在黑龙江省内旅游景点区域,对全面发展特色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并且南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于其他地区,集中分布在哈尔滨、牡丹江两地。虽然东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少,但不同区域的文化体现着不同的特点。具体情况为哈尔滨市 43 项,牡丹江市 46 项,齐齐哈尔市 22 项,佳木斯市 13 项,大庆市 14 项,鸡西市 3 项,双鸭山市 4 项,伊春市 3 项,七台河市 5 项,鹤岗市 1 项,黑河市 9 项,绥化市 12 项,大兴安岭地区 12 项。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国民的保护观念薄弱,缺乏文化自觉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民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客观的审视和理性的反思。有人认为,民间传统文化也和生物界一样,自然淘汰、适者生存,不必刻意为之。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个严酷的事实,就是西方强势文化畅通无阻地扩散,弱势文化的传播寸步难行。譬如:当今的青少年对好莱坞大片趋之若鹜,但却不知道屈原、司马迁为何许人;有的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却没有读过一本中国古代文学名著;有些大学生托福、雅思能考高分,却看不懂简单的文言文,甚至连中文写作也做不到文从字顺。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就会导致民族文化失去“自我”。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国人的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殖民心态,尤其应从青少年抓起。
2.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关系处理不当
我们应该理智地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可以造福子孙万代的重要文化资源,它的确具有可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但更重要的是它具有精神价值和科学价值。可是在开发过程中很多保护工作却未能落到实处。如少林寺周围建立起了不少规模不同的武术学校,这种利用少林武术办教育的商业行为,对于弘扬和传承少林功夫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这类武术学校铜臭气过重,只顾赚钱,不能为学员传授少林功夫的真谛,而搞一些假冒伪劣、不伦不类的东西,那就会对少林功夫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致命的伤害。如果只是继承和利用其文化形式,而不能解读和弘扬其深厚的精神蕴含,便会失去“保护”的真正意义,就会人为地使它变成徒有其表的空壳。
2.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不健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民间文化技艺,并且具有最高水准的个人或群体。他们被称为“人类活珍宝”、“人间国宝”。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依靠他们的传承才能得以延续,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然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链十分脆弱,传承人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据调研发现当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部分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不少国宝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迈体弱,有的身怀绝技但未能传承给后人就已离开了人世。所以,进一步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刻不容缓。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措施
3.1唤醒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
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以及传统文化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都在日益减少。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就会导致民族文化丧失“自我”。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国人的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殖民心态。首先,要更新抢救与保护的观念。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特定的文化生态环境紧密相依。其次,是唤起全民的文化自觉要以教育为主要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融入到国民教育当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学校、走进课堂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结合本地的实际,已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课程。如哈尔滨市继红小学专门开辟了一个装饰古典的面塑工作室,吸引众多的学生对传统工艺产生兴趣,在老师的口传心授下,学生把动手制作的面塑卡通小动物送给同学作生日礼物,很受青睐。
3.2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文化部2007年至2014年相继评定并公布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已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文化部门通过记录整理技艺资料,提供传习场所,资助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与交流,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作品,建立档案、数据库等方式,积极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3.3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开发利用
为了实现合理的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前提,开发必须服从保护工作的需要,不能一味地求大、求新、求全;开发一定要尊重历史、呵护传统,即尊重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传统生产方式,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不能急功近利,以牺牲项目的本真性为代价去获取经济效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策建议
黨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当今和谐社会建设取之不尽的宝贵源泉,是永远值得珍惜和守望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是长期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的沉积与结晶,主要包括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民间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其相应的活动场所等,具有地方性、群众性特点。
1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较广,遍布于我省的13个市(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部分都是在黑龙江省内旅游景点区域,对全面发展特色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并且南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于其他地区,集中分布在哈尔滨、牡丹江两地。虽然东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少,但不同区域的文化体现着不同的特点。具体情况为哈尔滨市 43 项,牡丹江市 46 项,齐齐哈尔市 22 项,佳木斯市 13 项,大庆市 14 项,鸡西市 3 项,双鸭山市 4 项,伊春市 3 项,七台河市 5 项,鹤岗市 1 项,黑河市 9 项,绥化市 12 项,大兴安岭地区 12 项。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国民的保护观念薄弱,缺乏文化自觉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民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客观的审视和理性的反思。有人认为,民间传统文化也和生物界一样,自然淘汰、适者生存,不必刻意为之。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个严酷的事实,就是西方强势文化畅通无阻地扩散,弱势文化的传播寸步难行。譬如:当今的青少年对好莱坞大片趋之若鹜,但却不知道屈原、司马迁为何许人;有的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却没有读过一本中国古代文学名著;有些大学生托福、雅思能考高分,却看不懂简单的文言文,甚至连中文写作也做不到文从字顺。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就会导致民族文化失去“自我”。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国人的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殖民心态,尤其应从青少年抓起。
2.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关系处理不当
我们应该理智地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可以造福子孙万代的重要文化资源,它的确具有可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但更重要的是它具有精神价值和科学价值。可是在开发过程中很多保护工作却未能落到实处。如少林寺周围建立起了不少规模不同的武术学校,这种利用少林武术办教育的商业行为,对于弘扬和传承少林功夫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这类武术学校铜臭气过重,只顾赚钱,不能为学员传授少林功夫的真谛,而搞一些假冒伪劣、不伦不类的东西,那就会对少林功夫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致命的伤害。如果只是继承和利用其文化形式,而不能解读和弘扬其深厚的精神蕴含,便会失去“保护”的真正意义,就会人为地使它变成徒有其表的空壳。
2.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不健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民间文化技艺,并且具有最高水准的个人或群体。他们被称为“人类活珍宝”、“人间国宝”。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依靠他们的传承才能得以延续,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然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链十分脆弱,传承人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据调研发现当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部分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不少国宝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迈体弱,有的身怀绝技但未能传承给后人就已离开了人世。所以,进一步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刻不容缓。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措施
3.1唤醒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
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以及传统文化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都在日益减少。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就会导致民族文化丧失“自我”。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国人的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殖民心态。首先,要更新抢救与保护的观念。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特定的文化生态环境紧密相依。其次,是唤起全民的文化自觉要以教育为主要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融入到国民教育当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学校、走进课堂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结合本地的实际,已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课程。如哈尔滨市继红小学专门开辟了一个装饰古典的面塑工作室,吸引众多的学生对传统工艺产生兴趣,在老师的口传心授下,学生把动手制作的面塑卡通小动物送给同学作生日礼物,很受青睐。
3.2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文化部2007年至2014年相继评定并公布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已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文化部门通过记录整理技艺资料,提供传习场所,资助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与交流,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作品,建立档案、数据库等方式,积极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3.3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开发利用
为了实现合理的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前提,开发必须服从保护工作的需要,不能一味地求大、求新、求全;开发一定要尊重历史、呵护传统,即尊重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传统生产方式,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不能急功近利,以牺牲项目的本真性为代价去获取经济效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