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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最引人关注的地方,是调整了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现行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草案修改为"商品房销售应当按建筑面积计价"。在许多已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城市欲按套内建筑面积来作为计价依据时,重庆却反其道而行之了。孰优孰劣?争议还将继续。